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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deral housing law

2025 Publ 519 (zh-s) (PDF)

Federal housing law as enacted — verbatim and citable.

Edition
2026-10-03
Last updated
2026-10-04
Jurisdiction
United States

Official source: IRS Forms, Instructions & Publications (https://www.irs.gov/pub/irs-pdf/p519zhs.pdf), retrieved 2026-10-03. U.S. Government work (17 U.S.C. § 105).


519 号刊物

对外国人的美国税务 指南

用于准备 申报表

2025

目录

介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新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提醒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2

章节 1. 非税法定义居民还是税法定义

居民? . . . . . . . . . . . . . . . . . . . 3

章节 2. 收入来源 . . . . . . . . . . . . . . . 8

章节 3. 总收入扣除 . . . . . . . . . . . . . 11

章节 4. 外国人的收入如何征税? . . . . . 13

章节 5. 计算您的税务 . . . . . . . . . . . . 17

章节 6. 双重身份纳税年度 . . . . . . . . . 23

章节 7. 提交信息 . . . . . . . . . . . . . . 25

章节 8. 通过预扣税或预估税纳税 . . . . . 27

章节 9. 税务协定优惠 . . . . . . . . . . . . 32

章节 10. 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员工 . . . 34

章节 11. 离境外国人和税务出航许可

证或离境许可证 . . . . . . . . . . . . . 35

章节 12. 如何获取税收帮助 . . . . . . . . 36

附件 A—学生税收协定豁免程序 . . . . . . 41

附件 B—教师和研究人员税收协定免税

程序 . . . . . . . . . . . . . . . . . . . 44

索引 . . . . . . . . . . . . . . . . . . . . .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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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发展

有关第 519 号刊物发展的最新信息,请前往 IRS.gov/Pub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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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就税收而言,外国人指的是非美国公民的个人。 外国人分为非税法定义居民和税法定义居民。本 刊物帮助您确定您的身份,为您提供您提交您的 美国纳税申报表所需要的信息。税法定义居民通 常按其全球范围收入征税,与美国公民一视同 仁。非税法定义居民仅按其来自美国境内的来源 收入,以及按与在美国开展贸易或业务有关的某 些收入征税。

本刊物中的信息对于税法定义居民而言,并 不像对非税法定义居民那么全面。税法定义居民 通常与美国公民享有相同的待遇,并可以在 IRS 其他刊物中找到更多信息,网址为 IRS.gov/ Forms (英文)。

表 A 提供了一系列问题的清单以及您能在本 刊物中找到涉及相关讨论的一个或多个章节。

常见问题的答案见本刊物的背面。

意见和建议。 我们欢迎您对本刊物提出意见, 并对未来的版本提出建议。

您可以通过以下网址向我们发送意见: IRS.gov/FormComments (英文)。或者,您 可以致函

Publication 519 (zh-s) (2025) Catalog Number 41169S Apr 8, 2026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www.irs.gov

表 A。 何处可以找到您需要了解的有关美国的税收的信息

常见问题 何处寻找答案
本人是非税法定义居民还是税法定义居民? 参见第 1 章。
本人是否可以在同一年度即是非税法定义居民,又是税法定义居
民?

•参见第 1 章 双重身份外国人 的内容。
•参见第 6 章。
本人是税法定义居民,配偶是非税法定义居民。我们是否受特殊
规则约束?

•参见第 1章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视为税法定义居民
的 内容。
•参见第 2 章共同收入 的 内容。
本人所有的收入是否都需要缴纳美国税收?
•参见 第 2 章。
•参见第 3 章。
本人的奖学金是否需要缴纳美国税收?
•参见第 2 章 奖学金、助学金、奖金和奖励 的内容。
•参见第 3 章奖学金和助学金 的 内容。
•参见第 9 章。
任何美国遗产税或赠与税是否适用于我、我的遗产或我作为遗嘱
执行人、受托人或代表的遗产?

请参阅提醒事项中的美国联邦遗产税和赠与税。
本人需要在美国纳税的收入的税率是多少? 参见第 4 章。
本人今年迁到美国。本人是否可以在本人的申报表上扣减本人的
搬迁费用?

参见第 5 章扣减 的内容。
本人能否将配偶和/或子女申请为被抚养人? 参见第 5 章被抚养人 的内容。
本人向祖国缴纳所得税。本人是否可以在本人的美国纳税申报表
上获得这些税收的抵免?

参见第 5 章税务抵免和缴纳 的内容。
本人必须提交什么表格,以及何时何地提交它们? 参见第 7 章。
本人该如何缴纳美国所得税?
参见第 8 章。
本人是否具备资格根据税收协定享有任何优惠?
•参见第 8 章 可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收入 的 内容。
•参见 第 9 章。
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员工是否免缴美国税收?
参见第 10 章。
离开美国前,本人是否有特殊事情要做?
•参见第 4章弃籍税 的内容。
•参见第 11 章。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Tax Forms and Publications 1111 Constitution Ave.NW, IR-6526 Washington, DC 20224

尽管我们不可能对收到的每条评论单独回 复,但我们非常感谢您的回馈信息,并会在我们 修改税表、说明和刊物时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 请 不要 向上述地址发送税收问题、纳税申报表 或付款。

获取税收问题的答案。 如果您有本刊物或 者本刊物结尾处如何获得税务帮助 未解答的税 务问题,请浏览 IRS 互动式税收助理页面,网址 为 IRS.gov/Help/ITA (英文) 您通过使用搜寻 功能或查阅列出类别来查找主题。

获取税表、说明和刊物。 转到 IRS.gov/ Forms (英文) 下载当前和上年度表格、说明 和刊物。

订购税表、说明和刊物。 转到 IRS.gov/ OrderForms订购当前的表格、说明和刊物;请 致电 800-829-3676 订购上一年度的表格与说 明。IRS 将尽快处理您的表格与说明订单。如果 您已向我们传送请求, 切勿 重复提交。您可以在 线更快速获取表格和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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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内容

合格的残疾信托。 2025 年,合格的残疾信托的 豁免金额为 5,100 美元。

针对列举扣除者及非列举扣除者的新扣除。 近 期颁布的法规提供了一些新的扣除项目,这些项 目将于 2025 年开始生效。如果您符合资格,无 论您是选择标准扣除,还是在附表A(表格 1040)上列举扣除,均可申报这些扣除项目。 如需了解有关这些扣除项目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表格1040 说明》中的《附表1-A 说明》。

这些新的扣除项目包括:小费免税、加班费 免税、汽车贷款利息免税,以及增多的老年人扣 除。通常情况下,非税法定义居民无资格申报符 合条件的乘用车贷款利息扣除。详情请参阅《表 格1040-NR 说明》(英文)。

关于第2801 条税款的新指导。 第 2801 条规 定,对于从涵盖的移居境外者处的获赠礼物或遗 赠的美国公民及居民,需征收税款。欲了解更多 信息,请参阅下文的《弃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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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事项

部分暂停与苏联涉及的有关白俄罗斯的所得税协 定。 2024 年 12 月 17 日,美国正式通知白俄 罗斯共和国,暂停其与苏联签订的有关白俄罗斯 的税务协定。美国已暂停税务协定的第 3 条第 1 段第 (g) 小段的执行。其余条约条款将继续有 效。暂停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生效,并将持续 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如果两国政府共同决 定,则可提前。

部分暂停与俄罗斯的所得税协定。 2024 年 6 月 17 日,美国正式通知俄罗斯联邦部分中止与俄 罗斯的条约。美国已暂停税务协定的第 1 条第 4 段、第 5 至第 21 条和第 23 条以及协议的执 行。该暂停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对来源征收的 预扣税款和其他税项生效,并将持续到两国政府 另行决定为止。

从2024 年 8 月 16 日或之后的付款开始,预 扣代理人必须按照法定的 30% 的预扣税率,对 支付给收款人的美国来源收入的款项进行扣缴, 这些支付款可能之前已经根据美俄所得税条约有 资格享受协定优惠。

终止与匈牙利的 1979 年税务协定。 2022 年 7 月 15 日,美国财政部宣布,已于 2022 年 7 月

2 刊物 519 (2025)

8 日通知匈牙利,美国将终止与匈 牙利的税务 协定。根据该条约关于终止的规定,终止于 2023 年 1 月 8 日生效。对于来源征收的预扣税 款,该条约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停止生效。因 此,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预扣代理人必须按 照法定的 30% 的预扣税率,对支付给收款人的 美国来源收入的款项进行扣缴,这些支付款可能 之前已经根据美国与匈牙利所得税条约有资格享 受条约优惠。在其他税项方面,该条约对 2024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期起停止生效。

选择将非税法定义居民或双重身份的配偶视为美 国税法定义的居民。 1040 表和 1040-SR 表在 报税身份 部分添加了一个复选框,以便选择将 您的非税法定义居民或双重身份配偶视为美国税 法定义的居民。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后面的 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视为税法定义居民 和下文 的选择税法定义居民身份。

灾难税收减免。 受由总统宣布的某些灾难影响 的个人可获取灾难税收减免(参见 IRS.gov/ DisasterTaxRelief)。需要提交美国所得税报税 表的外国人可能会受影响。若要了解更多信息, 参见表格 1040 说明或表格 1040-NR 说明 (英 文)。

美国联邦遗产税和赠与税。 就遗产税和赠与税 而言,一个人(或死者)如果是(或曾经是)美 国的非税法定义居民的非公民身份,可能仍然有 美国遗产税和赠与税的申报和支付义务。确定一 个人是否为美国遗产和赠与税的非税法定义居民 的非公民,与确定一个人是否为美国联邦所得税 的非税法定义居民是不同的。遗产税和赠与税的 考虑不在本刊物的范围内,但 IRS.gov 上有可用 信息,以确定任何美国遗产税或赠与税考虑因素 是否适用于您的情况。关于非税法定义居民非公 民的美国联邦遗产税考虑因素的进一步信息,可 在以下网址查询非税法定义居民非美国公民的遗 产税 (英文) 以及关于非税法定义居民非美国公 民的遗产税的常见问题 (英文)。关于非税法 定义居民非公民的美国联邦赠与税的考虑因素的 进一步信息,可在以下网址查询非税法定义居民 非美国公民的赠与税 (英文) 和关于非税法定义 居民非美国公民的赠与税的常见问题 (英 文)。

第三方被指定人。 您可以在您的报税表 Third-Party Designee (第三方被指定人) 部分勾 选 “Yes (是)” 选框,以授权 IRS 和您选择的朋 友、家人或任何其他人讨论您的退税。这允许 IRS 致电您确定为您的被指定人的人士,由其回 答在处理您的申报表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这也 允许您的被指定人执行向 IRS 索取您的申报表相 关的通知或记录副本等某些行动。此外,授权也 可撤销。参见您的所得税退税说明,了解详情。

地址变更。 如果您变更您的邮寄地址,请确保 使用 表格 8822 通知 IRS。

失踪儿童照片。 IRS 是 全国失踪和受虐儿童中 心® (NCMEC) 引以为傲的合作伙伴 (英文)。 本中心选择的失踪儿童照片可能出现在本刊物的 原本空白页面上。如果您认识某儿童,您可以通 过查看照片并致电 1-800-THE-LOST (1-800-843-5678) 来帮助将其送回家。

参见 第 12 章, 了解有关获取这些表格的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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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法定义居民

如果您是外国人(非美国公民),您就被视为非 税法定义居民,除非您通过两项测试中的一项: 该内容载于 税法定义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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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定义居民

如果您通过 2025 年(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的绿卡测试或实际居住测试,您就是美国税收税 法定义的居民。即使您未通过任何一项测试,您 也可以选择在一年中的部分时间被视为税法定义 居民。参见 首年选择 该内容载于下文 双重身份 外国人的内容。

绿卡测试

如果您在 2025 日历年期间任何时间是美国合法 永久居民,您就是美国纳税居民。(但是,参见 下文 双重身份外国人的内容。) 这项测试称为 绿卡测试。根据美国移民法,如果您被授予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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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税法定义居民还是 税法定义居民?

介绍

您应该首先确定,就所得税而言,您是非税法定 义居民还是税法定义居民。

如果您在同一年即是非税法定义居民又是税 法定义居民,则您拥有双重身份。参见下文 双 重身份外国人的内容。还参见 非税法定义居民 配偶视为税法定义居民, 该章节下文解释的一 些其他特殊情况。

主题 本章讨论的是:

  • 如何确定您是非税法定义居民、税法定义 居民或是双重身份外国人;以及

  • 如何将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视为税法定义 居民。

有用的条款 您可能想看:

表格(及说明)

1040

1040 美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1040-SR

1040-SR 美国老年人纳税申报表

1040-NR 1040-NR 美国非税法定义居民所得税申报

表

8833

8840

8843

8833 第 6114 节或第 7701(b) 节项下协定 基础申报表状况披露

8840 外国人密切关系例外情形声明

8843 豁免个人和医疗疾病患者的声明

移民永久居住在美国的特权,则您在任何时候都 是美国合法永久居民。如果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 局 (USCIS) (或其前身组织)向您发放 I-551 表, 永久居民卡,又称绿卡,通常,您就拥有美国合 法永久居民身份。 在此测试下,您继续拥有居 民身份,除非您被剥夺身份或被行政或司法机构 认定为已放弃该身份。

备注: 即使一个人符合绿卡测试,如果该人 根据美国税收条约决胜规则声称拥有外国居留 权,那么就其纳税义务而言,他们将被视为非税 法定义居民。参见第 7701(b)(6)(B)条。

剥夺居民身份。 如果美国政府向您发出最终行 政或司法驱逐或驱逐出境令,则您的居民身份视 为已被剥夺。最终司法令是您不可再向有管辖权 的更高一级法院上诉的命令。

居民身份已放弃。 放弃居民身份的行政或司法 裁定可由您、USCIS 或美国领事官员发起。

如果您发起裁定,当您将下列文件中的任何 一项、及随附的永久居民卡(绿卡或 I-551 表) 提交 USCIS 或美国领事官员时,您的居民身份 将视为放弃。

• 表格 I-407(英文), 放弃合法永久居民身 份的记录。

  • 说明您打算放弃您的居民身份的一封信 函。

您通过邮寄提交时,必须通过挂号信发送, 需回执(或国外同等文件),并保留一份副本和 文件邮寄和接收证明。

警示: 在您有证据证明您的信件已收到之前, 即使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因您的绿卡 有效性已超过10 年或因为您已不在美国有一段 时间而不认可您的绿卡的有效性, 您仍然是税 法定义的居民。

如果 USCIS 或美国领事官员发起此裁定,在 最终行政放弃令发出时,您的居民身份将视为放 弃。如果您获批向有管辖权的联邦法院上诉,也 需要最终司法令。

根据美国移民法,合法永久居民须以居民身 份提交纳税申报表,如果未提交,则可能被视为 已经放弃身份,并可能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警示: 不再是合法永久居民的长期居民 (LTR) 可 能需要遵守特殊的报告要求和税收规 定。 参见 第 4 章 弃籍税的內容 。

2008 年 6 月 16 日之后终止居住。 有关您 的居住终止日期的信息,请参阅第 4 章2008 年 6 月 16 日之后离境下的前长期居民 (LTR)。

备注: 对于 2008 年 6 月 17 日前离境纳税人 的要求,已不再在表格 8854 或 519 刊物讨论。 若要了解 2008 年 6 月 17 日前的离境相关信 息,参见 2018 年表格 8854 说明和 2018 年 第 519 号刊物 (英文)的第 4 章。

实际居住测试

如果您通过 2025 日历年的实际居住测试,您就 是美国税法定义的居民。若要通过测试,您必须 至少在:

  1. 2025 年有 31 天时间;以及

  2. 在含 2025 年、2024 年和 2023 年 3 年期 间有 183 天时间在美国,计数:

a. 您 2025 年在美国的所有天数;以及

b. 1/3 您 2024 年在美国的所有天数;以 及

c. 1/6 您 2023 年在美国的所有天数。

刊物 519 (2025) 第1 章 非税法定义居民还是税法定义居民? 3

  • 打算在美国期间主要为该外国政府从事官 方活动;并且

  • 美国总统、国务卿或领事官员认可有权享 有该身份。

直系亲属包括个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无论 是血缘关系还是领养关系;但只要配偶或未婚子 女的签证身份来源于并依赖于免税个人的签证分 类。未婚子女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包括在内:

  • 21 岁以下;

  • 定期居住在免税个人的家庭;以及

  • 不是其他家庭的成员。

备注: 通常,如果您是 “A” 或者 “G” 类 签证下在美国居住,您就被视为外国政府相关的 个人(拥有充分的外交或领事身份)。您的每一 天都为实际居住测试的目的计算在内。

家政人员例外情形。 通常,如果您是 “A-3” 或者 “G-5” 类签证下,作为外国政府 或国际组织官员的个人员工、服务员或家政佣工 在美国居住,您不被视为与外国政府相关的个 人,必须将您在美国的所有天数为实际居住测试 的目的计算在内。

示例。 您在 2025 年、2024 年和 2023 年每 年有 120 天在美国。若要确定您是否通过 2025 年实际居住测试,计算您 2025 年在美国的完整 120 天,2024 年在美国 40 天( 1 /3 共 120 天) 和 2023 年在美国 20 天( 1 /6 共 120 天)。由于 3 年期间的总数为 180 天,您不被视为 2025 年 实际居住测试下的居民。

“United States (美国)”一词包括以下区 域。

  • 所有 50 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

  • 美国的领海。

  • 与美国领海相邻的、以及根据国际法,美 国对其拥有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专属权 利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下层土。

该词不包括美国地区或美国领空。

在美国居住的日期

您任何一天的任何时间在美国,您就被视为当日 在美国。但是,此项规则存在例外情形。以下日 期在进行实际居住测试时,不计入在美国的天 数。

  • 如果您定期从加拿大或墨西哥通勤,您从 加拿大或墨西哥的住处通勤到美国工作的 日期。

  • 您在美国以外的两地中转时,您在美国低 于 24 小时的日期。

  • 您作为外国船舶船员在美国的日期。

  • 由于您在美国期间患有医疗疾病而无法离 开美国的日期。

  • 您以北约部队或平民成员的身份持有北约 签证在美国的日期。但是,这一例外情形 不适用于在美国持有北约签证的直系亲 属。受赡养家人必须计数为进行实际居住 测试在美国的每一天。

  • 您作为豁免个人的日期。

下文讨论适用于每一项这些分类的具体规则。

来自加拿大或墨西哥的定期通勤者。 如果您定 期从加拿大或墨西哥通勤,则不计数您从加拿大 或墨西哥的住处通勤到美国工作的日期。如果您 在工作期间,超过 75% (0.75) 的工作日通勤到 美国工作,则您被视为定期通勤。

为此,“commute (通勤)” 是指 24 小时期 间上班和回家。“Workdays (工作日)” 是指您 在美国或加拿大或墨西哥工作的日期。 “Workdays (工作期间)” 指从您在美国工作的 本年第一天开始,到您在美国工作的本年最后一 天结束的一段时间。如果您的工作需要您季节性 或周期性在美国,则您的工作期间自您在美国工 作的季节或周期第一天开始,至您在美国工作的 季节或周期最后一天结束。您在一个日历年可能 有一个以上工作期间,您的工作期间可能在一个 日历年开始,在另一个日历年结束。

示例。 Maria Perez 在墨西哥居住,在 Compañía ABC 墨西哥办事处工作, 但是在 2 月 1 日至 6 月 1 日,临时分配到该公司在美国的办 公室。6 月 2 日,Maria 恢复在墨西哥的工作。 69 个工作日里,Maria 每天早晨从墨西哥的 家,通勤到 Compañía ABC 在美国的办事处。 每天晚上回到墨西哥的家。其在该公司的墨西哥 办事处工作 7 个工作。就实际居住测试而言, Maria 未计算其通勤到美国工作的日期,因为这 些日期超过其在工作期间工作日的 75% (0.75) (其在美国的 69 个工作日,除以其工作期间的 76 个工作日,等于 90.8%)。

中转天数。 不计数您在美国低于 24 小时以及 您在美国以外的两地中转的天数。如果您从事实 质性与完成到您的外国目的地旅游相关的活动, 您就被视为中转。例如,如果您在美国的机场之 间转机,前往外国目的地,您就被视为中转。但

是,如果您在美国参加商务会议,则不认为中 转。即使会议在机场举行也是如此。

船员。 不计数您作为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或美国 领地之间运输的外国船舶(小船或大船)普通船 员在美国逗留的日期。但是,如果您在这些日期 在美国从事任何贸易或业务,则此例外情形不适 用。

医疗疾病。 不要计数您因在美国期间出现的医 疗疾病或问题而打算离开但不能离开美国的日 期。基于所有事实和情况,来判断您是否打算在 某一天离开美国。例如,如果您在美国的游览的 目的能够在一段时间内完成,这段时间不足令您 具备资格参加实际居住测试,则您可以计划离开 美国。但是,如果您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来完成 您的游览目的,这段时间将令您有资格接受实际 居住测试,则您不能在这段较长时间结束之前计 划离开美国。

对于被判定为精神障碍者,可以通过分析此 人在判定为精神障碍之前的行为模式,确定其离 开美国意图的证据。

如果您因为医疗疾病而具备资格将在美国的 日期排除在外,则您必须 向 IRS 提交表格 8843。参见下文 表格 8843 的内容。 以下情况下,您不能将在美国的任何日期排 除在外。

  • 您最初禁止离境,然后能够离境,但在安 排离境的合理时间之后,您仍留在美国。

  • 您返回美国是为了治疗先前在美国逗留期 间罹患的医疗疾病。

  • 该疾病在您抵达美国前就已存在,您也知 道您已患病。您进入美国时,是否需要治 疗,这点无关紧要。

免税个人。 不计算您作为免税个人的日期。免 税个人 “免税个人” 一词不指免税美国税收的 某人,但指以下类别的任何人。

  • 作为 “A” 或者 “G” 类签证下外国政府 相关个人,而不是持有 “A-3” 或者 “G-5” 类签证个人,在美国临时居住的个 人。

  • 作为 “J” 或者 “Q” 类签证下,基本符 合签证要求的在美国临时居住的教师或实 习生。

  • 作为 “F、” “J、” “M、” 或者 “Q” 类签证下,基本符合签证要求的在美国临 时居住的教师或实习生。

  • 为完成慈善体育赛事临时在美国居住的职 业运动员。

教师和实习生。 作为 “J” 或者 “Q” 类 签证下,基本符合签证要求的在美国临时居住的 教师或实习生为个人,而不是学生。如果您未从 事美国移民法律禁止的、并可能导致您丧失签证 身份的活动,则您被视为基本符合签证要求。

免税教师和实习生的直系亲属也包含在内。 参见前文 “immediate family (直系亲属)” 定 义,该内容载于 外国政府相关的个人。

如果您在之前 6 个日历年中有 2 年为免税教 师、实习生或学生,则到 2025 年,您就不再是 免税教师或实习生。但是,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 件,您就是免税个人。

  • 您在之前 6 个日历年中有 3(或以下) 年 任何期间为免税教师、实习生或学生。

  • 2025 年期间,外国雇主支付您的全部报 酬。

  • 您在先前 6 年任何时间作为教师或实习生 居住在美国。

  • 您作为教师或实习生居住在美国的先前 6 年里,外国雇主支付您的全部报酬。

外国雇主包括美国实体在外国或美国领土的办公 室或营业场所。

如果您作为教师或实习生而具备资格将在美 国的日期排除在外,则您必须 向 IRS 提交完整 填写的表格 8843。参见下文 表格 8843的内 容。

以上四类每一类适用的具体规则(包括您为 免税个人的时间段内的任何规则)在下文予以讨 论。

外国政府相关的个人。 外国政府相关个人 是指临时在美国居住的个人(或者或者该个人的 直系亲属):

  • 作为国际组织的全职员工;

  • 因为外交身份;或者

  • 因为美国财政部长确定代表全职外交或领 事身份的签证(授予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 签证除外)。

备注: 无论您在美国居住的真实时间长度, 您都被视为在美国临时居住。

国际组织是指美国总统通过行政命令指定的 享有《国际组织豁免法》规定的特权、免税和豁 免的任何公共国际组织。如果某个人的工作计划 符合组织的标准全职工作计划,其就是全职员 工。

个人被视为具有全职外交或领事身份,如果 其:

  • 获得美国认可的外国政府授权;

示例。 Carla 作为持有 “J” 类签证的教 师,在本年临时居住在美国。外国雇主向其支付 本年的报酬。Carla 被视为前 2 年的免税教师, 但外国雇主并未支付其报酬。因为 Carla 在过去 6 年中至少 2 年是免税教师,所以其不被视为本 年度的免税个人。

如果外国雇主已经支付 Carla 最近 2 年的报 酬,则 Carla 是本年度的免税个人。

学生。 学生是持有 “F、” “J、” “M、” 或者 “Q” 类签证,基本符合签证要 求的在美国临时居住的任何个人。如果您未从事 美国移民法律禁止的、并可能导致您丧失签证身 份的活动,则您被视为基本符合签证要求。

免税学生的直系亲属也包含在内。参见前文 “直系亲属” 定义,该内容载于 外国政府相关 的个人。

如果您在超过 5 个日历年的任何时间为免税 教师、实习生或学生,您就不是 2025 年作为学 生的免税个人,除非您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 您确定,您不打算在美国永久居住。

  • 您基本符合您的签证要求。

4 第1 章 非税法定义居民还是税法定义居民? 刊物 519 (2025)

确定您是否证明打算在美国永久居住时,应 予以考虑的事实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您是否与 外国保持密切关系 (后文予 讨 论)。

  • 您是否采取积极步骤,将您的身份从非移 民转变为合法永久居民,后文 与外国的密

切关系予以讨论。

如果您作为学生而具备资格将在美国的日期 排除在外,则您必须向 IRS 提交完整填写的表格 8843。参见下文 表格 8843的内容。

职业运动员。 为完成慈善体育赛事临时在 美国居住的职业运动员为免税个人。慈善体育赛 事为满足以下条件的赛事。

  • 主要目的是让具备资格的慈善组织获益。

  • 全部净收入将捐给慈善机构。

  • 志愿者基本履行所有工作。

计算在美国的日期时,您只能排除您实际参 加体育比赛的日期。您不能排除您在美国为活动 练习、进行宣传活动或与活动有关的其他活动, 或在活动之间旅行的日期。

如果您作为职业运动员而具备资格将在美国 的日期排除在外,则您必须 向 IRS 提交完整填 写的表格 8843。参见下文 表格 8843。

表格 8843。 如果因为您属于以下任何类别而 排除在美国的日期,则必须提交完整填写的 表 格 8843。

  • 您因为医疗疾病或问题不能按计划离开美 国。

  • 作为 “J” 或者 “Q” 类签证的教师或实 习生,您临时居住在美国。

  • 作为 “F、” “J、” “M、” 或者 “Q” 类签证的学生,您临时居住在美国。

  • 您是参加慈善体育赛事的职业运动员。

将 表格 8843 附于您的 2025 所得税纳税申 报表。如果您不必提交申报表,则向以下地址发 送表格 8843。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enter Austin, TX 73301-0215

您必须在提交 表格 1040-NR 到期日前提交 表格 8843。提交到期日在 第 7 章予以讨论。如 果要求您提交表格 8843 而您未及时提交 表格 8843,则您不能排除您作为职业运动员、或者 因为您在美国期间患医疗疾病而在美国居住的日 期。如果您能通过令人信服的清晰证据证明您采 取合理的行动了解提交要求,并采取遵守这些要 求的重要步骤,上述规定不适用。

与外 国保持更紧密的连结。

以下情况下,即使您通过实际居住测试,您也不 被视为非税法定义居民:

  • 一年内您在美国居住的日期少于 183 天;

  • 一年内在外国拥有纳税住所;以及

  • 一年内您与您的纳税住所所在的一个外国 的关系,相比与美国的关系更为密切(除 非您与两个外国具有密切关系,后文予以 讨论)。

与两个外国的密切关系。 如果您满足以下说有 条件,您就可以证明您与两个外国(但不超过两 个)具有密切关系。

  • 自一年的第一天起,您就在一个外国拥有 一个纳税住所。

  • 您在一年内将您的纳税住所变更到另一个 外国。

  • 一年剩余时间里,您在第二个外国继续拥 有您的纳税住所。

  • 您在外国拥有一个纳税住所的期间,您和 这两个国家的每个国家的关系比和美国的 关系更密切。

  • 根据任何一个外国的税收法律,您作为居 民,需要缴纳整年的税收;或者,您在该 外国拥有一个纳税住所的期间,您作为居 民,您需要缴纳这两个外国的税收。

纳税住所。 您的纳税住所使您的主要营业地、 就业或工作岗位的一般区域,无论您在哪里拥有 您的家庭住所。您的纳税住所是您作为雇员或自 雇人个人长期或无限期工作的地方。如果由于您 的工作性质,您没有固定或主要营业地,则您的 纳税住所是您固定居住的地方。如果您不符合两 种分类中任一分类,您就会被视为流动人员,您 的纳税住所就是您工作的地方。

为了确定您是否与外国有更密切的关系,您 的纳税住所必须在整个当前年度内存在,并且必 须位于您声称与外国有更密切联系的同一个外 国。

外国。 确定您是否与外国有更密切联系时, “外国 (foreign country)” 是指:

  • 在联合国或美国以外的任何政府主权下的 任何领土;

  • (根据美国法律确定的)外国的领海;

  • 与外国领海相邻的、以及根据国际法,外 国对其拥有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专属权 利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下层土;以及

  • 美国领土。

建立更密切的关系。 如果您或国税局认定您与 外国的关系比与美国的关系更重要,则您将被认 为与外国的关系比与美国的关系更密切。在确定 您是否与外国拥有比与美国更重要的关系时,要 考虑的事实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您在表格和文件上指定的居住国。

  2. 您提交的官方表格和文件的类型,例如 表 格 W-9、表格 W-8BEN 或者 表格 W-8ECI。

  3. 以下位置:

  • 您的永久住宅;

  • 您的家庭;

  • 您的个人物品,例如汽车、家具、衣 服和珠宝;

  • 您当前的社会、政治、文化、职业或 宗教关系;

  • 您的业务活动(构成您纳税住所的业 务活动除外);

  • 您持有驾驶执照的司法管辖区;

  • 您投票的司法管辖区;以及

  • 您捐款的慈善组织。

无论您的永久住宅是一座房子、一间公寓还是一 间带家具的房间,都无关紧要。无论您租赁它还 是拥有它,都无关紧要。但是,重要的是,您的 住宅在任何时候都持续可用,而不是仅供逗留。

您不能拥有更密切的关系时。 如果下列任何一 种情况适用,您就不能声称您与外国有着更密切 的关系。

  • 您亲自申请或在年内采取其他措施将您的 身份更改为永久居民。

  • 您在当前年度有一份调整身份的未决申 请。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将身份转变为永久居民所需的 表格及其他步骤的信息,请访问:USCIS.gov (英文)和 DOL.gov (英文)

表格 8840。 您必须将一份充分填写的 表格 8840 附于您的所得税申报表, 声称您与一个或 多个外国具有密切关系。

如果您未提交申报表,发送 表格至: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enter Austin, TX 73301-0215

您必须在提交 表格 1040-NR 到期日前提交 表格 8840。提交到期日在下文 第 7 章予以讨 论。

如果您未及时提交 表格 8840,您就不能声 称您与一个或多个外国具有密切关系。如果您能 通过令人信服的清晰证据证明您采取合理的行动 了解提交要求,并采取遵守这些要求的重要步 骤,上述规定不适用。

税收协定的效力

双重身份居民。 此处给出的规则决定您是否为 税法定义居民,不凌驾于居住权税收协定的定 义。如果您是双重身份居民纳税人,您仍可以所 得税协定申请优惠。双重身份居民纳税人是指同 时在美国和另一个国家的税法下居民的纳税人。 两国间的所得税协定中必须包含解决居住地争议 的条款(打破平局规则)。如果您在税收协定下 被视为外国居民,那么在计算美国所得税时,您 就被视为非税法定义居民。除了计算您的税务目 的外,您将被视为税法定义居民。例如,在此讨 论的规则不影响您的居住期, 该内容载于下文 双重身份外国人的内容。

备注: 在某些情况下,当个人根据相关税收 协定中的打破平局规则被视为非税法定义居民 时,可能会触发第 877A 节的弃籍税。参见下文 的 弃籍税。

需要填报的信息。 如果您是双重身份纳税人, 您申请协定优惠,您必须使用 表格 1040-NR 并 随附表格 8833 提交申报表,并作为非税法定义 的居民计算您的税务。双重身份居民纳税人也具 备资格享受美国有关机构的援助。参见税收程序 2015-40, 2015-35 I.R.B.236,位于 IRS.gov/irb/ 2015-35_IRB#RP-2015-40 (英文),或其后续 版本。

参见第 9 章 报告申请的税收优惠 ,了解有关 报告协定优惠的更多信息。

部分来自巴巴多斯和牙买加的学生和实习生。 根据美国与巴巴多斯和牙买加的所得税协定,来 自这些国家的非税法定义居民学生,以及来自牙 买加的实习生,有资格选择在美国税收方面被视 为税法定义的居民。参见 第 901 号刊物 (英 文), 了解其他信息。如果您有资格作出选 择,可填妥表格 1040,并在您的申报表附上已 签署的选择声明。本刊物中所述有关税法定义的 居民的规则适用于您。一旦做出决定,只要您仍 具备资格,选择就会生效,您必须获得美国主管 当局的许可才能终止选择。

Exceptions & meaning →

双重身份外国人

在同一纳税年度,您可以同时既是非税法定义的 居民又是税法定义的居民。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 您到达或离开美国的那一年。拥有双重居民身份 的外国人可参见 第 6 章, 了解有关双重居民身 份纳税年度提交申报表的信息。

居住第一年

如果您在该日历年是美国居民,但在前一个日历 年的任何时间您都不是美国居民,则您仅在从居 住开始日期开始的日历年部分期间是美国居民。 在此日期之前的部分时间内,您是非税法定义居 民。

刊物 519 (2025) 第1 章 非税法定义居民还是税法定义居民? 5

  • 2025 年期间,您在美国的 31 天期间和持 续期间的日期。

  • 2025 年期间,您离开美国的一个或多个日 期,您将其视为居住天数。

在您通过 2026 年实际居住测试前,您不能提交 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 或声明。如果您截至 2026 年4 月15 日仍未通过 2026 年的测试,您 可以请求将递交 2025 年《表格1040》或《表 格1040-SR》的时间延期至您通过该测试后的 一段合理期间。若要申报延期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请使用 表格 4868。您可以提交纸质表 格,或者使用 表格 4868 说明中解释的其中一个 电子申报选项。就此延期而言,您应当支付您预 计 2025 年所欠的已计算的税收金额,犹如您一 整年都是非税法定义居民。您可以使用 表格 1040-NR 来计算税收。在 表格 4868 中输入税 收金额。如果您未缴纳应缴税收,向您收取您的 报税表固定到期日前未付税收的利息,还可向您 收取滞纳金罚款。

一旦您作出首年选择,未经国税局批准,您 就不能撤销。

如果您不按此处讨论的程序选择首年,您将 被视为 2025 全年的非税法定义居民。但是,如 果您能通过令人信服的清晰证据证明您采取合理 的行动了解提交程序,并采取遵守这些程序的重 要步骤,上述规定不适用。

选择税法定义居民身份

如果您是双重身份的外国人,如果以下所有条件 适用,您可以选择全年被视为税法定义居民。

  • 您在年初就是非税法定义的居民。

  • 您在年末是税法定义的居民或美国公民。

  • 您在年末与美国公民或税法定义的居民结 婚。

  • 您的配偶与您一起作出选择。

其中包括以下情况:您和配偶在纳税年度年初都 是非税法定义的居民;您和配偶在纳税年度年末 都是税法定义的居民。

备注: 如果您在年末是单身,您不能作出此 项选择。

如果您作出此项选择,以下规则适用。

  • 就所得税而言,您和配偶在全年都被视为 税法定义居民。

  • 您和配偶要为来自全世界的收入纳税。

  • 您和配偶必须提交您的选择年份的联合报 税表。

  • 您和配偶都不能在以后纳税年度做出此项 选择,即使您们已经分居、离婚或再婚。

  • 第 6 章中双重身份纳税人的特别说明与 限

制 不 适用于您。

备注: 如果在纳税年度末,一个配偶为非税 法定义居民,另一个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类似选 择可用。参见下文 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视为税 法定义居民的内容。如果您先前作出选择,并且 仍然有效,则您无需作出在此解释的选择。

作出选择。 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做出此选择,请 勾选 1040 表或 1040-SR 表的报税身份部分中的 选框,并在输入空间中输入双重身份配偶的姓 名,并将由配偶两人签字的声明随附于您选择年 份的联合报税表中。声明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 一份澄清,说明您们二人均具备资格作出 选择,您们选择在整个纳税年度被视为税 法定义居民。

  • 每个配偶的姓名、地址和 TIN (社会安全 号码 (SSN) 或个人报税识别号码 (ITIN))。 (如果一位配偶死亡,其中包含为死亡配 偶作出选择之人的姓名和地址。)

根据实际居住测试居住开始日期。 如果您在某 一日历年中通过实际居住测试,则您的居住开始 日期通常是您在该历年出现在美国的第一天。但 是,如果在这些日期里,您确定以下情况,您就 不必计算您在美国居住的最多 10 天时间:

  • 您与外国的关系相比与美国的关系更紧 密,以及

  • 您的税务住所在该外国。

参见上文 与外国的密切关系。

在确定您是否可以排除最多 10 天时,以下 规则适用。

  • 您可以从多个居住期间排除日期,只要所 有期间的总天数不超过 10 天。

  • 如果不能排除连续居住日期内的所有日 期,则不能排除该期间内的任何日期。

  • 尽管您可以在确定您的居住开始日期时排 除最多 10 天居住时间,但在确定您是否满 足实际居住测试时,您必须包括这些日 期。

示例。 Ivan Ivanovich 是俄罗斯公民。 Ivan 于 2025 年 1 月 6 日首次来到美国参加商务 会议,并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返回俄罗斯。 Ivan 的税收住所仍在俄罗斯。2025 年 3 月 1 日,Ivan 搬到美国,当年剩余时间居住在这 里。Ivan 能够在 2025 年 1 月 6 日至 10 日与俄 罗斯建立更密切的联系。因此,Ivan 的居住开 始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1 日。

声明要求排除最多 10 天的居住期。 如果您 为了您的额居住开始日期而排除在美国最多 10 天的居住期,您必须向国税局提交一份声明。您 必须在本声明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并包括一份澄 清,说明本声明是在倘若作伪证便受处罚的情况 下做出的。本声明必须含以下信息(如适用)。

  • 您的姓名、地址、美国报税人识别号码 (TIN)(如有)和美国签证号(如有)。

  • 您的护照号码和签发该护照的国家名称。

  • 本声明适用的纳税年度。

  • 您当年居住在美国的第一天以及最后一 天。

  • 计算您居住的第一天时排除的日期。

  • 有足够的事实证明,在您被排除在外的期 间,您一直在某个国家纳税,并且与另一 个国家有更密切的关系。

将必要的声明随附您的所得税申报表上。如 果不需要提交申报表,将声明发送至以下地址。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enter Austin, TX 73301-0215

您必须在提交 表格 1040-NR 到期日前提交 表格该声明。提交到期日在 第 7 章予以讨论。

如果您未上文解释提交必要的声明,您就不 能声称您与外国或其他国家有更紧密的关系。因 此,您在美国居住的第一天就是出现在美国的第 一天。如果您能通过令人信服的清晰证据证明您 采取合理的行动了解提交声明的要求,并采取遵 守这些要求的重要步骤,上述规定不适用。

绿卡测试居住开始日期。 如果您在日历年的任 何时间通过绿卡测试,但未通过该年实际居住测 试,您的居住开始日期,是您作为合法永久居民 居住在美国的日历年的第一天。

如果您既通过实际居住测试和绿卡测试,您 的居住开始日期是您在美国进行实际居住测试或 作为合法永久居民当年第一天较早者。

上年居住。 如果您在上一历年的任何时间是税 法定义居民,并且您在本年度的任何时间是税法 定义居民,则您将在本年度开始时被视为税法定

义居民。无论您是实际居住测试还是绿卡测试的 居民,上述规定都适用。

示例。 Robert Bach 是瑞士公民。Robert 于 2024 年 5 月 1 日首次以居民身份来到美国, 并一直到 2024 年 11 月 5 日才返回瑞士。 Robert 于 2025 年 3 月 5 日,以合法永久居民 身份返回美国,目前仍居住在美国。在 2025 日 历年,Robert 美国居住权视为从 2025 年 1 月 1 日开始,因为 Robert 在 2024 年有资格作为税 法定义居民。

首年选择

如果未通过 2024 年或 2025 年绿卡测试或实际 居住测试,以及您没有选择被视为 2024 年任何 时间的居民,但您通过 2026 年实际居住测试, 您可以选择被视为 2025 年部分时间的美国居 民。若要作出此项选择,您必须:

  1. 2025 年在美国连续居住 31 天;以及

  2. 从 31 天期限的第一天起至 2025 年最后一 天止,在美国居住至少 75% 天数。对于此 75% 要求,您最多可以将离开美国的 5 天 视为在美国居住的天数。

计算上述 第 (1) 项和第 (2) 项在美国的日期 时,不要计算 上文 “在美国的日期”项下讨论 的任何例外情形下在美国的日期。

如果您选择第一年,则您 2025 年的居住权 开始日期为 您用以具备选择资格的最早 31 天期 间(见上述第 (1) 项描述)的第一天。该年剩余 时间,您被视为税法定义居民。如果您在美国居 住超过 31 天期间,并且在 上述每一期满足第 (2) 项条件,您的居住权开始日期是首个 31 天 期间的第一天。如果您在美国居住超过 31 天期 间,并且在后来 31 天期间,满足 上述第 (2) 项 条件,您的居住权开始日期是后来 31 天期间的 第一天。

备注: 您不必结婚也可作出这项选择。

示例 1。 Juan DaSilva 是菲律宾公民。 Juan 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首次来到美国,并在 美国居住连续 31 天(从 2025 年 11 月 1 日到 12 月 1 日)。Juan 于 12 月 1 日返回菲律宾, 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又回到美国。Juan 在当 年剩余时间里一直待在美国。2026 年期间, Juan 通过实际居住测试,成为税法定义居民。 Juan 因为在 2025 年在美国连续居住 31 天(从 11 月 1 日至 12 月 1 日),在美国居住时间占从 31 天期间的第一天后(含)日期至少 75% (0.75)(在美国居住共 46 天,除以从 1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期间 61 天,等于 75.4% (0.754)),所以 Juan 可以为 2025 年作出首年 选择。Juan 作出首年选择,Juan 的居住权开 始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1 日。

示例 2。 事实与 示例 1 中的相同,除非 Juan 也在 12 月 24 日、25 日、29 日、30 日和 31 日未在美国。因为按 75% (0.75) 要求,最多 5 天不在美国就视为不在美国的日期,所以 Juan 可以为 2025 年作出首年选择。

为 2025年作出首年选择需要的声明。 您必 须随附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为 2025 年 作出首年选择。声明必须包括您的姓名和地址, 并说明以下事项。

  • 您为 2025 年作出首年选择。

  • 您在 2024 年不是税法定义居民。

  • 您在 2026 年通过实际居住测试,成为税法 定义居民。

  • 在美国的 2026 年日期数量。

6 第1 章 非税法定义居民还是税法定义居民? 刊物 519 (2025)

和 Sharon 必须提交二人作出选择的年份的联合 报税表,但他们可以为以后年度提交联合或单独 的报税表。

如何作出选择

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做出此选择,请勾选 1040 表 或 1040-SR 表的报税身份部分中的复选框,并 在输入栏中输入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的姓名,并 将由配偶两人签字的声明随附于选择适用的第一 纳税年度的联合报税表。本声明应含以下信息。

  • 一份澄清,说明在您们的纳税年度最后一 天,一位配偶是非税法定义居民,另一位 是美国公民或税法定义的居民,您们选择 在整个纳税年度被视为税法定义居民。

  • 每个配偶的姓名、地址和 TIN。(如果一位 配偶死亡,其中包含为死亡配偶作出选择 之人的姓名和地址。)

如果您和您的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在前一年 选择被视为税法定义居民并且该选择仍然有效, 也请勾选此框并输入他们的姓名。

修改过的报税表。 您通常在提交您们的联合报 税表时作出选择。但是,您可以通过在 表格 1040-X 上提交修改过联合报税表,作出选择。 随附 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 并注明 “Amended (修改过的)” 在修改过的税表顶 部。如果您选择提交修改过的报税表,您和配偶 还必须修改您在作出选择的年份之后提交的任何 报税表。

通常,您必须在您提交原始美国所得税报税 表日期后 3 年,或者您缴纳该年度所得税日期 后 2 年(以较迟者为准),提交修改过的联合 报税表。

暂停选择。

如果任一配偶在(您作出选择的纳税年度之后) 任何纳税年度任何时间为美国公民或税法定义的 居民,则视为税法定义居民的选择,在该纳税年 度暂停。如果任一配偶符合 第 7 章讨论的非税 法定义居民的申报要求,意味着每位配偶必须作 为非税法定义居民,提交该年的额单独报税表。

示例。 Dick Brown 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是税法定义居民;并与非税法定义居民 Judy 结 婚。他们可以选择将 Judy 视为税法定义居民, 已提交 2022 年和 2023 年联合所得税报税表。 2024 年 1 月 10 日,Dick 成为非税法定义居 民。Judy 在整个期间仍为非税法定义居民。由 于 Dick 在 2024 年的部分时间里是税法定义居 民,所以 Dick 和 Judy 二人可以提交该年度的 联合或单独报税表。但是,由于 Dick 和 Judy 在 2025 期间均不是税法定义居民,所以他们的 选择在该年被暂停。如果二人均不满足第 7 章 讨论的 非税法定义的居民 的提交要求, 他们必 须作为 2025 年非税法定义居民提交单独的报税 表。如果 Dick 在 2026 年再次成为税法定义居 民,则他们的选择不再被暂停。

结束选择。

一旦作出被视为税法定义居民的选择,该选择就 适用于以后所有年度,除非暂停(如 上文 暂停 选择下的解释)或者采用以下一种方式予以结 束。

如果以下列方式结束选择,任一配偶均不得 在任何以后纳税年度作出此项选择。

  1. 撤销。 任一配偶都可以撤销任何纳税年度 的选择,只要其在提交该纳税年度报税表 的到期日前撤销即可。撤销选择的配偶必

您通常在提交您们的联合报税表时作出选 择。但是,您也可以填写 表格 1040-X 修改过的 美国个人所得税报税表。随附 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 并输入 “Amended (修改过的)” 在修 改过的税表顶部。如果您选择提交修改过的报税 表,您和配偶还必须修改您在作出选择的年份之 后提交的任何报税表。

通常,您必须在您提交原始美国所得税报税 表日期后 3 年,或者您缴纳该年度所得税日期 后 2 年(以较迟者为准),提交修改过的联合 报税表。

最后一年居住

如果您在 2025 年是美国居民,但在 2026 年任 何时间不是美国居民,您在您的居住终止日期不 再是美国居民。您的居住终止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非您符合下文讨论的较早日期。

较早居住终止日期。 您符合早于 12 月 31 日的 居住终止日期。本日期:

  1. 如果您通过实际居住测试,为 2025 年您本 人身在美国的最后一天。

  2. 如果您通过绿卡测试,为 2025 年您不再是 美国合法永久居民的第一天;或者

  3. 如果您通过两项测试, 为第 (1) 项和第 (2) 项较迟者。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您才可以使用上述日 期: 2025 年剩余时间里,您的税务住所在外 国,您与该外国的关系更为密切。参见上文与外 国保持更紧密的连结。

备注: 根据适用的打破平局规则条款在另一 个国家申请居民身份,也可能导致居住终止日期 早于 12 月 31 日。

警示: 不再是合法永久居民的 LTR 可能需要遵守 特殊的报告要求和税收规 定。 参见第 4 章 弃籍 税的內容 。

终止居住。 若要了解您居住终止日期相关 信息,参见 前 LTR 该内容载于第 4 章 2008 年 6 月 16 日后离境。

最低居住时间。 如果您是税法定义居民,因为 您通过实际居住测试,您有资格使用较早的居住 终止日期,您可以排除在美国的实际居住 10 天,确定您的居住终止日期。在确定您是否可以 排除最多 10 天时,以下规则适用。

  • 您可以从多个居住期间排除日期,只要所 有期间的总天数不超过 10 天。

  • 如果不能排除连续居住日期内的所有日 期,则不能排除该期间内的任何日期。

  • 尽管您可以在确定您的居住终止日期时排 除最多 10 天居住时间,但在确定您是否满 足实际居住测试时,您必须包括这些日 期。

示例。 Lola Bovary 是马耳他公民。Lola 于 2025 年 3 月 1 日首次来到美国,居住到 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Lola 来美国度假,2025 年 12 月 16 日返回马耳他。 Lola 从 2025 年 8 月 25 日离开美国开始,能够 在 2025 年剩余时间内与马耳他建立更密切的联 系。 Lola 是通过实质性居住测试的居民,因为 Lola 在美国居住了 183 天(3 月 1 日至 8 月 25 日期间 178 天,外加 12 月的 5 天)。但是, Lola 在确定其居住终止日期时,可以将其 12 月 份访问美国的时间排除在外,因此 Lola 的居住 终止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25 日。

第二年居住。 如果您在 2026 年任何时间为美 国居民,並且在 2025 年任何时间为美国居民, 您到 2025 年末均被视为美国居民。无论您在 2025 年与外国的关系是否比美国更密切,也无 论您是通过实际居住测试或绿卡测试的居民,以 上规定都适用。

需要确定您居住终止日期的声明。 您必须向国 税局提交声明,确定您的居住终止日期。您必须 在本声明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并包括一份澄清, 说明本声明是在倘若作伪证便受处罚的情况下做 出的。本声明必须含以下信息(如适用)。

  • 您的姓名、地址、TIN(如有)和美国签证 号(如有)。

  • 您的护照号码和签发该护照的国家名称。

  • 本声明适用的纳税年度。

  • 您当年居住在美国的最后一天。

  • 充足的事实,证明当年您在美国居住的最 后一天后,或者当年放弃或取消您作为合 法永久居民身份后,您在外国拥有您的纳 税住宅,与该国拥有更密切的关系。

  • 您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放弃或取消的日 期。

  • 充足的事实(包括相关文件副本),证明 您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已放弃或取消。

  • 如果您可以排除日期,如上文 最低居住时

间所讨论的,则纳入您排除这些日期的日 期,以及以下充足的事实:证明在您被排 除在外的期间,您在外国拥有您的纳税住 宅,与该国拥有更密切的关系。

将必要的声明随附您的所得税申报表上。如 果不需要提交申报表,将声明发送至以下地址。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enter Austin, TX 73301-0215

您必须在提交表格 1040-NR 到期日或之前提 交声明。提交到期日在 第 7 章予以讨论。

如果您未上文解释提交必要的声明,您就不 能声称您与外国或其他国家有更紧密的关系。如 果您能通过令人信服的清晰证据证明您采取合理 的行动了解提交声明的要求,并采取遵守这些要 求的重要步骤,上述规定不适用。

Exceptions & meaning →

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视为税 法定义居民

如果在纳税年度结束时,您已婚,且配偶一方是 美国公民或税法定义的居民,另一方是非税法定 义居民,您可以选择将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视为 税法定义居民。其中包括以下情况:纳税年初, 一位配偶是非税法定义居民,但在年末是税法定 义的居民,另一方在年末是税法定义居民。

如果您作出这项选择,您和配偶被视为整个 纳税年度的所得税居民。您和配偶均不能根据任 何税收协定主张为非美国公民。您们二人均需缴 纳来自全世界收入的税收。您们必须提交您们选 择的年度的共同所得税报税表,但您和配偶可以 在以后年度提交共同或单独报税表。

警示: 如果您根据本规定进行联合报税, 则第 6 章中双重身份纳税人的特别说明和限制不适用于 您。

示例。 Bob 和 Sharon Williams 已婚,二 人在年初均为非税法定义居民。6 月,Bob 成为 税法定义居民,该年剩余时间一直都是税法定义 居民。Bob 和 Sharon 二人通过勾选 1040 表或 1040-SR 表上的相应方框,并将声明附于他们 的联合报税表,选择被视为税法定义居民。Bob

刊物 519 (2025) 第1 章 非税法定义居民还是税法定义居民? 7

须随附签字声明,澄清选择已撤销。声明 中必须包含每个配偶的姓名、地址和 TIN。(如果一位配偶死亡,其中包含为死 亡配偶撤销选择之人的姓名和地址。) 声 明还必须包含任何配偶居住的、或任何配 偶收到收入的不动产所在的、拥有配偶共 同财产法律的任何州、外国和领土的名 单。提交以下声明。

a. 如果撤销选择的配偶必须提交报税

表,则在撤销选择生效的第一年的报 税表上随附声明。

b. 如果撤销选择的配偶不必提交报税

表,却提交了报税表(例如,为获得 退税),则将声明随附报税表。

c. 如果撤销选择的配偶不必提交报税

表,却提交退税申请,则将声明发送 至您提交最后联合报税表的国税局服 务中心。

  1. 死亡。 任何配偶死亡,则自配偶死亡年度 有第一个纳税年度开始,结束选择。但 是,如果在世配偶为美国共鸣或居民,作 为在世配偶,有权享受共同税率,则在使 用这些共同税率的最后一年结束前,该选 择不结束。如果配偶双方在同一纳税年度 死亡,则选择在配偶双方死亡纳税年度结 束后第一天结束。

  2. 合法分居。 按离婚或分居赡养费法令规定 的合法分居,自合法分居发生纳税年度开 始,结束选择。

  3. 不充足记录。 如果任一配偶在任何纳税年 度未保存充足的账簿、记录或确定正确所 得税责任、或提供访问此等记录充足访问 权的必要其他信息,则国税局可终止该年 度的选择。

Exceptions & meaning →

来自美属萨摩亚或波多黎各 的外国人

如果您在整个纳税年度期间为非税法定义居民, 并且是美属摩萨亚或波多黎各真正居民,根据税 法定义居民的规则,除了某些例外情形,您需要 缴税。若要了解更多信息,参见 第 5 章 美属摩 萨亚或波多黎各真正居民。

如果您在整个纳税年度为来自美属摩萨亚或 波多黎各非税法定义居民,并且不具备美属摩萨 亚或波多黎各真正居民资格,您应作为非税法定 义居民纳税。

先前是美属摩萨亚或波多黎各真正税法定义 的居民,根据税法定义的居民规则需要纳税。

Exceptions & meaning →

2. 收入来源

介绍

您确定您的外国人身份后,必须确定您的收入来 源。本章帮您确定纳税年度您可能收到的不同类 型收入的来源。

主题 本章讨论的是:

  • 收入来源规则,以及

  • 社区收入。

本章还讨论在已由共同财产法的国家定居的已婚 个人的特别规则。

Exceptions & meaning →

税法定义居民

税法定义的居民的收入通常以美国公民相同的方 式纳税。如果您是税法定义的居民,您必须在美 国报税表上填报所有利息、股息、工资或其他服 务报酬、物业租金收入或版税收入以及其他类型 的收入。您必须报告从美国境内境外来源获得的 这些金额。

Exceptions & meaning →

非税法定义居民

仅按其来自美国境内的来源收 入,以及按与在美国开展贸易或业务有关的某些 收入征税(参见 第 4 章)。

确定适用于大多数非税法定义居民的美国来 源收入的一般规则,见 表 2-1。以下讨论涵盖一 般规则和这些规则的例外情形。

提示: 并非所有来自美国的收入都要纳税。参见 第 3 章。

利息收入

通常,美国来源利息收入包括以下项目。

  • 税法定义居民或国内公司的债券、票据或 其他有息债务的利息。

  • 在纳税年度内任何时间从事美国贸易或业 务的国内外合伙企业或外国公司支付的利 息。

  • 原始发行折价 (OID)。

  • 来自州、哥伦比亚特区或美国政府的利 息。

付款的地点或方式在确定收入来源时无关紧 要。

在证券借贷交易或出售回购交易中支付给证 券转让人的替代利息付款,其来源与转让证券的 利息来源相同。

例外情形。 通常,美国来源利息收入不包括以 下项目。

  1. 税法定义的居民或国内公司在 2011 年 8 月 10 日前发行的债务支付的利息,如果在支 付利息之前的纳税人纳税年度结束的 3 年 内,纳税人总收入至少 80% (0.80):

a. 来自美国以外的来源;以及

b. 是由于个人或公司在外国或美国领土

积极进行贸易或业务。

但是,如果下列任何一项适用,该利息 将视为美国来源的利息收入。

a. 利息的接收人与该税法定义的居民或

国内公司有关。参见第 954(d)(3) 节关 于 “相关个人”定义。

b. 义务条款在 2011 年 8 月 9 日后经过大

幅修改。义务期限的任何延长都被视 为大幅修改。

  1. 国内公司或国内合伙企业的外国分公司通 过在互助储蓄银行、合作银行、信用合作

表 2-1。 非税法定义居民收入的来源规则摘要

收入项目 确定来源的因素
薪资、工资、其他报酬 履行服务地
营业收入:
个人服务
存货销售—已购买
存货销售—已生产
履行服务地
销售地
生产地
利息 付款人的住所
股息 无论是美国公司还是外国公司*
租金 财产地址
版税:
自然资源
专利、办税等
财产地址
财产使用地
不动产销售 财产地址
个人财产销售 卖方的纳税住所(但是,参见下文个人财
产,了解例外情形)。
由于缴款的养老金分配 赚取养老金的服务履行地
养老金缴款投资收益 养老金信托地址
销售自然资源 基于出口终端产品公允市值的分配。若要了解
详情,参见法规第 1.863-1(b) 节。

* 例外情形包括:如果在宣布股息的年度之前的 3 个纳税年度中,外国公司至少25% 的总收入
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有效关联,则该公司支付的部分股息属于源自美国。 特殊规适用于股息等值
支付。

8 第2 章 收入来源 刊物 519 (2025)

社、国内建筑和贷款协会、以及根据联邦 或州法律作为储蓄和贷款或类似协会特许 和监督的其他储蓄机构的存款或取款账户 上支付的利息,如果支付或贷记的利息可 由该协会予以扣除。

  1. 在国内公司或国内合伙企业外国分支机构 存款的利息,但该分支机构必须从事商业 银行业务。

股息

大多数情况下,从国内公司收到的股息收入,为 美国来源的收入。来自外国公司的股息收入,通 常为外国来源的收入。第二项规则的例外情形在 下文予以讨论。

在证券借贷交易或出售回购交易中支付给证 券转让人的替代股息付款,其来源与转让证券的 分配来源相同。详见下文讨论的股息等值支付。

例外情況。 如果在宣派股息之前到纳税年 度结束为止的 3 年期内,外国公司 25% 以上总 收入与在美国的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则从外国 公司收到的股息的一部分为美国来源的收入。如 果公司是在选派股息前不到 3 年成立的,使用 其成立时的总收入。将股息乘以以下分数,确定 美国来源的收入部分。

外国公司的总收入在三年内与美国贸易或业务相关

外国公司在该期间来自所有来源的总收入

股息等值支付。 美国来源股息也包括股息等值 支付。股息等值支付包括:

  • 依据证券借贷交易、卖出回购交易或实质 上类似的交易,且该等股息直接或间接取 决于或参照于源自美国的股息支付确定的 交易, 而支付的替代股息;

  • 指根据指定的名义主合同 (NPC) 支付的美 国来源股息付款;或者

  • 指根据指定的股票挂钩票据 (ELI) 支付的美 国来源股息付款;或者

如果纳税人为合同项下产期方,则股息等价 金额付款包括涉及美国来源股息的总额,以及用 于计算根据合同转让给或来自纳税人的任何净金 额的任何总金额。因此,即使纳税人已支付净 额,或者由于净额为零而没有支付任何金额,也 可以视为收到股息等价付款。

在 2025 年,如果合同为 “delta one” 交 易,NPC 或 ELI 通常分别是特定 NPC 或特定 ELI。通常,delta 是 NPC 或 ELI 公允市值的变 化与合同提及股票数量的公允市值小变化之比 率。通常,特定 NPC 或特定 ELI 的股息等价物 金额是每股股息金额乘以合同提及股票数量,再 乘以合同的 delta。特殊规则适用于复杂合同。 参见条例第 1.871-15 和通知 2024-44 (或其后续 版本),了解其他信息。

债务担保。

为提供 2011 年 9 月 27 日之后发行的债务担保 直接或间接收到的款项,如果付款人为下述者, 则为美国来源收入:

  1. 非法人居民或美国公司,或者

  2. 如果金额与美国的贸易或业务行为密切相 关,则为外国人。

若要了解更多信息,参见第 861(a)(9) 节。

个人服务

在美国履行服务的所有薪资和任何其他报酬,均 视为源自美国。本条规则的唯一例外情形见下文 外国人、组织、或办事处的员工及上文 船员所 述。

如果您是一名员工,并因在美国境内和境外 履行的劳务或个人服务收到报酬,在确定报酬来 源时特殊规则适用。报酬(除某些附加福利)按 时间计算。某些附加福利(例如住房和教育)是 按地理位置计算的。

或者,可能允许您使用另一种基础来确定报 酬的来源。参见下文 替代基础的内容。

多层次营销。 某些公司通过多层次营销安排销 售产品,以至于赞助下层经销商的上层经销商, 有权根据下层经销商的某些活动从公司获得一笔 款项。通常,根据事实,这些多层次营销公司支 付给独立(非员工)分销商(上层经销商)的款 项是基于他们赞助的人员(下层经销商)的销售 或购买行为,构成在招聘、培训、并支持较低层 次的分销商方面履行个人服务的收入。该收入的 来源一般是根据上层经销商提供的服务的地点而 定,根据事实,可以视为多年报酬,其中收入的 来源是在该报酬归属的期间内确定的。

自雇人个人。 如果您是自雇人,在大多数正确 反映您的具体案例的事实和情况下正确收入来源 的基础上,确定您的自雇劳务或个人服务的报酬 来源。许多情况下,根据事实和情况,需要根据 时间作出下述分配。

时间基础

使用时间基础来计算您的美国来源报酬( 除了 下文 地理位置基础中讨论的附加福利)。将您 的总报酬(除了基于地理位置的附加福利)乘以 以下分数。

一年内您在美国履行服务的天数

一年内您在履行服务的总天数

上述分数中,您可以使用少于一天的时间单 位(如适用)。报酬发放期不必为一年。相反, 如果您能够令 IRS 满意,证明您可以使用另一个 不同的、独立的、连续的时间段更合适,则您可 以使用该时间段。

示例 1。 Christina Brooks 为荷兰居民,在 纳税年度为美国工作 240 天。Christina 收到 80,000 美元报酬。这些报酬不属于附加福利。 Christina 在美国履行 60 天服务,在荷兰履行 180 天。如果使用时间基础来确定报酬来源,其 中 20,000 美元(80,000 美元× 60 /240)为美国 来源收入。

示例 2。 Rob Waters,南非居民,受雇于 一家公司。其年薪为 100,000 美元。这些报酬 不属于附加福利。该年第一季度,Rob 完全在 美国工作。4 月 1 日,Rob 被调往新加坡,在新 加坡工作到该年结束。Rob 能够确定该年的第 一季度和最后 3 个季度是两个独立的、不同 的、连续的时间段。因此,Rob 年薪中的 25,000 美元(0.25 × 100,000 美元)属于该年 的第一季度。由于该季度 Rob 完全在美国工 作,全部这笔收入都是美国来源收入。剩余 75,000 美元属于该年最后 3 个季度。这三个季 度期间,Rob 在新加坡工作 150 天,在美国工 作 50 天。Rob 在美国的定期服务并没有导致不 同的、独立的和连续的时间段。75,000 美元 中,12,500(75,000 × 30 /180)为美国来源收 入。

多年的报酬。 多年多年报酬来源一般是根据应 归属于该报酬期间的时间基础来确定的。多年报 酬是指包含在您 1 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中,但可 归属于 2 个以上纳税年度的报酬。

您基于您的案例的事实和情况,来确定报酬 归属的期间。例如,具体有关包括若干日历年的 时间段的报酬金额可归属于整个多年期。

用多年总报酬乘以分数,计算出视为源自美 国来源的报酬金额。分数的分子是您在美国就项 目履行的劳务或个人服务的天数(或少于一天的 时间单位(如适用))。分数的分母是您在美国 就项目履行的劳务或个人服务的天数(或少于一 天的时间单位(如适用))。

地理位置基础中讨论的附加福利

住房。 住房附加福利的来源取决于您的主要工 作地的位置。住房附加福利包括仅针对以下事项 支付给您或您的代表(以及您的家人,如果您的 家人与您一起居住)款项。

  • 租金。

  • 公用事业(电话费除外)。

  • 不动产和个人财产险。

  • 根据第 164 节或第 216(a) 节不可减免的占 用税。

  • 获得租赁权不可退还的费用。

  • 家具和设备附件租金。

  • 房屋修葺。

  • 居民停车。

  • 由雇主以实物形式提供的房屋的公允平租 金价值。

住房附加福利不包括:

  • 可抵扣的利息和税收(包括共同租房公司 的租户股东的可抵扣利息和税收);

  • 购买财产的成本,包括抵押贷款的本金 款;

  • 家务劳动(女佣、园丁等)的成本;

  • 付费电视订阅;

  • 提高财产价值或明显延长财产寿命的修缮 费和其他费用;

  • 购买家具和设备附件;

  • 财产、修缮的折旧、摊销;

  • 从您的总收入扣除的膳食或住宿费;或者

  • 您作为迁移费用扣除的膳食或住宿费。

作为一名员工,您所获得的以下附加福利的报酬 是按地理位置划分的。

  • 住房。

  • 教育。

  • 本地交通。

  • 退税。

  • 危险工作或艰苦工作工资,定义见 规则第 1.861-4(b)(2)(ii)(D)(5) 节。

  • 迁移费用报销。

附加福利的金额必须是合理的,您必须用充分的 记录或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它们。

主要工作地点。 上述附加福利,除退税和危险 工作或艰苦工作工作外,都是基于您的主要工作 地点。您的主要工作地通常是您花费最多工作时 间的地方。这里可能是您的办公室、工厂、商 店、车间或其他地点。如果您没有度过大部分工 作时间的地点,您的主要工作地点就是您的工作 重心之地,例如您报告的上班地方或者需要您将 工作设为 “base (重心)” 的其他地方。

如果您在任何时间拥有一份以上工作,您的 工作地点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需要考虑的最重 要因素是:

  • 您在每个地方花费的总时间,

  • 您在每个地方所做的工作量,以及

  • 您在每个地方赚的金钱。

刊物 519 (2025) 第2 章 收入来源 9

美国来源收入还包括在美国使用或享有使用 无形财产(如专利、版权、机密程序和配方、商 誉、商标、特许经营权和类似财产)特权的租金 或特许权使用费。

不动产

不动产指的是土地和建筑物,以及通常在土地上 建造、生长于或附属于土地的任何东西。

来自美国境内的总收入包括收益、利润以及 出售或处置位于美国境内的不动产的收入。

自然资源。 位于美国的并在外国销售的,或者 位于外国的并在美国销售的任何农场、矿场、油 井或气井、其他自然矿藏或木材产品的销售收入 和在外国的销售收入,其中一部分来自美国境 内。若要了解确定该部分收入的信息,参见条例 第 1.863-1(b) 节。

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机器、设备或家具等非不动产的财 产。

如果您在美国拥有纳税住所,则个人财产的 销售或交换的收益或损失通常源自美国。如果您 在美国无纳税住所,则销售或交换的该收益或损 失通常视为源自美国。

纳税住所。 您的纳税住所使您的主要营业地、 就业或工作岗位的一般区域,无论您在哪里拥有 您的家庭住所。您的纳税住所是您作为雇员或自 雇人个人长期或无限期工作的地方。如果由于您 的工作性质,您没有固定或主要营业地,则您的 纳税住所是您固定居住的地方。如果您不符合两 种分类中任一分类,您就会被视为流动人员,您 的纳税住所就是您工作的地方。

库存财产。 库存财产是指在贸易中持有的个人 财产,或者在您正常贸易或业务过程中主要是为 了出售给客户而持有的个人财产。您购买的库存 的销售收入来自财产的销售地。通常,这里是财 产的所有权转到买方的地方。例如,在美国出售 库存的收入是美国来源的收入,无论您是在美国 还是在外国购买的。

您在美国生产并在美国境外销售的库存财产 (反之亦然),其销售收入来源于该财产的生产 地。

即使您的纳税住所不在美国,本规则也适 用。

应计折旧财产。 若要确定出售应计折旧个人财 产的任何收益的来源,您必须首先计算收益中不 超过该财产折旧调整总额的部分。您根据美国的 折旧调整与总折旧调整的比率,将此部分收益分 配给美国境内的来源。这部分收益的其余部分被 视为来自美国境外的来源。

为此,“U.S. depreciation adjustment (美 国折旧调整)” 是指在计算美国来源的应税收入 时,允许对财产的基础进行折旧调整。但是,如 果该资产在纳税年度主要在美国使用,则该年度 的所有折旧扣除都视为美国折旧调整。但对于某 些运输、通讯和其他国际使用的财产,也存在一 些例外情形。

如果出售应计折旧财产的收益超过该财产的 折旧调整总额,则该收入如同上文讨论的库存财 产。

损失的来源与折旧扣除的来源在方式上是相 同的。但是,如果财产主要在美国使用,则整个 损失就会减少美国的收入来源。

“basis of property”(财产基础) 通常指您 获得财产的成本(金钱加上其他财产或服务的公 允市值)。折旧是为收回成本或贸易或企业资产

只有在您是现役陆海军三军军人及因工作地 点永久改更而搬迁的情况下,才可扣除迁移费 用。

教育。 您的被抚养人教育费用的教育附加福利 来源,取决于您的主要工作地点。教育附加福利 包括仅用于以下在中小学的教育费用付款。

  • 学费、杂费、学术辅导、为有特殊需要学 生提供的特殊需要服务、书籍、用品和其 他设备等费用。

  • 学校要求或提供的与入学或上课有关的食 宿和制服费。

本地交通。 本地交通附加福利的来源取决于您 的主要工作地的位置。您的本地交通附加福利是 作为您或配偶或被抚养人在您主要工作地点的地 方交通补偿而获得的金额。本地交通附加福利的 金额仅限于本地交通的实际支出,以及雇主提供 的车辆公允租金价值,这些车辆主要由您、配偶 或被抚养人用于本地交通。实际费用不包括您或 您的代理人购买的任何车辆的成本(包括利 息)。

退税。 退税附加福利的来源取决于您获得退税 的管辖区的位置。

迁移费用报销。 迁移费用报销的来源通常是基 于您新的主要工作地点的位置。但是,如果您提 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根据您的案例的事实和情 况,确定来源更适当,您就会根据先前主要工作 地点确定来源。充足的证据通常需要您和雇主之 间签订的协议,或公司政策的书面声明,该协议 或声明在迁移前被转为书面形式,并且是为了诱 使您或其他员工搬迁到另一个国家而签订或制定 的。书面声明或协议必须说明,您的雇主将报销 您返回原主要工作地点所产生的迁移费用,无论 您返回该地点后是否继续为您的雇主工作。书面 声明或协议可以包含某些确定报销权利的条件, 只要此等条件规定的标准是绝对可以确定的,并 且只能在您返回以前的主要工作地点之前或通过 完成这些工作来满足这些标准。

替代基础

如果您是员工,您可以根据替代基础来确定您的 报酬来源,如果您向国税局证明,根据您的案例 的事实和情况,替代基础比时间或地理基础更能 恰当确定您的报酬来源。如果您使用替代基础, 您必须保存(并拥有可供检查的)记录,书面记 录为何替代基础能更恰当确定您的报酬来源。而 且,如果您的所有来源总报酬为 250,000 美元 以上,勾选 “ 是,” 见附表 OI (表格 1040-NR)第 K 行上的两个问题 并将书面声明 附于您载明以下所有事项的报税表。

  1. 您的姓名和社会保险号(写在声明顶 部)。

  2. 您用作替代基础的具体报酬收入或具体附 加福利。

  3. 对于第 (2) 项中的每一项,分配所使用来源 的替代基础。

  4. 对于第 (2) 项中的每一项,表明如何计算替 代分配的计算方式。

  5. 根据上文讨论的替代基础和时间或地理位 置基础,对美国报酬和外国报酬的美元数 额进行比较。

运输收入。

运输收入是指使用船只或飞机或提供与使用任何 船只或飞机直接有关服务的收入。无论该船或飞 机是拥有、租用或租赁的,都是如此。船只

“或飞机” 包括与船只或飞机有关的任何集 装。

在美国开始和结束的所有运输收入都被视为 来自美国的来源。如果运输在美国开始或结束, 运输收入的 50% 被视为来自美国的来源。

对于来自个人服务的运输收入,如果是在美 国和美国领土之间的运输,收入的 50% 为美国 来源的收入。对于非税法定义居民来说,此项规 定只适用于来自飞机或与飞机有关的收入。

若要了解针对美国来源运输收入如何征税相 关的信息,参见 第 4 章。

奖学金、补助金、奖金和奖励。

通常,奖学金、研究人员补助金、助学金、奖金 和奖励的来源是付款人的住所,无论实际上由谁 支付资金。但是,参见下文 在美国境外进行的 活动的内容。

例如,由美国、非公司税法定义居民或国内 公司为在美国的研究或学习支付的款项均来自美 国。来自外国政府或外国公司的类似付款,属于 外国来源的付款,即使这些资金是通过美国代理 人支付的。

根据《国际组织豁免法》指定为公共国际组 织的实体支付的款项均来自国外。

在美国境外进行的活动。 非税法定义居民因在 美国境外进行或将要进行的活动而获得的奖学 金、研究人员补助金、目标助学金和成就奖均不 属于美国来源收入。

警示: 本规则不适用于作为薪资或其他服务报酬 支付的金额。参见上文个人服务,了解适用的来 源规则。

养老金和年金

如果您由于在美国境内和境外提供的服务从国内 信托基金领取养老金,则部分养老金的付款来自 美国。这一部分款项归属于养老金计划的收益和 雇主对于在美国提供的服务的出资。无论是根据 合格或不合格的股票红利、养老金、利润分享还 是年金计划(无论是否有资金)进行的分配,上 述规定都适用。

如果您作为美国员工提供服务,您可以从美 国政府的计划中获得分配(例如公务员退休制 度),该计划被视为合格的养老金计划。您的美 国来源的收入属于您的美国政府基本工资总额应 纳税额,但在美国以外提供的服务的免税工资除 外。

灾难税收减免。 如果需要提交一份美国联邦 所得税报税单,您有权享有使用退休基金的一些 特殊灾难相关规则规定的待遇。若要了解更多信 息,参见 第 590-B 号刊物 (英文)。还可转到 IRS.gov/DisasterTaxRelief。

对合格的灾害发配和偿还的税收减免。 特 别规则规定,对于因某些重大灾害而遭受经济损 失的纳税人,对某些退休计划(包括个人退休计 划 (IRA))的发配和偿还给予税收优惠。有关报 告合格的灾害发配和偿还的信息,请参阅 8915- F 表,合格灾害计划退休计划的发配和偿还(英 文),及其说明。

租金或特许权使用费

您的美国来源收入包括在纳税年度内从位于美国 的财产或该财产的任何权益获得的租金和特许权 使用费收入。

10 第2 章 收入来源 刊物 519 (2025)

的其他基础而扣除的金额。您可以扣除的金额取 决于财产的成本,何时开始使用财产,多长时间 收回成本,以及使用的折旧方法。折旧扣除是指 任何折旧或摊销的扣除、或将资本支出作为可扣 除费用的任何其他允许的扣除。

无形财产。 无形财产包括专利、版权、机密程 序或配方、商誉、商标、商号或其他类似财产。 出售可摊销或应计折旧无形资产的收益,最高可 达先前允许的摊销或折旧扣除,其来源与原始扣 除的来源方式相同。这与出售应计折旧财产所得 的来源规则相同。参见上文 应计折旧财产,了 解如何应用本规则的详情。

如果出售收入取决于该财产的生产率、使用 或处置情况,则超过摊销或折旧扣除的收益来自 使用该财产的国家。如果收入不取决于该财产的 生产率、使用或处置情况,则收入取决于您的纳 税住所(见上文 讨论)。如果商誉付款不取决 于其生产率、使用或处置情况,则商誉的来源是 产生商誉的国家。

通过办公室或固定营业场所进行销售。 尽管有 先前的任何规则,如果您在美国没有纳税住所, 但您在美国有办公室或其他固定的营业场所,则 任何出售个人财产(包括库存财产)的收入,如 果是属于该办公室或营业场所的收入,就应视为 美国来源的收入。但是,如果您在美国境外的办 公室或其他固定营业场所实质性参与用于在美国 境外使用、处置或消耗的库存财产的销售,则本 规则不适用于该等销售行为。

如果您在美国没有纳税房屋,但您在美国境 外有办公室或其他固定的营业场所,则出售个人 财产(库存除外)、应计折旧财产或无形资产的 收入,如果是属于该外国办公室或营业场所的收 入,就应视为美国来源的收入。如果向外国缴纳 低于销售收入 10% 的所得税,则收入视为美国 来源的收入。如果收入产生收益,外国就会征收 低于 10% 的所得税,则本项规则适用于损失。

Exceptions & meaning →

共同收入

如果您已婚,您和配偶受外国、美国或美国领土 共同财产法律规限,则通常您必须依据此等法 律,确定您和配偶的应税收入。但以下情况下, 您必须无视某些共同财产法律:

  • 您和配偶均为非税法定义居民; 或者

  • 您们其中一位是非税法定义居民,另一位 是美国公民或居民,您们都未选择按上文 的 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视为税法定义居民 的解释被视为税法定义居民。

这些情况下,您和配偶必须报告下文予以解释的 共同收入。

赚得收入。 配偶的赚得收入,除贸易或营业收 入及合伙人的合营收入的可分配份额,被视为其 服务产生收入的配偶的收入。该配偶必须在其单 独报税表上填报所有收入。

贸易或营业收入。 贸易或营业收入,除合伙人 的合营收入的可分配份额,被视为开展贸易或业 务的配偶的收入。该配偶必须在其单独报税表上 填报所有收入。

合营收入(或损失)。 合伙人的合营收入(或 损失)的可分配份额,被视为该合伙人的收入 (或损失)。合伙人必须在其单独报税表上填报 所有收入。

单独财产收入。 从一位配偶的单独财产产生的 (以及非赚得收入、贸易或营业收入、合营可分 配份额收入)收入,视为该配偶的收入。该配偶

必须在其单独报税表上填报所有收入。使用适当 共同财产法,确定什么是单独财产。

其他共同收入。 所有其他共同收入按适用的共 同财产法律对待。

Exceptions & meaning →

3. 总收入扣除

介绍

如果税法定义居民和非税法定义居民满足某些条 件,可以从总收入作出扣除。总收入扣除通常是 您收到的、未纳入您的美国收入且不受美国法律 规限的收入。本章涵盖允许税法定义居民和非税 法定义居民的一些更常见扣除。

主题 本章讨论的是:

  • 免税利息、

  • 免税姑息、

  • 外国雇主支付的某些报酬、

  • 房屋限售收益和

  • 奖学金和助学金。

有用的条款 您可能想看:

刊物

第 54 号刊物 第 54 号刊物 海外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居

民税务指南

参见 第 12 章, 了解有关获取这些刊物的信 息。

Exceptions & meaning →

税法定义居民

能够从其总收入中扣除以下项目。

国外赚得收入和住房金额

如果您在任何 12 个连续月份期间至少 330 整天 居住在一个或多个外国,您就有资格进行国外赚 得收入扣除。2025 年扣除额为 130,000 美元。 除外,您可以扣除或扣减某些外国住房金额。如 果您是外国真正居民,并且是与美国有所得税协 定的国家的公民或国民,您也具备扣除资格。若 要了解更多信息,参见 第 54 号刊物 (英文)。

外国。 外国是在美国以外的任何政府主权下的 任何领土。

“foreign country (外国)” 包括该国领海和 领空,但不包括国际水域及上方领空。还包括与 该国领海相邻的、(根据国际法)该国对其拥有 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专属权利的海底区域的海 床和下层土。

“foreign country (外国)” 不包括美国领 土。不包括南极地区。

第 523 号刊物

第 523 号刊物 出售您的房屋

Exceptions & meaning →

非税法定义居民

能够从其总收入中扣除以下项 目。

备注: 一些税务协定还为符合税务协定优惠 的个人提供收入豁免(或降低税率)。请参阅第 9 章 获取更多信息。

利息收入

与美国贸易或营业无关的利息收入,如果来自以 下情况,则不包括在收入范围内:

  • 向银行业务人员作出的存款(含存款证 明);

  • 通过在互助储蓄银行、合作银行、信用合 作社、国内建筑和贷款协会、以及根据联 邦或州法律作为储蓄和贷款或类似协会特 许和监督的其他储蓄机构的存款或取款账 户,如果支付或贷记的利息可由该协会予 以扣除;以及

  • 保险公司根据协议持有并支付利息的金 额。

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义务。 州或政治分区、哥伦 比亚特区或美国领土的债券利息一般不包括在收 入中。但是,某些私人活动债券、套利债券和某 些不记名债券的利息包括在收入中。

投资组合利息。 具备投资组合利息资格的利息 和原始发行折价 (OID) 无需扣缴(《国税法 规》)第 3 章 1441 至第 1443 条下的预扣税。 但是,如果该等利息为可扣缴款项,而且不存在 (《国税法规》)第 4 章 1471 至第 1474 条下 的扣减,则该等利息需预扣税。若要了解更多信 息,参见 特定收入预扣税项下预扣税下投资组 合利息讨论, 该内容载于 第 515 号刊物 (英 文)。

若要具备投资组合利息资格,必须支付 1984 年 7 月 18 日以后发行的,且以其他方式应予以 扣缴的债券的利息。对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后 发行的债券,投资组合利息不包括已支付的不记 名债券的利息。2013 年 3 月 19 日前,如果债 券符合以下要求,则投资组合利息包括某些记名 和不记名(非记名)债券。

记名债券。 投资组合利息包括记名债券已 付利息,您已收到该债券相关的文件,证明债券 的实益所有人不是美国人。

通常,以下情况下,债券为记名的:

  • 债券在发行人(或其代理人)处登记为本 金和任何定期利息,只有交出旧债券并重 新发行给新持有人,才能转让该债券,

  • 与债券有关的本金和定期利息的权利只能 通过发行人或其代理人维持的簿记系统进 行转让, 或者

  • 债券在发行人(或其代理人)处登记为本 金和任何定期利息,只有交出旧债券并重 新发行及通过簿记系统,才能转让该债 券。

如果原本视为记名形式的债券在将来任何时 间可以转换为不记名形式的债券,该债券在特定 时间不被视为记名形式债券。若要了解债券是否 视为记名形式,参见 特定收入预扣税项下预扣 税下投资组合利息讨论, 该内容载于 第 515 号 刊物 (英文)。

不记名债券。 对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之前 发行的债券,如果该债券是针对外国的,则不记 名债券(非记名债券)的利息就是投资组合利

刊物 519 (2025) 第3 章 总收入扣除 11

息。以下情况下,非记名债券为针对外国的债 券:

  • 有安排确保出售债券或与原始发行有关的 转售行为,但只出售给非美国人的人士。

  • 只有在美国和美国领土以外才可以支付债 券利息;以及

  • 该债券的票面含一份声明,称持有该债券 的任何美国人都要受美国所得税法律的限 制。

对于具备投资组合利息资格的不记名债券, 则无需文件资料。但是,一些情况下,就表格 1099 报告和支持预扣税而言,您需要文件资 料。

不具备投资组合利息资格的利息。 支付给某些 人的款项及或有利息款项不具备投资组合利息资 格。您必须按法定税率预扣该等款项,除非有其 他例外情况(例如,协定规定)适用。

或有利息。 投资组合利息不包括或有利息。 或有利息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 参考以下内容确定的利息:
  • 债务人或有关人士的任何收入、销售 或其他现金流;

  • 债务人或有关人士的收入或利润;

  • 债务人或有关人士的任何财产价值的 任何变更;或者

  • 任何由债务人或有关人士作出的任何 股息、合营出资或类似付款。 若要了解例外情形,参见第 871(h)(4) (C) 节。

  1. 财政部长在法规中规定的任何其他类型的 或有利息。

有关人士。 有关人士包括以下人士。

  • 家人,包括仅有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 (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配偶、祖先 (父母、祖父母等)和直系后代(子女、 孙辈等)。

  • 为避免或有利息规则而作出的任何安排的 当事人。

  • 某些公司、合营企业和其他实体。若要了 解详情,参见 不可扣减损失 该内容载于 第

544 号刊物第 2 章 (英文)。

现有债务的例外情形。 或有利息不包括已 发行的任何定期债务已支付或累积的利息:

  • 1993 年 4 月 7 日或之前;或者

  • 1993 年 4 月 7 日之后,根据当日生效的书 面具有约束力合同,或该日期后债务发行 前所有时间。

股息收入

以下股息收入免征 30% 税收。

外国公司支付的某些股息。 您从外国收到的美 国来源股息不收取 30% 税收。参见 例外情況 该 内容载于 股息下, 见第 2 章“如何计算美国来 源股息金额”。本例外情形不适用于股息等价付 款。

某些利息相关股息。 对于您从美国境内共有基 金或其他受监管投资公司 (RIC) 等来源收到的利 息相关股息,不征收 30% 税收。共有基金将书 面指定哪些股息为利息相关股息。

某些短期资本收益股息。 对于您从美国境内共 有基金或其他受监管投资公司 (RIC) 等来源收到 的某些短期资本收益股息,不征收 30% 税收。 共有基金将书面指定哪些股息为短期资本收益股 息。如果您在您的纳税年度在美国居住 183 天 以上,本项免税不适用于您。

为外国雇主提供的的服务

如果外国雇主向您付款,您的美国来源收入可以 免征美国税收,但前提是您满足下文的情况之 一。

外国人、组织、或办事处的员工。 作为非税法 定义居民在美国履行个人服务的收入不视为来自 美国,如果您满足以下三项全部条件,就可以免 税。

  1. 您作为非税法定义居民个人、外国合营企 业或外国公司的员工或根据合同履行个人 服务,但不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活动; 或者您为美国公司、美国合营企业、美国 公民或居民在外国或美国领土设立的办事 处或营业场所工作。

  2. 您在纳税年度期间,作为非税法定义居民 在美国临时居住时间不超过 90 天的时间 里,提供上述服务。

  3. 您为这些服务支付的费用不超过 3,000 美 元。

如果您不符合这三项条件,您在美国履行个人服 务的收入是美国来源的收入,并按照 第 4 章的 规则纳税。

如果您为这些服务支付的费用超过 3,000 美 元,则全部收入都是来自美国境内的贸易收入或 业务收入。若要查明您的工资是否超过 3,000 美 元,不包括您从雇主得到的商务旅行费用任何预 付款或报销款,条件是您需要并且确实向雇主说 明这些费用。如果预付款或报销款超出您的费 用,则将超额部分纳入您的此等服务工资中。

一 “天” 是指您在美国境内任何期间的日历 日。

示例 1。 2025 年期间,非税法定义居民 Henry Smythe,来自非协定国家,在一家美国 合营企业海外办事处工作。Henry 用日历年作 为其纳税年度,在 2025 年临时在美国居住 60 天,为该合营企业的海外办事处履行个人服务。 该办事处就这些服务,向其支付总薪资 2,800 美 元。2025 年, Henry 在美国未参与贸易或业 务。该笔薪资不视为美国来源收入,免缴美国税 收。

示例 2。 事实与 示例 1 中的相同,不过, 2025 年期间,Henry 在美国提供服务的总薪资 为 4,500 美元。2025 年, Henry 收到 2,875 美 元,2026 年收到 1,625 美元。2025 年期间,因 为其在美国的个人服务报酬超过 3,000 美元, Henry 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Henry 的薪资 为美国来源的收入,需要根据 第 4 章的规则纳 税。

船员。 某非美国公民外国人作为一艘外国船舶 (例如大船或小船)的正式船员,该船舶从事美 国和外国或美国领土间的运输。该人临时居住在 美国,其所履行服务的报酬不是美国来源收入, 免缴美国税收。此项豁免不适用于在外国飞机上 履行服务的报酬。

学生和交流学者。 持 “F、” “J、” “M” 或者 “Q ” 以下签证在美国居住的非税法定义 居民和交流学者,可以从总收入中扣除从外国雇 主收到的工资。

本群体包括真正的学生、学者、学员、教 师、教授、研究助理、专家、擅长专业知识或技 能领域的佼佼者或类似人员。如果外国人的配偶 和未成年子女一起来美,或者后来与该外国人在 一起,则本群体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持 “J ” 签证在美国临时居住的非税法定义 居民,包括根据《1961 年相互教育和文化交流 法》作为交流学者来美的外国个人。

外国雇主。 外国雇主是指:

  • 非税法定义居民外国个人、外国合营企业 或外国公司;或者

  • 由美国公司、美国合营企业或作为美国公 民或居民的个人在外国或美国领土拥有的 办事处或经营场所。

外国的 “雇主” 不包括外国政府。从免缴美 国所得税的外国政府收到的工资在 第 10 章中予 以讨论。

某些年金收入。 如果您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不 将根据具备资格年金计划收到的、或从免缴美国 所得税的具备资格信托公司收到的任何年金纳入 收入。

  1. 您仅因为以下原因收到年金:

a. 您是非税法定义居民时,您在美国境

外履行个人服务;或者

b. 您是非税法定义居民并且符合 上述 外

国人、组织、或办事处的员工中描述 的三项条件时,您在美国境内履行个 人服务。

  1. 根据计划(或由信托公司)支付首笔金额 时,根据年金计划(或根据信托公司为成 员的计划)收到出资或福利的 90% 以上员 工为美国公民或居民。

如果年金符合上述 第 (1) 项条件但不符合第 (2) 项条件,以下情况下,您不必将该款项纳入 收入:

  • 您是提供与美国公民或居民大体相同扣除 额国家的居民;或者

  • 您是《1974 年贸易法》第 V 编规定的受益 发展中国家的居民。

如果您不确定年金来自具备资格的年金计划 还是具备资格信托公司,请询问付款人。

受协定影响的收入。 根据美国为一方的协定免 缴美国税收的任何类型收入,均从您的总收入中 扣除。但是,税收仅受协定限制的收入包含在总 收入中。参见 第 9 章。

赛狗或赛马获得的赌博奖金

您可以从您的总收入中扣除从美国境外发起的、 在与美国赛马或赛狗相关的同注分彩池中合法下 注的奖金。

Exceptions & meaning →

出售您的主要住房所获得的 收益

如果您出售主要住房,您能够扣除房屋销售收益 最高达到 250,000 美元。如果您已婚,并提交 联合报税表,您能够扣除多达 500,000 美元。 若要了解本扣除额相关信息,参见 第 第 523 号 刊物 (英文)。

警示: 如果您受 第 4 章中讨论的弃籍税规则规 限,本扣除条款不适用。

Exceptions & meaning →

奖学金和研究人员补助金

如果您是学位候选人,您可以从收入中扣除作为 合格奖学金获得的部分或全部金额。在此讨论的 规则适用于税法定义居民和非税法定义居民。

提示: 如果非税法定义居民获得的补助金并非来 自美国,则该补助金无需缴纳美国税。参见第 2

12 第3 章 总收入扣除 刊物 519 (2025)

章 奖学金、助学金、奖金和奖励 ,确定该补助 金是否来自美国。

只要在以下情况下,才可扣除奖学金或研究 人员补助金:

  1. 您是合格教育机构的学位候选人;以及

  2. 您使用奖学金或研究人员补助金支付合格 的教育费用。

学位候选人。 如果您属于以下情况,您就是学 位候选人:

  1. 上小学或中学,或者在大专院校攻读学 位;或者

  2. 入学经认可的教育机构,该机构获得授权 提供:

a. 可以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的全部

学分的课程,或者

b. 培训计划,帮助学生准备参加工人职

业有酬工作。

合格的教育机构。 合格教育机构是拥有固定教 资并开设课程的机构,在进行教育活动的地方, 通常有一群在校学生参加活动。

符合资格的教育费用。 这些费用用于:

  • 在合格教育机构注册或就读所需的学杂 费;以及

  • 与课程相关的费用,如在合格教育机构学 习课程所需的费用、书费、用品和设备 费。在您的教学过程中,所有学生都必须 有这些物品。

但是,为了使这些费用成为合格的教育费用,奖 学金或助学金条款不能要求将奖学金或助学金用 于食宿等其他目的,或规定不能用于学费或与课 程有关的费用。

不符合条件的费用。 合格教育费用不包括 以下费用:

  • 住宿费;

  • 差旅费;

  • 研究费用;

  • 牧师帮助费用;或者

  • 在合格教育机构入学或就读不需要的设备 费用和其他费用。

即使费用必须支付给机构作为入学或就读的条 件,也是如此。用于支付这些费用的奖学金或助 学金款项为应税款项。

用于支付不符合条件费用的金额。 用于支付任 何不符合条件费用的奖学金金额为应税款项,即 使该费用是作为入学或就读的条件必须支付给该 机构的费用。

服务付款。 您不能从收入中扣除任何奖学金、 助学金或学费减免中代表过去、现在或未来教 学、研究或其他服务的部分付款。即使作为获得 学位的条件,要求所有的学位候选人都必须履行 这些服务,也是如此。

示例。 1 月 7 日,Maria Gomez 收到其将 获得一笔 2,500 美元的春季学期奖学金的通知。 作为获得奖学金的条件之一,Maria 必须担任兼 职助教。2,500 美元的奖学金中,有 1,000 美元 为服务付款。假设 Maria 符合所有其他条件, Maria 可以从收入中扣除不超过1,500 美元的合 格奖学金。

参见 第 12 章, 了解有关获取这些刊物和表格 的信息。

Exceptions & meaning →

税法定义居民

通常与美国公民一视同仁缴税。这 意味着他们的全球收入要向美国纳税,并且必须 在美国报税表上予以填报。税法定义居民的收入 应按适用于美国公民的累进税率缴税。税法定义 居民使用税表或税收计算工作表 参见适用于美 国公民的表格 1040 说明。

Exceptions & meaning →

非税法定义居民

须缴纳美国所得税的收入必须分 为以下两类。

  1. 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的收入。

  2. 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无密切关系的收入(下 文 30% 税收中予以讨论)。

这两类收入的不同之处在于,密切相关的收 入在允许的扣除之后,按累进税率征税。这些税 率适用于美国公民和居民。无密切关系的收入按 30%(或更低的协定税率)征税。

警示: 如果您先前是美国公民或外国居民,上 述规则可能不适用。参见本章下文讨论的弃籍 税。

Exceptions & meaning →

4. 外国人的收入如何征 税?

介绍

税法定义居民和非税法定义居民的征税方式不 同。税法定义居民通常与美国公民一视同仁缴 税。根据非税法定义居民的收入来源以及他们的 收入是否与美国的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向其征 税。下面的讨论将帮助您确定您在纳税年度获得 的收入是否与美国的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以及 如何征税。

主题 本章讨论的是:

  • 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的收入;

  • 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无密切关系的收入;

  • 居住期中断;以及

  • 弃籍税。

有用的条款 您可能想看:

第

544 号刊物

544 号刊物 销售和以其他方式处置资产。

1212

1212 原始发行折价 (OID) 工具指南

表格(及说明)

6251

6251 另类最低税—个人

附表 D(表格 1040)

附表 D(表格 1040) 资本收益和损失

美国贸易或业务

通常,您必须在纳税年度从事某一行业或业务, 才能将该年度收到的收入视为与该行业或业务密 切相关的收入。您在美国从事的是贸易还是业务 取决于您活动的性质。接下来的讨论将帮助您确 定是否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

个人服务

如果您在纳税年度的任何时间在美国提供个人服 务,您通常被视为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

提示: 外国雇主向非税法定义居民支付的某些报 酬不包含在总收入中。若要了解更多信息,参见 第 3 章中的 为外国雇主提供的的服务。

其他贸易或业务活动

下文是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的其他示例。

学生和实习生。 如果您作为持有 “F、” “J、” “M、” 或者 “Q ” 签证的非移民临 时居住在美国,并且不以其他方式从事贸易或业 务,如果您通过第 1441(b) 节所述的奖学金或助 学金获得应税收入,则您被视为在美国从事贸易 或业务。作为美国来源收入的任何奖学金或研究 人员补助金任何应税部分,均视为与美国贸易或 业务密切相关。

备注: 持 “J” 签证在美国临时居住的非税 法定义居民,包括根据《1961 年相互教育和文 化交流法》作为交流学者来美的非税法定义居民 外国个人。

业务经营。 如果您在美国拥有并经营销售服 务、产品或商品的企业,除某些例外情行外,您 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

合伙经营。 如果您是合伙经营成员,在纳税年 度的任何时间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则您被视 为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

房地产或信托受益人。 如果您是在美国从事贸 易或业务活动的房地产或信托的受益人,您被视 为从事相同的贸易或业务。

股票、证券和大宗商品交易。 如果您在美国的 唯一业务活动是通过税法定义居民经纪人或其他 代理人进行股票、证券或大宗商品交易(包括对 冲交易),您就未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

对于股票或证券交易,以上规定适用于任何 非税法定义居民,包括股票和证券交易商或经纪 人。

对于大宗商品交易,以上规定适用于通常在 有组织的商品交易所交易的商品,以及通常在该 交易所进行的交易。

如果您在纳税年度的任何时间拥有美国办公 室或其他固定营业场所,您通过该办公室或该场 所进行股票、证券或商品交易,或通过该办公室 或该场所的指示进行交易,则本讨论不适用。

为了非税法定义居民的利益进行交易。 如果 为自己的利益交易股票、证券或大宗商品是您唯 一的美国美国活动,您就在美国未从事贸易或业 务。即使交易发生在您在美国的时候,或者由您 的员工或经纪人或其他代理人进行的,以上规定 也适用。

如果您是股票、证券或大宗商品交易商,以 上规定不适用于为您自己的利益进行的交易。但 是,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作为交易商,您被认为 是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根据每种案例中的事 实和情况,或根据“股票、证券和大宗商品交 易”中的上述规则, 确定 上述事宜。

刊物 519 (2025) 第4 章 外国人的收入如何征税? 13

密切相关的收入

如果您从事美国贸易或业务,您在纳税年度从美 国境内的来源获得的所有收入、收益或蒙受的损 失(某些投资收入除外),均被视为密切相关的 收入。无论纳税年度内收入和在美国开展的贸易 或业务是否有任何关系,上述规定都适用。

下文“投资收入”所述的两项测试, 确定某 些项的投资收入(例如,利息、股息和特许权使 用费)是否视为与该业务密切相关。

有限的情况下,一些类别的外国来源收入可 能视为与在美国开展的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若 要了解这些规则的讨论,参见下文 外国收入的 内容。

确定某些项的投资收入(

可能或不可能视为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的 美国来源的投资收入,通常属于以下三类。

  1. 固定或可确定的收入(利息、股息、租 金、特许权使用费、溢价、年金等)。

  2. 销售或交换下列分类的财产的收益(其中 一些被认为是资本收益)。

  • 保留经济权益的木材、煤炭或国内铁 矿石。

  • 1966 年 10 月 4 日之后,您获得或有 付款的专利、版权和类似财产。

  • 1966 年 10 月 5 日前转让的专利。

  • 原始发行折价 (OID) 债券。

  1. 资本收益(和损失)。

使用下文所述的两 项测试,确定属于上述三 类中的一类并在 纳税年度收到的某项美国来源 收入,是否与您的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如 果测试说明该项收入密切相关,您必须将其与您 的其他密切相关收入纳入其中。如果该项收入无 密切关系,将其 与本章下文 30% 税收讨论的所 有其他收入纳入其中。

关。在您提供服务年度以外年度收到的收入,以 下情况下,也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倘若 是在您提供服务的年度收到的,就会密切相关。 个人服务收入包括工资、薪资、佣金、费用、每 日津贴、员工津贴和奖金。这些收入可以用现 金、服务或财产的形式支付给您。

如果您只因为您在纳税年度在美国提供个人 服务,所以从事美国贸易或业务,则资产收入和 收益、销售或交换资本资产的收益和损失,通常 与您的贸易或业务无密切关系。但是,如果您持 有资产与您提供个人服务的贸易或业务存在直接 经济关系,则该等收入、收益或损失就密切相 关。

养老金。 如果您在 1986 年以后在美国提供个 人服务,在后来的纳税年度,在您为非税法定义 居民时,您收到属于这些服务的养老金或退休发 放款,则该等发放款与在一定程度上归属于发放 款的收入密切相关。无论您在收到养老金或退休 发放款年度是否从事美国贸易或业务,情况都是 如此。

运输收入

运输收入 (见第 2 章定义)密切相关,如果该 收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您在美国有创收的固定营业场所。

  2. 您的美国来源运输收入至少 90% 属于定期 运输。

“Fixed place of business (固定营业场所)” 通 常指您从事贸易或业务的地方、场所、建筑物或 其他类似设施。“ Regularly scheduled transportation (定期运输)” 是指船舶或飞机按 照公布的时间表,在从美国开始或结束的相同航 行或飞行地点之间定期重复航行或飞行。此定义 适用于定期和包机空运。

如果您不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则您的收入就 无密切联系,需按 4% 税率纳税。参见本章下文 运输税的内容。

营业利润与损失和销售交易

通过在美国经营业务产生的美国来源利润或损 失,与在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例如,在美 国销售在美国或者在外国购买的库存财产的利润 与贸易或业务收入密切相关。在美国参与贸易或 业务的合营企业的美国来源利润或损失份额,也 与在美国的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

不动产收益或损失

销售或交换美国不动产权益(无论是否为资本资 产)的收益和损失,如同您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交 易纳税。您必须将该收益或损失视为与贸易或业 务密切相关。

美国不动产权益。 该权益为位于美国或美国维 尔京群岛不动产的任何权益,或作为美国不动产 控股公司的国内公司的任何权益(作为债权人除 外)。不动产包括以下方面。

  1. 土地和土地未分离的天然产物,例如,正 在生长的农作物和木材和矿山、矿井和其 他天然矿藏。

  2. 土地上的修缮建筑物,包括建筑物、其他 永久性建筑物及其结构部件。

  3. 与不动产使用有关的个人财产,如农业、 采矿、林业或建筑使用的设备,或用于住

宿设施或租用的办公场所的财产,除非该 个人财产:

a. 在处置不动产之前或之后一年以上处

置的;或者

b. 分别出售给不动产的卖方或买方无关

的人士。

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 如果某公司的美国 不动产权益的公允市价为以下总公允市价至少 50%,则该公司为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

  • 公司的美国不动产权益; 加上

  • 公司的美国境外不动产权益; 加上

  • 用于或持有用于贸易或业务的公司其他资 产。

任何国内公司的股票都视为美国不动产控股 公司的股票,除非您确定该公司不是美国不动产 控股公司。

上市交易的例外情形。 美国不动产权益不 包括在具规模的证券市场上定期交易某种公司股 票,除非您持有该类股票的公允市值 5% 以上 (或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 情况下,持 有该类股票 10% 以上)。拥有美国不动产的外 国公司的权益通常不是美国不动产权益,除非该 公司选择被视为国内公司。

具备资格的投资实体 (QIE) 。 特备规则适用于 具备资格的投资实体 (QIE)。QIE 是指(根据第 897(h)(4)(A)(ii) 节中某些规则)视为美国房地产 控股公司的任何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 (REIT) 或 任何受监管投资公司 (RIC)。参见 美国美国不动 产权益详细信息, 该内容载于 第 515 (英文) 号刊物。

查看 QIE 规则。 在大多数情况下,QIE 向 非税法定义居民、外国公司或其他 QIE 作出的 任何分配,如果属于该 QIE 出售或交换美国不 动产权益的收益,则视为该非税法定义居民、外 国公司或其他 QIE 出售或交换美国不动产权益 确认的收益。

某些例外情形适用于 QIE 所作出资的透视规 则。如果股东在截至 QIE 对在美国具规模的证 券市场上定期交易的股票分配日期 1 年内任何 时间拥有 5% 以下该股票(如果是 REIT,则拥 有 10% 以下该股票),则该分配不视为出售或 交换美国不动产权益的收益。

如果股东为具备资格股东(见第 897(k)(3) 节所述),则 REIT 所作的分配通常不视为销售 或交换美国不动产权权益的收益。

您不视为销售或交换美国不动产权益的收 益,可以作为固定股息纳入您的总收入。

处置 REIT 股票。 具备资格股东直接(或通 过一个以上合营企业间接)持有的 REIT 股票的 处置款项,不视为美国不动产权益。参见第 897(k)(2) 至 (4) 节,了解更多信息。

国内控股 QIE。 销售国内控股 QIE 权益, 不属于销售美国不动产权益。如果在整个测试期 间,该实体股票 50% 以下价值由外国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该实体为国内控股实体。测试期为以 下较短者:

  • 截至处置日期的 5 年期;或者

  • 实体存续期。

就确定 QIE 是否为国内控股实体而言,以下 规则适用。

  1. 持有 QIE 任何类股票 5% 以下的人士,如 果该股票在整个测试期间定期在美国具规 模的证券市场交易,则视为美国人,除非 QIE 实际知悉该人士不是美国人。

  2. 以下情况下,另一家 QIE 持有的某 QIE 的 任何股票,视为由外国人持有:

资产使用测试。 本测试通常适用于非贸易或业 务活动直接产生的收入。本测试下,如果某项收 入来自用于或持有用于在美国的贸易或业务的资 产(财产),其就被视为密切相关。

如果某项资产符合以下条件,则用于或持有 用于在美国的贸易或业务:

  • 为了实现促进开展在美国贸易或业务的主 要目的持有的;

  • 在美国开展贸易或业务的正常过程中取得 或持有(例如,因该贸易或业务而产生的 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或者

  • 为了满足在美国的贸易或业务当前需求并 非预期未来需求,以其他方式持有的。

通常,公司股票不视为用于或持有用于在美国的 贸易或业务的资产。

业务活动测试。 收入、收益或损失直接源自活 跃的贸易或业务行为时,本项测试通常适用。以 下情况下,业务活动测试最重要:

  • 股票或证券交易商收到股息或利息时;

  • 许可专利或类似财产的贸易或业务中收到 特许权使用费时;或者

  • 通过服务业务赚取服务费时。

本测试下,如果美国贸易或业务行为是创收的重 要因素,则收入视为密切相关。

个人服务收入

您在美国提供个人服务时,您通常从事美国贸易 或业务。您在从事美国贸易或业务的纳税年度收 到的个人服务收入,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

14 第4 章 外国人的收入如何征税? 刊物 519 (2025)

a. 该其他 QIE 的任何类股票定期在具规

模的证券市场交易;或者

b. 该其他 QIE 为发行某些可赎回证券的

RIC。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该其他 QIE 为国 内控股实体,则其股票视为由美国人持 有。

  1. 上述未描述的任何其他 QIE 持有的 QIE 股 票,视为按照美国人(或视为)持有的 QIE 股票的比例由美国人持有。

虚卖回购。 如果您在适用的虚卖交易中处 置国内控股 QIE 的权益,则特别规则适用。适 用的虚卖交易为您在其中进行以下操作的交易:

  1. 在某项分配的除息日前 30 天内,处置国内 控股 QIE 权益,(如果不予处置)您会将 该分配视为出售或交换美国不动产权益的 收益;以及

  2. 您在该 30 天期间第一天开始的 61 天期 间,收购或签订合同或选择收购该实体实 质上相同的权益。

如果完成上述操作,您被视为通过销售或交换美 国不动产权益获得收益,金额等于本该视为该收 益的分配金额。此项规定也适用于任何另类股息 付款。

以下情况下,交易不视为适用的虚卖交易:

  • 您实际从国内控股 QIE 收到与在交易中处 置的或收购的权益相关的分配;或者

  • 您处置 QIE 定期在美国具规模证券市场交 易的任何类别股票,但前提是截至分配日 期的一年内,您持有的该类股票的比例不 超过 5%。

替代性的最低限额税 可能对您处置美国不动产 收益的净收益征收最低税收。在 表格 6251 上计 算此项税收的金额

预扣税。 如果您处置美国不动产权益,买方可 能要预扣税。参见第 8 章中 不动产销售预扣 税 。

外国人从出售或交换某些合营企业权 益获得的收益或遭受的损失

如果您是从事(或视为从事)美国境内贸易或业 务的美国或外国合营企业的直接或间接外国合伙 人,并且您直接或间接处置该权益,则处置该合 营企业权益的收益或损失可能影响您的联邦税 负。根据第 864(c)(8) 节规定,您出售、交换或 以其他方式处置该合营企业权益的收益或损失, 视为与在美国境内开展的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 (“密切相关收益”或 “密切相关损失”)。 但是,密切相关收益或密切相关损失的金额,仅 限于(如果合营企业在处置日按公允市价出售其 所有资产)您的密切相关收益或损失的分配份额 部分。

第 864(c)(8) 节适用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或 之后发生的销售、交换或其他处置。2020 年 11 月 6 日,根据第 864(c)(8) 节发布最终法规,该 等法规适用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或之后发生的 转让。见条例第 1.864(c)(8)-1(j) 节。

外国收入

以下情况下,您必须将三类外国来源收入视为与 在美国的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

  • 您在美国拥有收入属于其的办公室或其他 固定营业场所;

  • 该办公室或营业场所是创收的重要因素; 以及

  • 该项收入是在该办公室或位于美国的其他 固定营业场所所开展的贸易或业务的正常 经营过程中产生的。

如果某办公室或其他固定营业场所对赚取收 入作出重大贡献,并且是赚取收入的基本经济因 素,则该办公室或其他固定营业场所为重要因 素。

下文列明这三类外国来源收入。

  1. 使用位于美国境外的无形个人财产或使用 该等财产特权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或 来自该等财产任何权益的租金和特许权使 用费。包括使用位于美国境外的专利、版 权、秘密工艺和配方、商誉、商标、商业 品牌、特许权以及类似的财产或使用它们 的特权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条件是该 等租金或特许权使用费来自在美国开展的 贸易或业务活跃行为。

  2. 为 2011 年 9 月 27 日后发行的债务提供担 保,通过在美国积极开展的银行、融资或 类似业务收到的股息、利息或金额。在证 券借贷交易或销售-回购交易中收到的另类 股息或利息付款,视为与转让证券收到的 金额相同。

  3. 通过美国办公室或其他固定营业场所在美 国境外销售以下项目的收入、收益或损 失:

a. 待销存货;

b. 包含在纳税年度末现有库存中的财

产;或者

c. 在正常营业过程中持有的主要出售给

客户的财产。

如果您出售在美国境外使用、消耗或处 置的财产,并且在外国的办公室或固定营 业场所是销售的重要因素,则第 (3) 项不适 用。

相当于上述任何一项收入的外国来源收入, 视为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 例如,如果 外国人在美国境内积极从事银行、金融或类似业 务获得外国来源利息和股息等价物收入,则该等 收入视为美国密切相关的收入。

密切相关收入的税收

您在纳税年度收到的与您在美国的贸易或业务密 切相关的收入,扣除允许的扣除额后,按照适用 于美国公民和居民的税率征税。

通常,只有在纳税年度内,您是在美国从事 贸易或业务的非税法定义居民,您才能收到密切 相关的收入。但是,如果您在未从事美国贸易或 业务的纳税年度,通过销售或交换财产、提供服 务或任何其他交易收到付款,但这些付款在交易 发生或您提供服务年度会视为密切相关收入,则 它们在您收到款项的纳税年度视为密切相关收 入。

示例。 Ted Richards 于 2024 年 8 月入境 美国,为其海外雇主的美国办公室提供个人服 务。Ted 在美国办公室工作到 2024 年 12 月 25 日,但在 2025 年 1 月 11 前未离开美国。2025 年 1 月 8 日,Ted 收到 2024 年间在美国提供服 务的最终工资支票。Ted 在居住在美国期间的所 有收入均为美国来源收入。

2024 年间,Ted 在美国从事提供个人服务的 贸易或业务。因此,2024 年支付给 Ted 的 2024 年在美国提供的服务的所有金额,均与 2024 年间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

Ted 在 2025 年 1 月收到的薪酬是其 2025 年 美国来源收入。这实际上与收入密切相关,因为 Ted 2024 年在美国从事赚取收入的服务,因 此,其被视为在 2024 年间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 务。

不动产收入。 您可以选择将所有不动产收入视 为与收入密切相关。参见本章下文 不动产收 入。

30% 税收

30%(或更低协定)税率适用于某些美国来源 的收入或受益项目,但仅在项目与您的美国贸易 或业务密切相关的情况下才适用。

固定或可确定收入

30%(或更低的协定)税率适用于来源于美国 的固定、可确定、年度或定期(FDAP)的收 益、利润或收入的总金额。

以预先知道的金额支付收入时,其就是固定 收入。每当有计算要支付的金额时,收入即为可 确定的。如果收入是定期支付的,它就是周期性 的。该收入不必每年或定期支付。即使付款时间 长度有所增减,收入也是可确定的或周期性的。

特别列入固定或可确定收入的项目为利息 (除原始发行折价 (OID))、股息、股息等值支 付 (定义见 第 2 章)、租金、保险费、年金、 薪金、工资和其他报酬。在证券借贷交易或销 售-回购交易中收到的另类股息或利息付款,视 为与转让证券收到的金额相同。其他收入项目, 例如,特许权使用费,也需要缴纳 30% 税收。

提示: 一些固定收入或可确定收入可免缴美国税 收。参见 第 3 章, 如果您不确定收入是否需要 缴税。

原始发行折价 (OID)。 如果您出售、交换或收 到折价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工具的付款,全部或 部分原始发行折价 (OID)(投资组合权益除外) 须缴纳 30% 税收。OID 为债务工具规定到期时 的赎回价和发行价之间的差值。以下情况下 30% 税收适用。

  1. 您收到债务工具付款。在此情况下,需缴 税的 OID 金额为您持有债务工具时产生的 OID 减去先前考虑的 OID。但是 OID 税收 不能超过该款项减去为债务工具利息所缴 税款。

  2. 您出售或交换债务工具。需缴税的 OID 金 额为您持有债务工具时产生的 OID 减去上 述 第 (1) 项已纳税的金额。

如果您在原始发行时购买债务工具, 则在您 的报税表上填报表格 1042-S 上所示的 OID 金 额。但是,如果以下任何一项适用,您必须重新 计算表格 1042-S 上的正确 OID 份额。

  • 溢价购买债务工具或支付收购溢价。

  • 债务工具是美国财政部发行的分割债券或 剥离息票(包括美国财政部支持的零息工 具)。

  • 债务工具是或有付款或通货膨胀指数债务 工具。

若要了解“premium”(溢价)和“acquisition premium”(收购溢价) 及如何重新计算的说 明,参见 第 1212 号刊物 (英文)。

刊物 519 (2025) 第4 章 外国人的收入如何征税? 15

赌博收入

通常,如果在美国赌博赢取的总收益与美国贸易 或业务无密切关系,并且根据协定不予免税,则 非税法定义居民需缴纳该收入 30% 的税收。但 是,在美国,对非税法定义居民通过玩 21 点、 百家乐、掷骰子、轮盘赌或大 6 轮赢来的非营 业赌博收入不征税。

对于在美国赢取的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 关的净赌博收入,向非税法定义居民按累进税率 征税。根据一些税务协定,该收入可免税。请参 阅税收协定表中的表 1 ,网址为 IRS.gov/ TreatyTables (英文),其中列出了免征美国税的 赌博收入的税务协定。

社会安全福利

非税法定义居民必须包括 85% 在美国来源的固 定、可确定、年度或定期 (FDAP) 的收入的美国 社会安全福利(以及相当于一级铁路退休福利的 社会安全部分)。社会安全福利包括每月的退 休、幸存者和残疾福利。根据一些税收协定,本 项收入免税。参见 税收协定表中的表 1,前往 IRS.gov/TreatyTables(英文) 以了解美国社会 安全福利免缴美国税收的税收协定清单。若要了 解更多信息,参见 第 915 号刊物 (英文)。

资本资产 销售或交换

本规则仅适用于通过在美国经营业务产生的与在 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的美国来源利润和损 失。即使他们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本规则也 适用。本规则不适用于美国不动产权益的出售或 交换,也不适用于与美国贸易或企业密切相关的 任何财产的出售。参见上文 密切相关收入下不 动产收益或损失 。

资本资产是您拥有的以下资产以外的一切:

  • 库存;

  • 营业账款或应收票据;

  • 用于贸易或业务的应计折旧财产;

  • 用于贸易或业务的不动产;

  • 定期用于贸易或业务的物资;

  • 某些版权、文学、音乐或艺术作品、信件 或备忘录或类似财产;

  • 某些美国政府刊物;

  • 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商持有的某些大宗商 品衍生品金融工具;

  • 对冲交易。

资本收益是出售或交换资本资产的收益。资 本损失是出售或交换资本资产的损失。

如果出售的是外币,为了确定收益,财产的 成本和售价应分别按购买日和出售日的汇率以美 元计价。

您可以使用 第 544 号刊物 (英文) 确定什 么是资本资产的出售或交换,或什么按资本资产 的出售或交换对待的。适用于美国公民或居民的 特殊税收待遇通常并不适用于您。

针对以下收益需要缴纳 30%(或更低协定) 税率的收入,而不考虑下文讨论的 183 天 规 则。

  1. 处置保留经济权益的木材、煤炭或国内铁 矿石的收益。

  2. 1966 年 10 月 4 日以后,因出售或交换专 利、版权及类似财产而获得的或有收益。

  3. 如果转让是在 1966 年 10 月 5 日之前进行 的,则为所有实质性权利或不可分割权益 的某些转让收益。

  4. 销售或交换原始发行折价债券的收益。

如果您选择将收益 视为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 切相关,则第 (1) 项中的收益不受 30%(或更低 协定)税率规限。参见下文 不动产收入的内 容。

183 天规则。 如果您在纳税年度在美国居住 183 天以上,您销售或交换资本资产净收益需按 30%(或较低协定)税率缴税。对于 30%(或 较低协定)税率而言,净收益是指您从美国来源 获得的资本收益超过您从美国来源获得的资本损 失的部分。即使您未在美国时发生任何交易,本 规则也适用。

为了确定您的净收益,要考虑您的损益净 额,前提是,在一定程度上,如果您在当年从事 的是美国的贸易或业务,并且在纳税年度的收益 和损失与该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则该等损益将 受认可并纳入考虑。

计算您的净收益时,不考虑以下问题。

  • 上文的四类收益 。

  • 资本损失结转扣减额。

  • 超出资本收益的资本损失。

  • 从出售或交换合格小型企业股票获得的收 益例外情形(第 1202 节例外情形)。

  • 销售或交换持有的个人使用的财产的损 失。但是,因为联邦政府宣布的灾难导致 的意外事故或盗窃引起的损失,可在 附表 A(表格 1040-NR)上予以扣减。参见第 5 章 逐项列举扣减额 的内容。

如果您未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并且未为 以前时期确定纳税年度,则就 183 天规则而 言,您的纳税年度将为日历年度。此外,您必须 按日历年提交报税表。

如果您在税收年度在美国居住 183 天以下, 资本收益(除上文所列收益 以外)免税,除非 这些资本收益在纳税年度与在美国的贸易或交易 密切相关。

报告。 将销售或交换与在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 相关的资本资产的损益, 填报于附表 NEC(表 格 1040-NR)。将销售或交换与在美国贸易或 业务密切相关的资本资产(包括不动产)的损 益, 填报于附表 D(表格 1040)或表格 4797 或两者。将其随附于 表格 1040-NR。

不动产收入

如果您从位于美国的不动产获得收入,而且您拥 有或具有该不动产的权益并为创收而持有,您可 以选择将来自该财产的所有收入作为与美国贸易 或业务密切相关的收入。该选择适用于位于美国 并为创收而持有的不动产的全部收入,以及该等 财产任何权益的全部收入。其中包括从矿山、油 气井或其他自然资源中收取的租金、特许权使用 费。还包括销售或交换保留经济权益的木材、煤 炭或国内铁矿石的收益。

您只能为与您的美国贸易或业务没有密切相 关的不动产收入做出此项选择。

如果您作出选择,您可以申请属于不动产收 入的扣减额,只有您的不动产净收入才需要缴 税。

如果未以其他方式从事美国贸易或业务的非 税法定义居民作出本选择,不将其视为在该年度 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

示例。 您是非税法定义居民,未从事美国 贸易或业务。您在美国拥有独栋房屋,您已将其

出租给他人。您一年的租金收入为 10,000 美 元。这是您唯一的美国来源收入。根据 上文 30% 税收下的讨论,租金收入应按 30%(或更 低协定)税率缴税。您收到 表格 1042-S,表明 您的租户已从租金收入正确扣缴税收。您不必提 交美国报税表(表格 1040-NR),因为通过预 扣税款来履行您的美国纳税义务。

如果您作出上文讨论的选择, 您可以通过某 些租赁费用,抵消 10,000 美元的收入。(参见 第 527 号刊物 (英文)。) 由此产生的任何净 收入均按累进税率缴税。

如果您作出此项选择,在 附表 E(表格 1040)填报租赁收入和费用。在 附表 1(表格 1040)部分 I 第 5 行输入来自 附表 E(表格 1040)的净租赁收入或损失。将附表 1(表格 1040)和附表 E(表格 1040)附于表格 1040。 您作出选择的第一年,也随附下文讨论的声 明 。

作出选择。 通过将声明随附您作出选择年度的 报税表或修改过的报税表,作出初步选择。将以 下内容纳入声明。

  • 您作出选择。

  • 选择是根据第 871(d) 节(见上文解释)或 税收协定作出的。

  • 您位于美国境内的所有不动产或不动产任 何权益的完整清单。提供您在其中拥有权 益的美国木材、煤炭或钢铁的法律证明。

  • 您对这些财产的所有全范围。

  • 财产的位置。

  • 描述财产的任何重大改进之处。

  • 您拥有财产的日期。

  • 您的财产收入。

  • 任何先前选择以及撤销不动产收入选择的 详情。

除非您取消,否则本选择在所有后续纳税年 度仍有效。

撤销选择。 您可以提交 您作出选择年度和后续 纳税年度的表格 1040-X,取消选择,无需国税 局批准。您必须在 您的报税表日期 3 年内,或 缴税日期后 2(以较迟者为准)内,提交表格 1040-X。如果选择年度的此时间段到期,您不 能撤销该年的选择。但是,只有获得国税局批 准,才能撤销后续纳税年度的选择。若要了解如 何征得国税局批准,参见 法规第 1.871-10(d)(2) 条。

备注: 您可以使用报税软件以电子方式提交 1040-X 表格,以更正 1040 、1040-SR 和 1040-NR 表格。通常,若要申请税务抵免或退 税,您必须在提交原始报税表之日后的 3 年内 (含延期期限),或在缴纳税款之日后的 2 年 内提交 1040-X 表格,以两者中较晚的日期为 准。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 IRS.gov/ Form1040X。

运输税

由于无密切关系的运输收入不满足 运输收入项 下上述两个条件,所以 4% 税收不适用于该运输 收入。如果您收到应缴 4% 税收的运输收入,您 应计算税收,将其列入 表格 1040-NR 第 23c 行。将您的声明随附含以下信息(如适用)的报 税表。

  • 您的姓名、纳税识别号和纳税年度。

  • 描述提供服务的类型(无论是否在国 外)。

  • 您提供服务所在的船舶名称或飞机注册号 码。

  • 来自日历年各船舶或飞机每类服务的美国 来源运输收入的金额。

16 第4 章 外国人的收入如何征税? 刊物 519 (2025)

  • 来自日历年所有类别服务的美国来源运输 收入的总金额。

此 4% 税收适用于您的美国来源总运输收 入。如果运输在美国开始或结束,此项运输收入 仅包括被视为来自美国来源运输收入。对于来自 个人服务的运输收入,运输必须在美国和美国领 土之间。对于非税法定义居民的个人服务来说, 此项规定只适用于来自飞机或与飞机有关的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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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中断期间

如果您以非税法定义居民期间中断您的税法定义 居民期间,您应按特别规则缴税。如果您满足以 下所有条件,特别规则适用。

  1. 您在包括至少 3 个连续日历年期间为税法 定义居民。

  2. 您在这些年的每年中至少有 183 天为税法 定义居民。

  3. 您不再被视为税法定义居民。

  4. 您在上文 第 (1) 项所述的期间结束后第三 个日历年结束前,再次成为税法定义居 民。

根据本特别规则,除非您在考虑适用协定优 惠后,缴纳第 871 节规定(即通常适用于上文 讨论的非税法定义居民的收入的规则)的更高额 税收,对于您的美国来源总收益,您应以净值按 适用于您为非税法定义居民的期间适用于个人的 累进税率, 缴纳您的税务。若要了解如何计算 特别税收,参见下文 弃籍税的内容。

示例。 John Willow,为新西兰公民,作为 合法永久居民,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入境美国。 2022 年 8 月 1 日,John 停止合法永久居民身 份,返回新西兰。在居住在美国期间,John 在 连续 3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在美 国居住至少 183 天。John 作为合法永久居民于 2025 年 10 月 5 日返回美国。John 在首次居住 期(2022 年 8 月 1 日)结束后开始的第三个日 历年(2025 年)结束前成为税法定义居民。因 此,如果根据特别规则,John 非税法定义居民 期间(2022 年 8 月 2 日至 2025 年 10 月 4 日) 需要缴纳的税额超过通常适用于其作为非税法定 义居民的税额,则其应缴纳该税款。

报告要求。 如果您在作为非税法定义居民期间 任何年度需要缴纳本税收,您必须提交该年的表 格 1040-NR。报税表在您提交您再次成为税法 定义居民年度美国收入报税表到期日(包括延 期)前到期。如果您已提交该期间的报税表,您 必须提交修改过的报税表。您必须在您的报税表 附上一份声明,说明您所有的美国和外国总收入 的来源,以及受这一特别规则约束的收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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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籍税

规定适用于放弃其身份的美国公民及结束 其公民身份的长期居民 (LTR)以下章节描述第 877A 节下的弃籍规则,适用于 2008 年 6 月 17 日或之后弃籍的人。参见下文 2008 年 6 月 16 日后离境的内容。如果您在 2008 年 6 月 17 日 前弃籍,参见 “2004 年 6 月 3 日后和 2008 年 6 月 17 日弃籍”, 该内容载于 2018 年第 519 号刊物第 4 章和 2018 年表格 8854 说明。

警示: 如果您在 2004 年 6 月 3 日之后至 2008 年 6 月 17 日之前放弃您的公民身份或 终止您的 长期居留权,您仍将被视为美 国公民或出于税 收目的的美国居民,直至您通知国务院或国土安

全部(如适用)您弃籍,并向国税局提交表格 8854。

长期居民 (LTR) 定义。 请参阅 8854表说明 (英文) 中 Who Must File(谁必须申报)下关 于 “LTR” 的定义。

2008 年 6 月 16 日后弃籍

弃籍日期。 您的离籍日期是指您放弃美国国籍 (前美国公民)或终止长期居住(前税法定义居 民)的日期。

前美国公民。 如需确定前美国公民的放弃 国籍日期,请参阅 8854 表说明 (英文)中的 Date of relinquishment of U.S. citizenship(放 弃美国国籍日期) 部分。

前长期居民 (LTR)。 若要确定前长期居民 (LTR)的终止日期,请参阅 8854 表说明 (英 文)中的Date of termination of long-term residency(长期居住终止日期) 部分。

受涵盖的弃籍者。 如果您在 2008 年 6 月 16 日 后弃籍,您被视为受涵盖的弃籍者;如果您符合 以下条件,第 877A 节下弃籍规则适用。

  1. 如果您在 2025 年放弃国籍或终止居民身 份, 您放弃国籍或终止居民身份之日前 5 年 的平均年度净所得税超过 206,000 美元。

  2. 您在离开或终止居民身份日期,净资产为 200 万美元以上。

  3. 您未能在表格 8854 上证明您在您弃籍或终 止居民身份日期之前 5 年内已经履行所有 美国联邦税收义务。

注意: 如果您属于受涵盖的弃籍者,且向美 国公民或居民赠与财产或留下遗赠,则该接收方 可能会面临第 2801 节税款的纳税义务。如果您 向美国公民或居民赠与财产,为适用第 2801 节 税款的规定,您将被推定为“受涵盖的弃籍 者”,除非您授权向该受赠人披露您相关的所得 税申报表或所得税申报表信息。详见第 2801 节 以及What’s new—Estate and gift tax(《最新 动态— —遗产税与赠与税》),该资料可在 IRS.gov/Businesses/Small-Businesses-Self- Employed/Whats-new-estate-and-gift-tax (英文) 获取。

某些前公民的减免程序。 如果您是 2011 年 3 月 18 日之后弃籍的美国公民,您有资格获得某 些减免程序,这些程序为满足税务合规认证程序 提供替代措施。若要了解更多信息,参见某些前 公民的减免程序,位于 IRS.gov/Individuals/ International-Taxpayers/Relief-Procedures- for-Certain-Former-Citizens (英文)。

双重身份公民和某些未成年人的例外情况。 请 参阅 8854 表说明 (英文)中的 Exception for dual-citizens and certain minors (双重身份公 民和某些未成年人的例外情况)。

如果您是受涵盖的弃籍者,如何计算 弃籍税 。

在您弃籍那一年,您要为您的财产中未实现的净 收益(或损失)缴纳所得税,就像该财产在您弃 籍日期前一天以其公允市值出售一样,此即 “ mark-to-market tax ” (“ 按市值计价 税”)。这适用于您在放弃公民身份或终止居民 身份之日持有的大多数类型的财产权益。如果您 属于受涵盖的弃籍者,欲了解如何计算离境税, 请参阅 8854表说明 (英文) 中的Taxation

Under Section 877A (第 877A 节项下的税收) 的 内容。

弃籍税报税表

您必须在您放弃美国公民身份或终止您的长期居 民身份当年的原始表格 8854,即使您不是受涵 盖的弃籍者。此外,您还必须在您弃籍后每年提 交表格 8854,如果您是受涵盖的弃籍者并且 您:

  1. 推迟缴付按市值计价税(参见下文 推迟缴

纳按市值计价税的内容),

  1. 有符合条件的递延报酬项目,或者

  2. 拥有非授予人信托权益。

推迟缴纳按市值计价税。 对于推迟缴付视为销 售财产的按市值计价税款,您可以作出不撤销选 择。若要了解关于推迟缴税的更多信息,参见 8854表说明 (英文)中的Deferral of the payment of mark-to-market tax(推迟缴纳按市 值计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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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计算您的税务

介绍

您确定您的外国人身份、您的收入来源、以及收 入是否及如何在美国纳税后,您的下一步是计算 您的税务。本章中的信息对于税法定义居民而 言,并不像对非税法定义居民那么全面。因为提 交税法定义居民报税表的信息通常与税法定义居 民的相同,所以税法定义的居民应当获得美国公 民的刊物、表格和说明。

如果您在同一纳税年度,既是非税法定义居 民又是税法定义居民,参见 第 6 章, 讨论双重 身份外国人。

主题 本章讨论的是:

  • 识别号码、

  • 报税身份、

  • 扣减额、

  • 被抚养人、

  • 逐项列举扣减额、

  • 税务抵免和缴纳以及

  • 美属萨摩亚和波多黎各真正居民的特别规 则。

有用的条款 您可能想看:

第

第 597 号刊物 第 597 号刊物 关于美国-加拿大收入税收

协定的信息

463 号刊物

463 号刊物 “旅行、礼物和汽车费用”

第 501 号刊物 第 501 号刊物 被抚养人、标准扣除额和报

税信息

第 526 号刊物

第 526 号刊物 慈善捐助

刊物 519 (2025) 第5 章 计算您的税务 17

表格(及说明)

非税法定义居民

如果您是以非税法定义的居民身份申报表格 1040-NR,您可以使用下文讨论的一种报税身 份。

已婚分别报税 (MFS)。 未与美国公民或居民结 婚的已婚非税法定义居民,在 判定与美国贸易 或业务是否存在密切相关的收入税收时,通常必 须使用已婚分别报税的税表列或税收计算工作 表。

例外情形。 已婚非税法定义居民通常不能使 用用于单身人士的税表列或税收计算工作表。但 是,如果您在一年内最后 6 个月与配偶分开居 住,并且您是加拿大、墨西哥、韩国已婚居民, 或者是已婚美国国民,则您能够作为单身人士提 交报税表。参见 表格 1040-NR 说明,查看您是 否具备资格。本节后面对“U.S. national” (美 国国民)予以 定义。

非税法定义居民通常不能作为已婚人士共同 提交报税表。但是,与美国公民或居民结婚的非 税法定义居民可以选择被视为税法定义居民,可 以在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 提交联合报税 表。若要了解这些选择的信息,参见 第 1 章的 内容。如果您未作出单独提交的选择,则提交表 格 1040-NR,使用用于已婚人士提交单独报税 表的税表列或税收计算工作表。

美国国民。 该人尽管不是美国公民,但效忠 美国,所以被视为美国国民。此外,美国国民包 括美属萨摩亚人和北马里亚纳群岛人,他们选择 成为美国国民而不是美国公民。

合条件尚存配偶。 如果您的配偶在 2023 年或 2024 年去世,而您在 2025 年底前没有再婚, 您有资格作为合条件尚存配偶提交报税表,以及 有资格使用联合报税表税率。

若要了解合条件尚存配偶报税身份的更多信 息,参见 合条件尚存配偶, 该内容载于 2025 年表格 1040-NR 说明 (英文)中的报税身份 。

户主。 如果您在纳税年度任何时间为非税法定 义居民,您不能作为户主提交报税表。但是,如 果您已婚,以下情况下,您的配偶具备户主资 格:

  • 您的配偶在整个纳税年度为税法定义居民 或美国公民;

  • 您未选择被视为税法定义居民;以及

  • 您的配偶符合本报税身份的其他要求,参 见上文 税法定义居民的内容。

备注: 即使您的配偶因为您是非税法定义居 民结婚而被视为未婚户主,而在 EIC 方面您的配 偶仍然可以被视为已婚人士。在此情况下,您的 配偶无权享受抵免,除非他们符合分居配偶的特 别规则,才可以申报抵免优惠。参见 第 596 号 刊物 (英文) 了解详情。

信托和遗产。 使用 表格 1040-NR 的非税法定 义居民遗产或信托, 在确定与美国贸易或业务 密切相关的收入税收时, 必须使用表格 1040-NR 说明中的税率表 W。

来自某些美国领土的外国人的特别规则。 在整 个纳税年度是美属萨摩亚或波多黎各真正居民的 非税法定义居民,并且在美国临时工作,应参见 本章末尾“美属萨摩亚或波多黎各真正居民”, 了解有关特别规则的信息。

W-7

W-7 国税局个人纳税识别号申请

表格 1040

表格 1040 美国个人所得税报税表

表格 1040-SR

表格 1040-SR 美国老年人所得税报税表

表格 1040-NR 表格 1040-NR 美国非税法定义居民所得税

报税表

2106 2106 员工业务支出

3903 3903 迁移费用

4563 4563 不含美属萨摩亚真正居民的收入

8959 8959 附加医疗保险税

8990 8990 第 163(j) 节下业务利息费用限制

参见 第 12 章, 了解有关获取这些刊物和表格 的信息。

Exceptions & meaning →

纳税年度

您必须计算您的收入,并在被称为纳税年度的年 度会计期间提交所得税报税表。 如果您以前没 有建立财务纳税年度,您的纳税年度为日历年。 日历年为 12 月 31 日截止的连续 12 个月。如果 您以前建立正常的财务纳税年度(在 12 月或 52-53 周的年度以外月份最后一天结束的 12 个 连续月),并且在任何日历年被认为是税法定义 居民,则您将在该日历年内的财务年度任何期 间,被视为税法定义居民。

Exceptions & meaning →

识别号码

在报税表、报表和其他税务相关文件上必须提供 纳税人识别号码 (TIN)。对于个人而言,该号码 为社会保险号码 (SSN)。如果您没有并且没资格 获得 SSN,您必须申请纳税人识别号码 (ITIN)。 如果您以独资经营业主的身份从事贸易或业务, 并有员工或有合资格的退休计划,您必须提供雇 主识别号码 (EIN)。

您必须提交 TIN,如果您是:

  • 外国人,具有在一年任何时间都有与美国 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的收入;

  • 外国人,在一年任何时间拥有美国办公室 或营业场所;

  • 非 税法定义居民配偶,其被视为税法定义

居民,见第 1 章讨论;或者

  • 任何其他外国人,其提交报税表、修改过 的报税表或退税申请(但不是信息报税 表)。

社会保险号 (SSN)。 通常,如果您被合法允许 入境美国永久居住,或属于授予美国就业岗位的 其他移民类别,您就可以获得 SSN。

如果您没有 SSN,请联系社会安全局 (SSA) 了解您是否有资格获得 SSN。如需更多信息, 请访问 SSA.gov (英文) 或致电 800-772-1213 (对于聋哑人士或听力障碍者,请拨打 TTY 号 码 800-325-0778)。

留学生。 如果您持有 F-1、M-1 或 J-1 签 证,参见 SSA 第 05-10181 号刊物,位于 SSA.gov/Pubs/10181.html (英文),了解为 了证明您的移民身份,您必须提交的文件的更多 信息。

个人纳税人识别号 (ITIN)。 如果您已有 ITIN, 每当需要 SSN 时,就在您的报税表上输入它。 如果您没有 ITIN 并且没资格获得 SSN,您必须 申请 ITIN。关于如何申请的详细信息,参见 表 格 W-7 和其说明。如需获取 ITIN 的更多信息, 请访问 IRS.gov/ITIN。

ITIN 仅用于税务用途。它不会使您有权享受 社会安全福利,也不会改变您根据美国法律的就 业状态或移民身份。

除了那些需要提供 TIN 并且没有资格获得 SSN 的外国人之外,对于具备资格享受允许的 税收优惠并且没有资格申请 SSN 的外国配偶或 被抚养人也必须提交表格 W-7。

到期 ITIN。 一些 ITIN 必须续期。如果您在 2022、2023 或 2024 税年没有在联邦报税表上 至少使用一次您的 ITIN,那么其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就会过期,如果您在 2025 税年需要提 交联邦报税表,您必须为其续期。 如果您无需 提交联邦报税表,您无需续期您的 ITIN。若要 续期您的 ITIN,参见表格 W-7 和其说明: IRS.gov/FormW7。若要了解详情,转到 IRS.gov/ITIN。

提示: 2013 年以前分配的 ITIN 已经过期,如果 您需要在 2025 税年报税,必须续期。如果您以 前提交过续期申请并获得批准,您不需要再次续 期,除非您在 2022、2023 或 2024 年的纳税年 度没有至少一次在联邦纳税申报表中使用您的 ITIN。

雇主身份证号码 (EIN) 个人可以使用 SSN(或 ITIN)来缴纳个人税,使用 EIN 来缴纳企业税。 有关 EIN 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IRS.gov/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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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税身份

您的税额取决于您的报税身份。您的报税身份, 对于您确定您是否可以作出某些扣减和抵免至关 重要。对于税法定义居民和非税法定义居民而 言,确定您的报税身份的规则不尽相同。

税法定义居民

税法定义居民可以使用美国公民可用的相同报税 身份。参见您的表格说明或 第 501 号刊物 (英 文), 了解申报身份有关的更多信息。

已婚联合报税。 只有您和配偶在整个纳税年度 都是美国公民或税法定义的居民,或者您选择 成为被视为税法定义居民的税法定义居民配偶, 见第 1 章讨论 内容。

合条件的尚存配偶。 如果您的配偶于 2023 年 或 2024 年死亡,而您在 2025 年底前未再婚, 您可能有资格申请为合条件的尚存配偶,并使用 联合报税表。只有您的配偶死亡当年,您本可以 和配偶提交联合报税表的情况下,上述规定适 用。

若要了解合条件尚存配偶报税身份的更多信 息,参见 合条件尚存配偶, 该内容载于 2025 年表格 1040 说明中报税身份。

户主。 如果您一年内最后一天未婚或被视为未 婚,您为自己和合条件人士支付超过一半的养家 费,您就具备户主资格。您必须在整个纳税年度 为税法定义居民。

如果您的配偶在一年内任何时间为非税法定 义居民,其不选择被视为税法定义居民,为此, 您被视为未婚,详见第 1 章 非税法定义居民配 偶视为税法定义居民的讨论。

备注: 即使您因为与非税法定义居民结婚而 被视为未婚户主,您仍然可以被视为低收入家庭 福利优惠 (EIC).的已婚人士。在此情况下,您需 要满足分居配偶的特殊规则才能享受优惠。参见 第 596 号刊物 (英文) 了解详情。

18 第5 章 计算您的税务 刊物 519 (2025)

通常,被抚养人是 合条件子女 或 合条件亲 属 。但是,以下例外情形适用。

  1. 作为纳税人的被抚养人的个人,被视为无 被抚养人。

  2. 如果个人提交联合报税表,则年底结婚的 个人不能申报为被抚养人,除非提交联合 报税表只是为了要求退还预扣所得税或已 缴估算税。

  3. 被宣称为被抚养人的个人必须是美国公 民、国民或居民、或加拿大或墨西哥居 民。

警示: 如果您未出示您报税表上被抚养人部分 的被抚养人的 SSN、 ITIN,或收养纳税人识别 号码(ATIN)或您出示的号码不正确,某些税 收优惠会被拒绝。参见上文 识别号码的内容。

税法定义居民

如果您是税法定义居民,合条件被抚养人包括您 的合条件子女或合条件亲属。若要成为合条件子 女,必须通过五项测试。若要成为合条件亲属, 必须通过五项测试。若要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 表格 1040 说明。

非税法定义居民

参见上文 第 501 号刊物 (英文),了解详情。

墨西哥或加拿大居民或美国国民。 如果您是墨 西哥或加拿大居民或美国国民,您可以为您的每 一位通过某些测试的被抚养人提出申请。墨西哥 或加拿大居民或美国国民必须使用与美国公民相 同的规则,确定谁是被抚养人。参见 第 501 号 刊物 (英文),了解这些规则。

韩国居民。 韩国居民的非税法定义居民(韩国 政府员工除外)可以将其子女申请为合条件被抚 养人。除使用与美国公民相同的规则,根据与韩 国签订的所得税协定,确定谁是被抚养人,纳税 年度一段时间内,子女还必须已经在美国与该非 税法定义居民居住在一起。

来自印度的留学生和业务学徒。 符合《美 国-印度所得税协定》第 21(2) 节规定的学生和 业务学徒,如果符合适用于美国公民的规则,可 以申请其家属为被抚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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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列举扣除额

非税法定义居民可以申请税法定义居民可以申请 的逐项列举扣除额。但是,非税法定义居民只有 拥有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收入,才可以申 请逐项列举的扣除额。

可能有影响您可以在附表 A 中申请的逐项列 举扣减金额的限制。参见附表 A(表格 1040) 说明或表格 1040-NR 说明 (英文)中的附表 A (1040-NR 表)说明 。

税法定义居民

您可以使用 附表 A(表格 1040)来申请美国公 民相同的逐项列举扣除额。参见附表 A(表格 1040)说明,了解更多信息。

如果您未逐项列举扣除额,您可以凭借您特 别报税身份,申请标准扣除额。若要了解更多信 息, 请参阅表格 1040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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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您的收入

您必须根据以下各章中的规则,报告每项应税收 入: 第 2 章、第 3 章和 第 4 章的内容。对于税 法定义居民,包括来自美国境内外来源的收入。 对于非税法定义居民来说,该收入包括与美国的 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的收入(适用累进税率)和 来自美国无密切关系的收入(适用 30% 统一税 率或更低协定税率)。

Exceptions & meaning →

扣减额

税法定义居民或非税法定义居民都可以申请对其 美国报税表进行类似扣减。但是,非税法定义居 民通常只可申请与其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收 入有关的扣减。

税法定义居民

如果在整个纳税年度为税法定义居民,您可以申 请允许美国公民享有的相同扣减。尽管下文 “非税法定义居民”项下的讨论包括适用于您的 一些相同一般规则和指南,但该讨论特别针对非 税法定义居民。您应获取表格 1040 说明,了解 关于如何申请您的免税扣减额的更多信息。

非税法定义居民

您可以申请扣减,计算您密切相关的应税收入 (ECTI)。通常,您不能申请与美国营业活动无关 收入的相关扣减额。除了 下文讨论的某些逐项 列举扣减额,只有在扣减额与您的收入密切相关 时,您才可以申请扣减。

日常和必要的业务费用。 如果您在经营美国贸 易或业务过程中的日常和必要支出与该等业务密 切相关的收入相关,您可以扣减所有该等支出。 若要了解关于其他业务支出的信息,参见业务费 用资源的指南 (英文)。

合格业务收入扣减。 如果您有与美国贸易或业 务密切相关的收入,您可以从您的合格贸易或业 务中扣除最多 20% 的合格业务收入,加上 20% 合格 REIT 股息和合格上市合营企业 (PTP) 收 入。若要了解详情,参见 表格 1040-NR 说明 (英文)中的第 13a 行 的内容。

若要了解合格业务收入扣减更多信息,参见 表格 8995(英文)、表格 8995-A 及其附表以 及表格和附表的相关说明。

损失。 您可以扣减因您为获利参与的交易产生 的、并且您未获得保险等赔偿的损失,条件是该 等损失与美国境内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收入有 关。

备注: 从 2021 年开始,在 2026 年之前,您 不得扣减超额业务损失。2025 年,超额业务损 失是指非公司纳税人在贸易或业务方面损失超过 313,000 美元门槛金额(对于提交联合报水表的 已婚纳税人来说,为 626,000 美元)。

教育支出。 如果您在 2025 年是合格教育工作 者,则您可以扣除您在 2025 年期间为某些专业 发展课程、以及书籍、用品(不包括健康或体育 教学课程的非体育用品)、计算机设备(包括相 关的软件和服务),以及您在课堂上使用的其他 补充设备和材料支付的最多 300 美元的合条件 费用,作为收入调整。若要了解更多信息,参见 您的税务表格说明。

提示: 符合条件的费用包括在 2025 年为防止新 冠病毒传播支付或发生的个人防护设备、消毒剂 和其他用品的金额。

个人退休计划 (IRA)。 如果您为 2025 年传统 IRA 出资,您能够作出 IRA 扣减。但要做到这一 点,您必须有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的应税 报酬。表格 5498 应在 2026 年 6 月 1 日前发送 给您,其中显示 了您对 2025 年传统个人退休计 划的所有投入金额。如果您在工作中或透过自雇 参加退休计划 (合格养老金、利润分享(包括 401(k))、 年金、简易员工退休金、员工储 蓄奖励计划 等),您的个人退休计划扣除额可 能会减少或取 消。但是,即使您无法扣除,您 仍然可以为传统 的个人退休计划投入金额。如 果您为 2025 年的传统 IRA 投入了不可扣除的金 额,您必须在 表格 8606 中予以报告。

若要了解详情,参见 第 590-A 号刊物 (英 文)的内容。

迁移费用。 只有在您是现役陆海军三军军人, 并且由于军令,您因为驻地发生永久变更,才有 迁移费用扣减额。若要了解详情,参见 第 3 章 (英文)的内容。如果您具备资格,请使用表格 3903,计算扣减金额。

政府向美国陆海空三军军人提供的服务或赔 偿。 不要把政府提供的搬家和仓储服务的价值 纳入收入,因为这是根据永久变更驻地的军事命 令进行的搬迁。同样,不要把作为搬迁津贴、临 时住宿费用、临时住宿津贴或迁入住房津贴收到 的金额纳入收入。若要了解详情,参见 第 3 号 刊物 (英文)的内容。

自雇 SEP、SIMPLE 和具备资格的退休计划。 如果您是自雇人,您可以从 SEP、SIMPLE 或为 您自己和您的普通法雇员(如有)提供退休福利 的合格退休计划中扣除出资。若要为自己做出可 扣除的出资,您必须有自雇净收入,并与您的美 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

获取 第 560 号刊物 (英文), 了解更多信 息。

提前提取存款的罚款。 您必须将您收到的或在 一年中记入您账户的所有密切关联的利息纳入收 入中。不因提前从定期储蓄账户提取存款而扣减 您必须支付的任何罚款。但是,如果利息收入与 您一年的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您可以在 附表 1(表格 1040)第 18 行扣减银行机构收取 的提前提款罚款金额。将附表 1(表格 1040) 附于表格 1040-NR。

学生贷款利息扣减。 如果您在 2025 年支付合 条件学生贷款利息,您能够扣减最高 2,500 美元 已付利息。通常,如果满足所有要求,您可以申 请扣减。

扣减额在附表 1(表格 1040)第 21 行予以 扣除。将附表 1 (表格 1040 )附于表格 1040-NR。 若要计算扣减额,参见表格 1040-NR 说明 (英文)。若要了解详情,参见 第 970 号刊物 (英文)的内容。

Exceptions & meaning →

被抚养人

税法定义居民可以用与美国公民相同的方式为其 被抚养人提出申请。但是,必须是美国国民的非 税法定义居民、加拿大、墨西哥和韩国居民;或 者印度留学生或业务学徒的非税法定义居民,才 可以有一个合条件的被抚养人。参见下文 非税 法定义居民。

刊物 519 (2025) 第5 章 计算您的税务 19

工作表 5-1。 来自印度的留学生和业务学徒 2025 年标准扣除额工作表

保留您的记录

非税法定义的居民

如果您收到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的收入, 您可以扣减某些逐项列举扣除额。通常,您只能 适当分配和分摊到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的 收入的扣除额和损失纳入其中。您不能将免税收 入相关的扣除额和/或损失,或者与美国贸易或 业务无密切关系的收入相关的扣除额和/或损失 纳入其中。但是,如果某些慈善捐款、意外事故 损失和盗窃损失与您的密切相关收入无关,您可 以扣减它们。使用 附表 A(表格 1040-NR)申 请逐项列举扣除额、详情请参见表格 1040-NR 说明 (英文)。

标准扣除额。 非税法定义居民不能申请标准扣 除额。但是,针对来自印度的某些非税法定义居 民,有下文所述的特别规则。

来自印度的留学生和业务学徒。 一项特殊 的规则适用于有资格享受《美国-印度所得税协 定》第 21(2) 条 优惠的学生和业务学徒。如果 您不申请逐项列举扣除额,您可以申请标准扣除 额。

使用 工作表 5-1, 计算您 2025 年的标准扣 除额。如果您已婚,配偶提交报税表并申报逐项 列举扣除额,您就无法获得标准扣除额。

灾难税收减免。 如果您是学生或业务学 徒,有资格享受《美国-印度所得税协定》第 21(2) 条规定的福利,并且在 2025 年受到联邦 政府宣布的某些大型灾难影响(参见 IRS.gov/ DisasterTaxRelief 以及 FEMA.gov/Disasters (英文)),您可以选择在 2025 年报税表上通 过任何符合条件的灾难相关的个人意外事故损 失,来增加您的标准扣除额。使用 工作表 5-1, 计算您 2025 年的标准扣除额。参见 2025 年表 格 4684 (英文)及其说明,了解关于合条件灾 难相关个人意外事故损失税收优惠的更多信息。

州和地方所得税。 如果收入与美国境内贸易或 业务密切相关,对于您就该收入缴纳的州和地方

所得税,您可以扣减。您的扣除额以 10,000 美 元总合并扣除额为限(如果已婚单独报税,则为 5,000 美元)。如果您在 2025 年收到您在上年 度缴纳税收的退税或退款,不得用该金额扣减您 的扣除额。相反,如果您在上年度扣减税收,并 且扣除额扣减您的税务,则您必须将退税或退款 纳入您的收入。参见 补偿, 该内容载于 第 525 号刊物 (英文), 了解关于如何计算纳入收入 的金额的详情。

慈善捐助。 您可以扣减您给合条件组织机构的 慈善捐助或捐赠,但须受某些限制。合条件组织 机构包括宗教、慈善、教育、科学的或文学性质 或致力于防止虐待子女或动物的组织机构。某些 促进国家或国际业余体育竞赛的组织也是合条件 组织机构。

若要了解扣减慈善捐助的更多信息,参见 对 美国慈善机构的捐赠, 该内容载于表格 1040- NR 说明 (英文)中的附表 A (表格 1040-NR)说 明。

国际组织机构。 直接向国际组织机构作出 的捐助不可扣除。但是,如果向外国慈善组织机 构转账资金的美国组织机构控制资金的使用,或 者如果国际组织机构仅是美国组织机构的行政部 门,您可以扣除向该美国组织机构的捐助。

根据有限数量的所得税协定,您可能有资格 扣除对外国慈善组织机构的捐助。参见 第 526 号刊物 (英文),了解详情。

意外事故损失和盗窃损失。 您可以在您的报税 表上扣减意外事故损失和盗窃损失。

警示: 如果非业务的意外事故损失或盗窃损 失 可归因于联邦宣布的灾难,您才能扣除 该等 损失。

如果您的意外事故损失或盗窃损失是由于联 邦政府宣布的灾难造成的,您可扣除您的损失, 即使您的财产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无关。财产可以 是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无关的个人使用财产或创收

财产。财产在发生意外事故或盗窃时必须位于美 国。只有在您发现盗窃损失的年度,才可以扣除 该损失。使用表格 4684 和其说明,计算您的可 扣除意外事故损失和盗窃损失。若要了解详情, 参见 第 547 号刊物 。

其他逐项列举扣除额。 允许您扣除上文未讨论 的一些其他逐项列举扣除额。这些扣除额包括以 下内容。

  • 具备资格的灾难净损失。

  • 创收财产的意外事故损失和盗窃损失。

  • 如索偿金额超过 3,000 美元,可扣除还款 金额。参见 第 525 号刊物 (英文), 了解 详情。

  • 某些未收回的养老金投资。

  • 残疾人与损害有关的工作支出。

若要了解详情,参见 表格 1040-NR 说明 (英文)中的附表 A (表格 1040-NR)说明 的第 7 行。还参见 第 529 号刊物 (英文)。

具备资格的灾难净损失。 参见表格 4684 说 明(英文),了解净合条件灾难损失的更多信 息。若要确定您是否受到联邦政府宣布的大型灾 难的影响,请访问 IRS.gov/DisasterTaxRelief。

创收财产损失。 这些损失不受适用于个人使 用财产的限制规限。使用 表格 4684 第 B 节,计 算您的这些损失的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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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抵免和缴纳

本讨论涵盖对税法定义居民的税务抵免和缴纳事 宜,然后讨论对非税法定义居民的税务抵免和缴 纳。

20 第5 章 计算您的税务 刊物 519 (2025)

税法定义居民

税法定义居民通常使用适用于美国公民的相同规 则,申请税务抵免和填报税收缴款,包括预扣 税。

以下项目是您可以申请的一些抵免。

外国税务抵免。 您可以申请您已缴纳给或积欠 外国的外国来源收入所得税的抵免额,但要受到 某些限制。您不能申请已缴纳或积欠非国外赚得 收入的税务抵免。若要申请您已缴纳给或积欠外 国的所得税的抵免额,您通常要提交 表格 1116 与您的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

若要了解详情,参见 第 514 号刊物 (英 文)。

子女和被抚养人照护抵免。 如果付费请人照顾 您 13 岁以下合条件子女,或您的残疾被抚养人 或残疾配偶,以便您能工作或找工作,您就可以 获得上述抵免。

若要了解更多信息,参见表格 2441 (英文)和 第 503 号刊物 (英文)。

老人或残疾人优惠额。 如果您是 65 岁以上, 或者您因终身和完全残疾退休,您具备资格享有 本抵免。若要了解本抵免相关的更多信息,参见 下文 第 524 号刊物 (英文) 以及 附表 R(表格 1040)。

教育抵免。 如果您为自己、配偶或被抚养人支 付合条件教育费用,您就有资格获得这些抵免。 有两项教育抵免:美国机会抵免和终身学习抵 免。如果您已婚并单独报税,您不能申请这些抵 免。使用 表格 8863 计算抵免。若要了解详情, 参见 第 970 号刊物 (英文)。

非税法定义的居民,参见 教育抵免 该内容载 于下文 非税法定义居民。

退休储蓄供款抵免。 如果您在 2025 年向雇主 赞助的退休计划或 个人退休计划 (IRA) 作出合条 件供款,您可能有资格享受本抵免(也称储蓄人 抵免)。使用 表格 8880 和其说明,计算抵免。 若要了解申请抵免要求的更多信息,参见 第 590-A 号刊物 (英文)。

子女税务抵免 (CTC) 和附加子女税务抵免 (ACTC)。 “Qualifying child,”(合条件子女) 就子女税务抵免 (CTC) 和附加子女税务抵免 (ACTC) 而言,是以下情况的子女:

  • 在 2025 年末为 17 岁以下;

  • 是纳税人的儿子、女儿、继子女、符合资 格的寄养子女、兄弟、姐妹、继兄弟、或 继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 妹、或前述任一人的后代(例如,您的孙 子、侄女或侄子);

  • 是美国公民、美国国民或税法定义居民;

  • 为 2025 年提供的抚养费未超过其自己抚养 费的一半;

  • 2025 年有一半以上时间与您住在一起(暂 时缺勤,例如,上学、度假或医疗,算作 住在家里的时间);

  • 在您的纳税申报表上称为被抚养人。

  • 不提交年度的共同纳税申报表(或者提交 纳税申报表只是为了申请预扣所得税或已 缴预估税收退税)。

领养子女始终被视为您的自有子女。领养子 女包括经过合法安置供您依法领养的子女。

若要在您的 2025 年原始税表或修改过的税 表中申报 CTC 及 ACTC,您,或(若联合报税) 您的配偶必须持有有效的社会安全号码 (SSN)。此外,您仅在符合条件的子女持有有 效 SSN 的情况下,方可凭该子女申报 CTC 或 ACTC。就 CTC 和 ACTC 而言,有效的 SSN 是指

该号码可用于就业,且由社会安全局(SSA)在 您 2025 年税表的申报截止日期(含延期) 之前 签发。

如果您提交的是联合报税表,只需配偶中的 一方持有有效的社会安全号码 (SSN),即可 符合申报 CTC 或 ACTC 的资格。另一方配偶必 须持有 SSN 或个人纳税人识别号码(ITIN), 且该号码必须是在申报截止日期 (含延期)或 之前签发的。

如果您的符合资格子女没有有效的社会安全 号码(SSN),但在您 2025 年报税表的申报截 止日期(含延期)当日或之前已获得其他类型的 纳税人识别号码(TIN),您或许可以为该子女 申报其他被抚养人抵免。请参阅下文的 其他被 抚养人抵免。

使用附表 8812(表格 1040)和说明来计算 抵免优惠额。

其他被抚养人抵免。 其他被抚养人税务抵免适 用于不能为其拥有 的被抚养人申报 CTC 的人 士。 合条件被抚养人必须是美国公民、美国国 民或税法定义居民,必须拥有在您的 2025 年报 税表到期日或之前签发的 SSN、ITIN 或收养纳 税人识别号码(ATIN)。参见附表 8812(表格 1040)及其说明来获取更多信息。

领养抵免。 您可能具备资格享受高达 17,280 美元的税务抵免,用于支付领养合条件子女的合 条件费用。该金额允许用于领养具有特殊需求的 子女,无关乎您是否有合条件的费用。自 2025 年起,您的领养抵免中,最高 5,000 美元的部分 可能可退税。该可退税部分的具体金额将针对每 一位符合条件的子女单独确定。若要申请领养抵 免,提交 表格 8839 与您的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

低收入家庭福利优惠 (EIC)。 EIC 或赚得收入税 务抵免 (EITC) 是为低中等收入劳动人民提供的 优惠。若要具备 EIC 资格,您必须从为别人工作 或经营或拥有企业或农场所获得的收入,并满足 基本规则。此外,您必须符合无合条件子女工人 的附加规则,或者拥有符合所有合条件子女规则 的子女。EIC 扣除您所欠税收金额以及可能为您 退税。若要了解详情,转到 IRS.gov/EIC。

如果您(和您配偶,如果提交联合报税表的 话)在 2025 年报税表(包括延期报税表)到期 日或之前没有 SSN,您不能在您的原始或修改 过的 2025 年报税表中申请 EIC。此外,如果子 女在您的报税表(包括延期报税表)到期日或之 前没有 SSN,您在您的原始或修改过的 2025 年 报税表上计算 EIC 时,不能将该子女视为和条件 子女。

警示: 如果社会安全卡上写明“Not Valid for Employment” (不适用于就业), 并且发放 该号码是以便您(或您的配偶或您的合条件子 女)能够收到联邦资助福利,您就不能申请 EIC。例如,医疗补助就属于一项联邦资助福 利。如果卡上带有本字样,而个人的移民身份已 变更,成为了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则要求 SSA 签发一张无本字样的新社会安全卡。

若要查明您是否具备 EIC 资格,转到 IRS.gov/EITCAssistant。

其他信息。 尚有在此未讨论的其他资格规 则。若要了解详情,参见 第 596 号刊物 (英 文)。

非税法定义居民

您可以申请税法定义居民可以申请的相同抵免。 您可以填报您已缴纳、被视为已缴纳或已从您的 收入扣缴的某些税收。

抵免

只有在您收到密切相关收入的情况下,才允许抵 免。您可以申请以下一些抵免。

外国税务抵免。 如果您收到的外国来源收入与 美国贸易或业务有密切相关,就已缴给或积欠外 国或美国领土该收入的任何所得税,您可以申请 抵免。

如果您没有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的外 国来源收入,您不能就向外国或美国领土缴纳或 积欠税收,申请税务抵免。

如果外国或美国领土向您征收您的美国来源 收入的税收,仅因为您为外国或美国领土公民或 居民才向您征收的,则您不能享受该等税收的任 何抵免。

如果您申请外国税务抵免,通常您不必将表 格 1116 附于您的报税表。参见 第 514 号刊物 (英文), 了解更多信息。

教育抵免。 如果您在一年内任何时间内是非税 法定义居民,通常,您不能申请教育抵免。但 是,以下情况下,您可以申请教育抵免。

  1. 您已婚,并选择与下述美国公民或居民配 偶提交联合报税表, 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

视为税法定义居民该内容载于第 1 章。

  1. 如果您是双重身份的外国人,并选择全年 被视为税法定义居民。参见 选择税法定义

居民身份, 该内容载于第 1 章。

关于美国机会税务抵免的附加信息,参见 IRS.gov/AOTC (英文)。

退休储蓄供款抵免。 如果您在 2025 年向雇主 赞助退休计划或个人退休计划 (IRA) 作出合条件 供款, 您可能有资格享受本抵免(也称储蓄人 抵免)。 使用 表格 8880 计算抵免。若要了解 详情,参见 第 590-A 号刊物 (英文)。

子女税务抵免 (CTC) 和附加子女税务抵免 (ACTC)。 仅限身为美国国民的非税法定义居 民;加拿大、墨西哥或韩国居民;或者来自印度 的留学生和业务学徒,且符合与印度签订的所得 税协定第 21(2) 条规定,才可以申请 CTC。

“Qualifying child (合条件子女),” 就 CTC 和 ACTC 而言,是以下情况的子女:

  • 在 2025 年末为 17 岁以下;

  • 是纳税人的儿子、女儿、继子女、符合资 格的寄养子女、兄弟、姐妹、继兄弟、或 继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 妹、或前述任一人的后代(例如,您的孙 子、侄女或侄子);

  • 是美国公民、美国国民或税法定义居民;

  • 为 2025 年提供的抚养费未超过其自己抚养 费的一半;

子女和被抚养人抚养抵免。 如果付费请人照顾 您 13 岁以下合条件子女,或您的残疾被抚养人 或残疾配偶,以便您能工作或找工作,您就有资 格享受上述抵免。若要了解这些术语的定义,参 见 第 503 号刊物 (英文)。

已婚非税法定义居民可以申请抵免,但条件 是选择与美国公民或居民配偶一同提交联合报税 表的情况下,见 如何作出选择, 该内容载于第 1 章,或者如果他们具备某些分居的已婚个人资 格(参见 联合报税表测试 该内容载于 第 503 号 刊物 (英文))。

在任何一个纳税年度,您的子女和被抚养人 抚养费用的金额,都不能超过您在该纳税年度在 美国的赚得收入。赚得收入通常是指工资、薪资 和所提供个人服务的专业费用。

若要了解详情,参见 第 503 号刊物 (英 文)。

刊物 519 (2025) 第5 章 计算您的税务 21

  • 2025 年有一半以上时间与您住在一起(暂 时缺勤,例如,上学、度假或医疗,算作 住在家里的时间);

  • 在您的纳税申报表上称为被抚养人。

  • 不提交年度的共同纳税申报表(或者提交 纳税申报表只是为了申请预扣所得税或已 缴预估税收退税)。

领养子女始终被视为您的自有子女。领养子 女包括经过合法安置供您依法领养的子女。

若要在您的 2025 年原始税表或修改过的税 表中申报 CTC 及 ACTC,您,或(若联合报税) 您的配偶必须持有有效的社会安全号码 (SSN)。此外,您仅在符合条件的子女持有有 效 SSN 的情况下,方可凭该子女申报 CTC 或 ACTC。就 CTC 和 ACTC 而言,有效的 SSN 是指 该号码可用于就业,且由社会安全局(SSA)在 您 2025 年税表的申报截止日期(含延期) 之前 签发。

如果您提交的是联合报税表,只需配偶中的 一方持有有效的社会安全号码 (SSN),即可 符合申报 CTC 或 ACTC 的资格。另一方配偶必 须持有 SSN 或个人纳税人识别号码(ITIN), 且该号码必须是在申报截止日期 (含延期)或 之前签发的。

如果您的符合资格子女没有有效的社会安全 号码(SSN),但在您 2025 年报税表的申报截 止日期(含延期)当日或之前已获得其他类型的 纳税人识别号码(TIN),您或许可以为该子女 申报其他被抚养人抵免。请参阅下文的 其他被 抚养人抵免。

使用附表 8812(表格 1040)及其说明计算 抵免额。

其他被抚养人抵免。 不能申请 CTC 的被抚养人 仍然可以申请其他被抚养人抵免。这项抵免为每 个合条件个人 500 美元的不可退还税务抵免。 合条件被抚养人必须是美国公民、美国国民或税 法定义居民。参见表格 1040-NR 说明 (英 文) 。若要为其他被抚养人申请抵免,您的被 抚养人必须在您 2025 年报税表(包括延期报税 表)到期日或之前拥有 SSN、ITIN 或 ATIN。

警示: 仅限美国国民的非税法定义的居民、 加拿大、墨西哥或韩国的居民、根据与印度的所 得税协定第 21(2) 条有资格获得优惠的来自 印度的学生和商业学徒可以申领其他被抚养人抵 免额。

领养抵免。 您可能具备资格享受高达 17,280 美元的税务抵免,用于支付领养合条件子女的合 条件费用。该金额允许用于领养具有特殊需求的 子女,无关乎您是否有合条件的费用。自2025 年起,您的领养抵免中,最高 5,000 美元的部分 可能可予退税。该可退税部分的具体金额将针对 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子女单独确定。若要申请领养 抵免,提交 表格 8839 与您的表格 1040-NR。

已婚非税法定义居民可以申请抵免,但条件 是选择与美国公民或居民配偶一同提交联合报税 表的情况下,见 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视为税法 定义居民该内容载于第 1 章,或者如果他们具 备某些分居的已婚个人资格(参见 未联合报税 的已婚配偶 该内容载于 参见表格 8839 说 明)。

上年度替代性最低税务抵免。 如果您在上年已 缴纳另类最低税,请使用 表格 8801 及其说明, 查看您是否具备资格享受本抵免。

低收入家庭福利优惠 (EIC)。 如果您在纳税年 度内任何时间内是非税法定义居民,通常,您不 能申报低收入家庭福利优惠。但是,如果您已 婚,并选择与下述美国公民或居民配偶提交联合 报税表, 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视为税法定义居

民 该内容载于 第 1 章,您就有资格享受本抵 免。

如果您和您配偶在 2025 年报税表(包括延 期报税表)到期日或之前没有 SSN,您不能在 您的原始或修改过的 2025 年报税表中申请 EIC。此外,如果子女在您的报税表(包括延期 报税表)到期日或之前没有 SSN,您在您的原 始或修订版 2025 年报税表上计算 EIC 时,不能 将该子女视为符合资格子女。

警示: 如果社会安全卡上写明“Not Valid for Employment” (不适用于就业), 并且发放 该号码是以便您(或您的配偶或您的合条件子 女)能够收到联邦资助福利,您就不能申请 EIC。例如,医疗补助就属于一项联邦资助福 利。如果卡上带有本字样,而个人的移民身份已 变更,成为了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则要求 SSA 签发一张无本字样的新社会安全卡。

参见 第 596 号刊物 (英文) 了解本抵免相 关的更多信息。

预扣税

您可以申请在一年中预扣税款,作为您的美国税 收的缴款。您可以在表格 1040-NR 第 25a 至第 25g 行 申请该预扣税。预扣的税收可扣减您在 表格 1040-NR 上所欠的任何税收。

从工资中预扣税款。 在您为非税法定义居民 时,纳税年度期间从您的工资中预扣的任何联邦 所得税,允许作为您同年的美国所得税义务的缴 款。无论您在年内是否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 无论您的工资(或任何其他收入)是否与美国贸 易或业务有关,您都可以申请预扣所得税。

预扣的超额社会保险税。 如果您有两个以上雇 主,您可以针对您就预扣的超出规定最高金额社 会保险税的美国所得税责任,申请抵免。参见 社会安全税和医疗保险税 ,参见第 8 章,了解 更多信息。

附加医疗保险税。 对于您的雇主在 2025 年向 您支付的超过 200,000 美元的医疗保险工资或 《铁路员工退休税务法》(RRTA)报酬,其负 责预扣 0.9% (0.009) 的附加医疗保险税收。如 果您不欠附加医疗保险税,对于为了履行您在您 的报税表上显示的总纳税义务而预扣的任何附加 医疗保险税,您可以提交表格 8959,申请抵 免。

为未分配长期资本收益缴纳的税收。 如果您是 共有基金(或其他受监管投资公司 (RIC))或不 动产投资信托公司 (REIT) 的股东,对于您在该 公司为其未分配长期资本收益缴纳的税收中的份 额,您可以申请抵免。您将收到 表格 2439 相关 的信息,您必须将改表格随附您的报税表。

从源头预扣税款。 对于在源头为投资和向您支 付的其他 FDAP 收入预扣的任何税收,您可以将 其申请为已缴税款。固定收入或可确定收入包括 您未申请为密切相关收入的利息、股息、租金和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工资或薪资付款可能是支付 给您的固定或可确定收入,但通常须为其缴纳上 述预扣税。固定或可确定收入的税收按 30% 或 较低的协定税率预扣税款。

合营企业收入预扣税。 如果您是合营企业的外 国合伙人,合营企业可以对您与来自合营企业的 密切相关应税收入 (ECTI) 的份额预扣税款。合 营企业将在 表格 8805 上为您提供声明,表明已 预扣税款。上市合营企业可预扣您的密切相关收 入的实际分配的税收。在此情况下,合营企业将 在 表格 1042-S 上为您提供声明。在表格

1040-NR 第 25e 行或第 25g 行上, 将预扣税申 请为已缴税收。

销售或交易某些合伙权益而获得的收益的预扣 税。 如果您是在美国境内从事(或被视为从 事)贸易或交易的美国或外国合营企业的直接或 间接合伙人,您直接或间接处置收益权益,则就 2017 年后发生的转让而言,受让人通常代您预 扣等于销售金额 10% 的税收,代表您缴纳给国 税局。预扣和缴纳该金额的规则,与销售美国不 动产权益的规则类似。您将收到表格 8288-A, 反映预扣的金额,届时,您可以在您的表格 1040-NR 第 25f 行,将该金额申请为您所欠收 益税收的抵免额。您可以向受让人提供某些信 息,减少或消除预扣税。例如,如果《国税法 规》的不承认规定适用于在转让实现的所有收 益,如果您提供描述不承认条款适用性的通知, 受让人无需预扣税款。如果您是未能预扣税款的 受让人,则根据第 1446(f)(4) 节,合营企业可以 根据向您作出的分配预扣税款。

T.D. 9926 (85 FR 76910),在 IRS.gov/irb/ 2020-51_IRS#TD-9926(英文)查看,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经 86 FR 13191 更正), 包含最终规定(第 1446(f) 条规定)涉及第 1446(f) 条规定的关于某些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 预扣税和报告,其中包括适用于转让 PTP 权益 的经纪人的预扣税要求。虽然第 1446(f) 条预扣 税通常适用于 2018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发生的转 让,但第 1446(f) 条法规的某些规定适用于 2025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发生的转让。有关更多 信息,请参阅第 515 号刊物 (英文)。

有关第 1446(f) 节法规相关某些问题的更多 指导信息,请参阅 2023-8 通知 (英文)。

美国不动产权益处置的预扣税款。 就美国不动 产权益处置的(或者被视为来自美国不动产权益 处置的收入)任何预扣税款,您可以将其申请为 缴税。参见第 4 章, 不动产收益或损失 。买方 将向您提供在表格 8288-A 上预扣金额的声明。 在表格 1040-NR 第 25f 行上,申请预扣税为缴 税。

在您的报税表上申请预扣税。 您填写报税表 时,要特别注意在信息文件上填写正确的预扣税 金额。下表列出一些更常见信息文件,并说明 在何处查询预扣税款金额。

表格编号 预扣税的位置

RRB-1042S . . . . . . . . . . . . . . . . . . . . 选框 13 SSA-1042S . . . . . . . . . . . . . . . . . . . . 选框 9 W-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选框 2 W-2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选框 2 1042-S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选框 10 880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10 行 8288-A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选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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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属萨摩亚或波多黎各的真 正居民

如果您在整个纳税年度是美属萨摩亚或波多黎各 真正居民的非税法定义居民,通常您应像税法定 义居民一样纳税。您应当提交 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报告从美国境内外来源获得的全部收 入。但是,您可以扣除以下段落讨论的收入。

但是,为了报告收入以外的纳税目的,您被 视为非税法定义居民。例如,允许您享受标准扣 除额;您不能提交联合报税表;您不能申请被抚 养人,除非此人是美国公民或国民。在允许哪些 扣除额和免税额方面,也有限制。参见本章 扣

22 第5 章 计算您的税务 刊物 519 (2025)

除额、 逐项列举扣除额、 和;税务抵免和缴税 项下 非税法定义居民 。

波多黎各居民 如果您在全年为波多黎各真正居 民,您可以将波多黎各来源的全部收入从总收入 中扣除(作为美国或其任何机构员工提供的服务 金额除外)。

如果您以日历年报告收入,您没有 2025 年 需要预扣的工资,则在不晚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提交报税表并缴税。您还必须在不晚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缴纳您的 2026 年预估税的首笔税 款。就预估税而言,您不能提交联合所得税报税 表,或联合缴纳预估税款。但是,如果您与美国 公民或居民结婚,参见 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视 为税法定义居民 该内容载于第 1 章。

如果您赚取的工资应扣缴预扣税,您的美国 所得税报税表到期日为 2026 年 4 月 15 日。您 还必须在不晚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缴纳您 2026 年的预估税的首笔税款。若要了解预扣税和预估 税信息,参见 第 8 章。

美属萨摩亚居民 如果您在全年为美属摩萨亚真 正居民,您可以将美属摩萨亚来源的全部收入从 总收入中扣除(作为美国政府或其任何机构员工 提供的服务金额除外)。美属萨摩亚政府员工不 视为扣除目的的美国政府或其任何机构的员工。 若要了解这些扣除方面的更多信息,参见 表格 4563 和 第 570 号刊物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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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双重身份纳税年度

介绍

您在同一年既是税法定义居民和非税法定义居 民,您就身处双重身份纳税年度。双重身份不指 您的公民身份;仅指您在美国的税务的居民身 份。确定您在双重身份纳税年度的美国所得税义 务时,您在作为税法定义居民年度任何期间,以 及您在作为非税法定义居民年度任何期间,适用 不同的规则。

最常见的双重身份年度为入境和出境年度。 参见 双重身份外国人 该内容载于第 1 章。

如果您已婚并选择成为 视为税法定义居民的 非税法定义居民的配偶,见 第 1 章的解释,本 章的规则在当年不适用于您。

主题 本章讨论的是:

  • 应缴税收入;

  • 双重身份纳税人限制;

  • 如果计算税收;

  • 提交表格;

  • 何时何地提交,以及

  • 如何填写双重身份报税表。

有用的条款 您可能想看:

第

503 号刊物 503 号刊物 子女和被抚养人抚养抵免

参见 第 12 章, 了解有关获取这些刊物和表格 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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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年度

您必须在被称为纳税年度的年度会计期间提交所 得税报税表。如果您以前没有建立财务纳税年 度,您的纳税年度为日历年。日历年为 12 月 31 日截止的连续 12 个月。如果您以前建立正常的 财务纳税年度(在 12 月或 52-53 周的年度以外 月份最后一天结束的 12 个连续月),并且在任 何日历年被认为是税法定义居民,则您将在该日 历年内的财务年度任何期间,被视为税法定义居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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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税收入

您为税法定义居民的年间,您所有来源的收入均 须缴税。如果您在作为税法定义居民时,收到美 国境外来源的收入,该收入为应税收入。即使您 是在作为非税法定义居民时赚取的收入,或者如 果您在年终之前和收到该收入之后成为非税法定 义居民,该收入也为应税收入。

在一年中,如果您是非税法定义居民,您将 为来自美国的收入以及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 关的某些外国收入缴税。将外国来源收入视为密 切相关收入的规则见第 4 章的讨论, 该内容载 于 外国收入。

来自美国境外的、与美国境内的贸易或业务 无密切关系的收入,如果是在您为非税法定义居 民时获得的,不予征税。即使您是在作为税法定 义居民时赚取的收入,或者如果您在年终之前和 收到该收入之后成为税法定义居民或美国公民, 不予征税。

来自美国的收入,无论您是作为非税法定义 居民还是税法定义居民收到的,都应纳税,除非 根据《国税法规》或税收协定条款特别免税。通 常,税收协定规定只适用于您为非税法定义居民 年度部分期间。但是,某些情况下,协定规定在 您为税法定义居民时适用。参见 第 9 章 了解更 多信息。

在确定哪些收入在美国纳税时,您必须考虑 美国税法规定的免税情况,以及美国与某些外国 之间的税收协定所规定的减税税率和免税情况。 若要了解税收协定的进一步讨论,参见 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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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身份外国人的限制

如果您提交双重身份纳税年度报税表,以下限制 适用。

第 514 号刊物

第 575 号刊物

表格(及说明)

第 514 号刊物 个人外国税务抵免

第 575 号刊物 养老金和年金收入

1040

1040 美国个人所得税报税表

1040-SR

1040-SR 美国老年人报税表

1040-C

1040-C 美国出境外国人所得税报税表

1040-ES

1040-ES 个人预估税

1040-ES (NR) 1040-ES (NR) 美国非税法定义居民外国个

人预估税

1040-NR 1040-NR 美国非税法定义居民所得税报税

表

1116

1116 外国税务抵免

标准扣除额。 您不能在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 上使用允许的标准扣除额。但是,您 可以逐项列举任何可免税扣减额。

户主。 您不能使用户主税表列或税收计算工作 表。

联合报税表。 您们不能提交联合报税表。但 是,参见 选择税法定义居民身份, 该内容载于 第 1 章 双重身份外国人 的 内容。

税率。 如果您在纳税年度全年或部分时间已 婚,为非税法定义居民,您不 选择按 第 1 章讨 论联合保税,则您必使用用于已婚人士提交单独 报税表的税表列或税收计算工作表,计算您与美 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收入的税收。您不能使用 用于已婚人士共同或单独提交报税表的税表列或 税收计算工作表。但是,如果您在一年内最后 6 个月与配偶分开居住,并且您是:

  • 加拿大、墨西哥、韩国已婚居民,或者

  • 是已婚美国国民,则您可以作为单身人士 提交报税表。

参见 表格 1040-NR 说明,查看您是否具备资 格。

美国国民是指尽管不是美国公民,但效忠美 国的个人。美国公民包括美属萨摩亚人和北马里 亚纳群岛人,他们选择成为美国国民而不是美国 公民。

Exceptions & meaning →

被抚养人

作为双重身份纳税人,您可以在您的报税表上申 请为被抚养人。通常,被抚养人是合条件子女或 合条件亲属。如果您有合条件被抚养人,您有权 申请附加扣除额和抵免。请参阅表格 1040 说明 或表格 1040-NR 说明 (英文),了解更多信 息。

如果您是美国国民或加拿大或墨西哥居民, 您可以按照与美国公民相同的条件申请被抚养 人。如果您是韩国或印度居民,参见 第 5 章。

Exceptions & meaning →

如何计算税收

您计算您的双重身份年度美国税收时,您在作为 税法定义居民年内和作为非税法定义居民年内, 须遵守不同的规则。

收入

您的税法定义居民期间全部收入以及非税法定义 居民期间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的全部收 入,在扣除可免税扣除额后相加,并按适用于美 国公民和居民的税率缴税。非税法定义居民期间 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无密切关系的收入,须按 30% 均一税率或更低的协定税率缴税。您不能 从该收入中扣除任何扣除额。

社会安全和铁路退休福利。 您是非税法定义居 民的一年部分时间里,您收到的 85% 任何美国 社会安全福利(以及 1 级铁路退休福利同等部 分),须按 30% 均一税率(除非免税)或更低 的协定税率缴税。(参见 30% 税收 该内容载于 第 4 章。)

您是税法定义居民的一年部分时间里,如果 您的调整后总收入加上这些福利的一半超过某些 基本金额,则部分社会安全和 1 级铁路退休福 利的同等部分,须按累进税率缴税。

使用社会安全 表格 1040 说明中的福利工作 表,帮助您计算您是税法定义居民的一年部分时

刊物 519 (2025) 第6 章 双重身份纳税年度 23

Exceptions & meaning →

要提交的表格

警示: 具有双重身份的纳税人无法以电子方 式 (e-file) 提交其 2025 纳税年度的美国所得税 报税表。欲了解有关电子申报的更多信息,请参 阅第 4164 号刊物 《MeF 软件开发商与传输方 指南》,该刊物可在 IRS.gov/e-file-providers/ modernized-e-file-mef-user-guides-and- publications(英文) 获取。

您作为双重身份外国人必须提交的美国所得 税报税表,取决于您在纳税年度结束时是税法定 义居民还是非税法定义居民。

在年底时为居民。 如果您属于双重身份纳税 人,在纳税年度内转变为税法定义居民,且在纳 税年度的最后一天仍为美国税法定义居民,则您 必须提交表格 1040 和表格 1040-SR。请在申报 表顶部的 “Other”(其他)复选框处打勾,并 在旁边的填写行上注明 “Dual Status Return” (双重身份报税表)。请随同您的报税表附上一 份声明,列示您在该纳税年度中作为非税法定义 居民期间的收入。您可以使用 表格 1040-NR 作 为该声明文件,但请务必在该申报表顶部的 “Other”(其他) 复选框处打勾,并在旁边的 填写行上注明 “Dual Status Stmt”(双重身份 声明)。

在年底时为非税法定义居民。 如果您属于双重 身份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放弃了美国居住权, 且在纳税年度的最后一天不再是美国居民,则必 须提交 1040-NR 表格。请在申报表顶部的 “Other”(其他)复选框处打勾,并在旁边的 填写行上注明 “Dual Status Return”(双重身 份报税表)。此外,请随申报表附上一份声明, 列示您在纳税年度内作为税法定义居民期间所取 得的收入。您可以使用 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 作为该声明,但请务必在该申报表顶 部的 “Other”(其他) 复选框处打勾,并在 旁边的填写行上注明 “Dual Status Stmt”(双 重身份声明)。

备注: 针对 2025 年度,表格1040 、 1040-SR 和1040-NR 新增了“Other”(其他)复 选框。

如果您在 2025 年弃籍或终止居住权,您可 能需要提交弃籍声明(表格 8854)与您的报税 表。若要了解详情,参见第 4 章 弃籍税。

声明。 任何声明上必须有您的姓名、地址和纳 税人识别号码(TIN)。 因为您在报税表上的签 字也适用于辅助声明和附表, 所以您无需在报税 表中签属单独的声明或附表。

Exceptions & meaning →

何时和何地提交

如果您在您的纳税年度最后一天是税法定义居 民,并按日历年填报收入,您必须在您的纳税年 度结束后的年度 4 月 15 日之前报税(但是,参 见后文 提示)。如果您不按日历年填报收入, 请在您的纳税年度结束后第 4 个月第 15 天之前 提交报税表。在任一情况下,提交您的报税表, 附上表格 1040 说明背面所示双重身份外国人的 地址。

如果您在您的纳税年度最后一天是非税法定 义居民,并且您按日历年填报收入,如果您收到 须预扣税的工资,则您必须在您的纳税年度结束 后的年度 4 月 15 日之前报税。如果您不按日历 年填报收入,请在您的纳税年度结束后第 4 个 月第 15 天之前提交报税表。如果您未收到须预

间里,您的社会安全和 1 级铁路退休福利的同 等部分的应税部分。

如果您在作为非税法定义居民时收到美国社 会安全福利,社会安全局将向您发送 表格 SSA-1042S,显示您全年的综合福利和预扣的税 收。您会收到您作为税法定义居民和非税法定义 居民期间收到的福利的单独声明。因此,您必须 仔细记录这些金额。您需要这些信息,来正确填 写您的报税表和计算您的纳税义务。

如果您在作为非税法定义居民时收到铁路退 休福利,美国铁路退休委员会 (RRB) 将向您发 送 表格 RRB-1042S “美国铁路退休委员会付款 非税法定义居民收款人的声明”和/或 表格 RRB-1099-R “美国铁路退休委员会年金或退休 金”。如果您的合法居住国在纳税年度发生变 化,或者您的税率发生变化,您可以收到一份以 上表格。

税务抵免和税款缴纳

本讨论内容涵盖双重身份外国人的税务抵免和缴 税问题。

抵免优惠

作为双重身份外国人,通常您可以使用适用于税 法定义居民相同的规则申请税务抵免。可能有某 些适用的限制。在此对这些限制以及个人经常申 请的抵免简要解释予以讨论。

警示: 您不能申请教育抵免、低收入家庭福 利优惠、或老人或残疾人优惠额,除非您已婚, 并且通过与美国公民或居民的配偶联合报税的方 式,选择被视为 2025 全年的居民,参见 第 1 章 讨论的内容。

外国税务抵免。 如果您已经就来自外国的收入 向外国缴纳所得税,或者您有责任缴纳所得税, 您可以申请外国税务抵免。

如果您申请外国税务抵免,您通常必须提交 表格 1116 以及您的所得税报税表。若要了解更 多信息,参见 表格 1116 说明和 第 514 号刊物 (英文)。

子女和被抚养人抚养抵免。 如果付费请人照顾 您 13 岁以下合条件子女,或您的残疾被抚养人 或残疾配偶,以便您能工作或找工作,您就有资 格享受上述抵免。

只有已婚双重身份外国人选择提交 第 1 章讨 论的联合报税表,或者如果他们具备某些分居的 已婚个人资格,才可以申请该抵免。

在任何一个纳税年度,您的子女和被抚养人 抚养费用的金额,都不能超过您在该纳税年度的 赚得收入。

若要了解更多信息,参见 第 503 号刊物 (英文)和表格 2441。

退休储蓄供款抵免。 如果您在 2025 年向雇主 赞助的退休计划或 IRA 作出符合条件的供款,您 可能有资格获得这项抵免(也称为储蓄者抵 免)。请使用 8880 表格及其说明,以确定您是 否符合此项税收抵免的资格,并计算抵免金额。 若要了解详情,参见 第 590-A 号刊物 (英 文)。

子女税务抵免 (CTC) 和附加子女税务抵免 (ACTC) 。 “ Qualifying child ( 合条件子 女)” ,就 CTC 和 ACTC 而言,是以下情况的子 女:

  • 在 2025 年末为 17 岁以下;

  • 是纳税人的儿子、女儿、继子女、符合资 格的寄养子女、兄弟、姐妹、继兄弟、或

继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 妹、或前述任一人的后代(例如,您的孙 子、侄女或侄子);

  • 是美国公民、美国国民或税法定义居民;

  • 为 2025 年提供的抚养费未超过其自己抚养 费的一半;

  • 2025 年有一半以上时间与您住在一起(暂 时缺勤,例如,上学、度假或医疗,算作 住在家里的时间);

  • 在您的报税表上称为被抚养人;并且

  • 不提交年度的联合报税表(或者提交报税 表只是为了申请预扣所得税或已缴预估税 收退税)。

领养子女始终被视为您的自有子女。领养子 女包括经过合法安置供您依法领养的子女。

若要在您的 2025 年原始税表或修改过的税 表中申报 CTC 及 ACTC,您,或(若联合报税) 您的配偶必须持有有效的社会安全号码 (SSN)。此外,您仅在符合条件的子女持有有 效 SSN 的情况下,方可凭该子女申报 CTC 或 ACTC。就 CTC 和 ACTC 而言,有效的 SSN 是指 该号码可用于就业,且由社会安全局(SSA)在 您 2025 年税表的申报截止日期(含延期) 之前 签发。

如果您提交的是联合报税表,只需配偶中的 一方持有有效的社会安全号码 (SSN),即可 符合申报 CTC 或 ACTC 的资格。另一方配偶必 须持有 SSN 或个人纳税人识别号码(ITIN), 且该号码必须是在申报截止日期 (含延期)或 之前签发的。

如果您的符合资格子女没有有效的社会安全 号码 (SSN),但在您 2025 年报税表的申报截 止日期(含延期)当日或之前已获得其他类型的 纳税人识别号码(TIN),您或许可以为该子女 申报其他被抚养人抵免。请参阅下文的其他被抚 养人抵免。

使用附表 8812(表格 1040)及其说明计算 抵免额。

其他被抚养人抵免。 其他被抚养人的抵免是针 对拥有以下被抚养人的人士:不能为该被抚养人 申请 CTC。合条件被抚养人必须是美国公民、 美国国民或税法定义居民,必须拥有在您的 2025 年报税表到期日或之前签发的 SSN、ITIN 或 ATIN。

领养抵免。 您可能具备资格享受高达 17,280 美元的税务抵免,用于支付领养合条件子女的合 条件费用。该金额允许用于领养具有特殊需求的 子女,无关乎您是否有合条件的费用。自2025 年起,您的领养抵免中,最高 5,000 美元的部分 可能可予退税。该可退税部分的具体金额将针对 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子女单独确定。 若要申请领 养抵免,提交 表格 8839 以及您提交的美国所得 税报税表。

只有当已婚双重身份外国人选择 非税法定义 居民配偶视为税法定义居民身份, 该内容载于 第 1 章, 或者如果他们符合某些已婚分居人士 的资格(参见表格 8839 说明的 未联合报税的已 婚配偶 ),他们才可以申请此抵免。

付款方式

您可以填报您已缴纳、被视为已缴纳或已从您的 收入预扣的美国所得税义务某些税收。其中包 含:

  • 在美国赚取的工资的预扣税款;

  • 工资以外美国来源各项收入的预扣税款;

  • 用 表格 1040-ES 或表格 1040-ES (NR) 缴 纳的预估税;以及

  • 离开美国时,用 表 1040-C 缴纳的税收。

24 第6 章 双重身份纳税年度 刊物 519 (2025)

扣税的工资,并且您按日历年填报收入,您必须 在您的纳税年度结束后年度 6 月 15 日之前提交 报税表。如果您不按日历年填报收入,请在您的 纳税年度结束后第 6 个月第 15 天之前提交报税 表。无论如何,请将您的申报表邮寄至《1040- NR 表说明》 (英文)中What and Where To File for a Dual-Status Year(双重身份年度的申 报内容与地点) 标题下所列的地址。

提示: 如果提交正常到期日期恰逢星期六、 星期日或法定假日,则到期日为不是星期六、星 期日或法定假日的第二天。

Exceptions & meaning →

7. 提交信息

介绍

本章提供您可能需要的基本提交信息。

主题 本章讨论的是:

  • 外国人必须提交的表格;

  • 何时何地提交;

  • 罚款以及

  • 修改过的报税表和退税申请。

有用的条款 您可能想看:

表格(和说明)

警示: 对于唯一美国贸易或业务为提供个人 服务,以及工资收入不超过个人免税金额的非税 法定义居民,先前允许其不提交表格 1040-NR 的例外情形,现已不再适用。您必须满足下文第 (1) 项、第 (2) 项和第 (3) 项,才能豁免提交 2025 年表格 1040-NR。

  1. 您是持有 F、J、M 或者 Q 签证临时在美国 居住的非税法定义居民学生、教师或实习 生,您没有需要缴纳税收的收入,例如, 工资、小费、奖学金和研究人员补助金、 股息等。

  2. 您是有资格享受《美国-印度所得税协定》 第 21(2) 条福利的学生或商业学徒,您单 身或者是合条件尚存配偶,而且您如果单 身, 您 2025 年总收入低于或等于 15,000 美 元(如果为合条件尚存配偶,则为 30,000 美元)。

  3. 您是 2025 年间未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的 美国合营企业的合伙人,您的附表 K-1 (表格 1065)仅包括来源于美国且与美国 贸易和业务无密切关系的收入。

警示: 即使您已离开美国,离境时提交表格 1040-C,您仍然必须提交美国所得税年度报税 表。如果您已婚,您和配偶都必须提交报税表, 您必须提交单独的报税表。

外国拥有的国内的忽略不计的实体 (DEs)。 如 果外国人全资拥有国内忽略不计的实体 (DE), 为了第 6038A 节规定的适用于 25% 外国拥有国 内公司的要求之有限目的,该国内 DE 视为与其 所有人(外国人)相分离的国内公司。外国拥有 的国内 DE 必须提交形式表格 1120 以及在报税 表到期日(包括延期)前随附的表格 5472。需 要在表格 1120 上填写的唯一信息是外国拥有的 国内 DE 的名称和地址及第一部分的 B 项和 E 项。如果外国拥有的国内 DE 开展过在其他方面 需要报告的美国贸易或业务或其他活动,则在 2017 年前可能有报告需求。参见表格 5472 说 明,了解附加信息以及与国内 DE 提交的表格 5472 间的协调问题。还需注意,由于国内 DE 通常为透明实体,外国人要在表格 1040-NR 中 纳入(或继续纳入)需要报告的任何国内 DE 税 项。(外国或国内)DE 可能也有与就业税或消 费税有关的单独报告需求。参见法规第 301.7701-2(c)(2)(iv) 和 (v) 节。

何时提交

如果您是员工,收到应预扣美国所得税的工资, 则您通常应在您的纳税年度结束后第 4 个月第 15 天提交报税表。对于 2025 日历年,请在 2026 年 4 月 15 日前提交您的报税表。

如果您不是收到应预扣美国所得税的工资的 员工,则您必须在您的纳税年度结束后第 6 个 月第 15 天提交报税表。对于 2025 日历年,请 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前提交您的报税表。

提交延期。 如果您不能在到期日前提交报税 表,请提交 表格 4868 或使用表格 4868 说明中 解释的电子提交选项中的一项。对于 2025 日历 年,这样做会将到期日延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如果您的正常到期日是 2026 年 6 月 15 日,这会将到期日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15 日。 您必须在您的报税表正常到期日前提交延期申 请。

警示: 提交自动延期 6 个月不延长您缴税时 间。如果您在您的报税表原到期日前未缴税,您 就要支付未缴税利息,还可能支付罚款。参见表 格 4868。

1040

1040 美国个人所得税报税表

1040-SR

1040-SR 美国老年人纳税申报表

1040-NR 1040-NR 美国非税法定义居民所得税报税

表

参见下文讨论的 第 12 章 ,了解有关获取这些 表格的信息。

Exceptions & meaning →

提交内容、何时和何地提交

您必须提交什么报税表,以及何时和何地提交, 取决于您在纳税年度结束时作为税法定义居民或 者非税法定义居民的身份。

税法定义居民

税法定义居民应提交 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地址见 1040 表说明。提交您的报税 表和缴纳任何到期税收的到期日,为您提交报税 表年度之后年度 4 月 15 日(但是参见上文 提 示)。

根据美国移民法,需要像居民一样提交纳税 申报表的合法永久居民,如果未提交,则视为已 经放弃身份,可能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提交延期。 如果您在您的报税表到期日前提交 表格 4868(英文),您获得 6 个月的自动延期 (日历年纳税人为 10 月 15 日)。若要了解更 多信息,参见表格 4868。

警示: 提交自动延期 6 个月不延长您缴税时 间。如果您在您的报税表原到期日前未缴税,您 就要支付未缴税利息,还可能支付罚款。

如果 4 月 15 日,您的主要营业地点和居住 房屋位于美国和波多黎各以外,则允许您自动延 期至 6 月 15 日前提交报税表。如果您在 2 个月 期限结束前需要更多时间,如果您在 6 月 15 日 前提交表格 4868 您可以获得 4 个月附加时间, 直至 10 月 15 日。

除了 6 个月延期外,海外纳税人(定义见表 格 4868 说明)也可申请任意 2 个月的附加延 期,来提交其报税表(日历年度纳税人,可于 12 月 15 日提交报税表)。若要申请延期,您必 须向国税局致函,解释您为何需要 2 个月附加 时间。在延期到日期前(日历年度纳税人,可于 10 月 15 日)向以下地址致函。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enter Austin, TX 73301-0215

除非您的请求因为不合时宜被驳回,您不会 从国税局收到任何通知。

对于获得批准延期提交 表格 2350(对于海 外预计享受特别税收待遇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的 居民)的纳税人,不享有任意 2 个月附加延 期。

提示: 如果提交到期日期恰逢星期六、星期 日或法定假日,则到期日为不是星期六、星期日 或法定假日的第二天。

您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提交您的报税表。前往 IRS.gov/Efile以获取更多信息。

非税法定义居民

非税法定义居民如需提交所得税报税表,应使用 表格 1040-NR。

如果您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您必须提交 报税表。

  1. 2025 年期间在美国从事或被认为从事贸易 或业务的非税法定义居民个人。(但是, 参见下文 例外情形部分。)

您必须提交,即使您:

a. 您的收入并非来自在美国开展的贸易

或业务;

b. 您没有来自美国的收入;或者

c. 您的收入免缴所得税。

  1. 未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的非税法定义居 民,对于其美国收入,未通过在源头预扣 税款来履行其纳税义务。

  2. 负责提交 第 (1) 项或第 (2) 项所述个人的报 税表的代表或代理人。

  3. 非税法定义居民房地产或信托受托人。

您还必须提交报税表,如果您想:

  • 申请超额预扣或超额缴纳税收的退税;或 者

  • 申请任何扣减或抵免福利。例如,您未从 事美国业务活动,但您拥有从您选择视为

密切相关的收入的不动产收入 (见 第 4 章 描述),您必须及时提交真实准确的报税 表,对该收入进行任何可免税扣除。若要 了解“及时”是指什么相关信息,参见 何 时申请扣减额和抵免该内容载于下文 何时 提交 。

例外情形。 如果您满足以下任何一项条件,您 无需提交表格 1040-NR。

刊物 519 (2025) 第7 章 提交信息 25

通过正常银行程序进行的资金转移,如果不涉及 货币或货币工具的实际运输,则不需要报告。

罚款。 对不提交报告;提交有重大遗漏或者不 实陈述的报告;提交虚假、欺诈性报告的,依法 给予民事、刑事罚款。此外,货币或货币工具的 全部金额被扣押和没收。

更多信息。 此表格可从 FinCEN.gov/ resources/filing-information (英文)获得。 若要了解 BSA E-Filing 更多信息,参见 E-Filing 一节,位于 BSAefiling.fincen.treas.gov/ main.html (英文)。

表格 8938

如果您是下列人员之一,您必须提交表格 8938,报告指定的外国金融资产的所有权。

  • 纳税年度任何期间的税法定义居民。

  • 非税法定义居民, 视为提交联合所得税报

税表目的的 税法定义居民。参见 第 1 章, 了解关于本选择的信息。

如果您的这些资产的总价值超过适用阈值 (“reporting threshold (报告阈值)”),您必 须提高表格 8938。报告阈值因您是否居住在美 国、是否已婚、或者是否与配偶提交联合所得税 报税表。指定外国金融资产包括由外国金融机构 持有的任何金融账户,以及如果为投资目的持 有,包括外国实体的任何股票、证券或任何其他 权益,以及任何金融工具或者与非美国人的发行 人或对方签订的合同。

如果要求您提交表格 8938 而您未提交,或 者如果您不实陈述属于涉及未披露外国金融财产 任何交易的税收,您必须支付罚款。

关于提交表格 8938 的更多信息可见表格 8938 说明(英文)。

Exceptions & meaning →

罚款

法律规定,如未按要求提交报税表或纳税,会处 以罚款。

民事罚款

如果您在到期日前未提交报税表及未缴税,则您 必须缴纳罚款。如果您大幅少报所得税、提交轻 率的税务报告文件,或者未提供您的 TIN,您也 要缴纳罚款。如果您在报税表中提供虚假信息, 您需要支付民事欺诈罚款。

提交日期。 如果您在到期日(包括延期)前未 提交您的报税表,您必须缴纳“未提交报税表” 罚款。该罚款基于未在到期日(不考虑延期)前 缴纳的税收。通常,罚款为报税表迟交每个月或 不足一月的 5%,但不超过 25%。

欺诈行为。 如果您因欺诈行为未提交报税 表,罚款为报税表迟交每个月或不足一月的 15%,但不超过 75%。

迟交报税表逾 60 天。 如果您在到期日或延 期到期日后超过 60 天提交报税表,最低罚款为 525 美元或者 100% 的未缴税款二者中较小者。

例外情況。 如果您证明您因为合理理由而 不是因为故意疏忽未按时提交报税表,您无需缴 纳罚款。

何时申请扣减额和抵免。 若要获得任何可免税 扣除额或抵免福利,您必须及时提交真实无误的 报税表。为此目的,如果在刚才讨论的到期日后 16 个月内提交报税表,则为及时提交。但是, 如果您未提交 2024 年报税表,并且 2025 年不 是您需要提交报税表的首年,则如果在以下较早 的日期提交 2025 年报税表,则为实现此目的的 及时提交。

  • 您 2025 年报税表截止日期之后 16 个月的 日期,或

  • 国税局通知您,您的 2025 年报税表尚未提 交以及您不能申请某些扣除额和抵免的日 期。

以下抵免的限额不受此时间要求的影响。

  • 预扣的税收的抵免。

  • 使用某些汽油和特殊燃料消费税抵免。

  • 共同基金(或其他 RIC)或 REIT 为未分配 长期资本收益缴纳的税务抵免。

给予保护的报税表。 如果您在美国的活动 受限制,您认为您在年内没有与美国贸易或业务 密切相关任何总收入,则您可以在 上述截止日 期前提交给予保护的报税表(表格 1040-NR)。如果您提交给予保护的报税表,您 可以在以下情况下保护您收到扣除额和免税福利 的权利:如果日后确定您的全部或部分收入密切 相关。您无需在给予保护的报税表上报告任何无 密切关系的收入或任何扣除额,但您必须给出提 交报税表的理由。

如果您认为您的一些活动产生密切相关的收 入,请在正常到期日前提交报税表,报告该收入 及相关扣除额。为了保护您申请因其他活动产生 的扣除额或抵免的权利,请在该报税表上随附一 份声明,解释:如果后期确定其他活动产生密切 相关收入,您希望保护您申请扣除额和抵免的权 利。

如果您认为您不因美国税收协定而承担任何 美国税收责任,您可以按相同程序行事。一定也 要填写 附表 OI(表格 1040-NR)第 L 项。

豁免提交截止日期。 如果您确定,基于事 实和情况,您未提交美国所得税报税表(包括予 以保护的报税表)的行为合理且诚信;您配合国 税局,确定您未提交报税表纳税年度的美国所得 税责任,则国税局可豁免提交截止日期。

何地提交

有关 1040-NR 表的申报地点信息,请参阅 《1040-NR 表说明》 (英文) 。

来自美属维尔京群岛的外国人。 在您的报税表 上填报来自美国的所有收入以及其他来源的收 入。若要了解提交美属维尔京群岛报税表的信 息,请联系美属维尔京群岛国税局。

如果您在您的整个纳税年度为美属维尔京群 岛真正居民,并且临时在美国工作,则您必须向 美属维尔京群岛缴纳所得税,并按以下地址提交 所得数报税表。

Virgin Islands Bureau of Internal Revenue 6115 Estate Smith Bay Suite 225 St. Thomas, VI 00802

第 8 章讨论从 美属维尔京群岛居民的美国工 资预扣税的问题。

关岛或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 (CNMI)的外国 人。 如果您在整个纳税年度是关岛或 CNMI 的 外国人,您必须提交向关岛或 CNMI 提交您的报 税表并向其缴纳应缴税收。在您的报税表上填报

所有收入,包括来自美国的收入。不必提交单独 美国所得税报税表。

关岛真正居民应按以下地址提交其关岛报税 表。

Department of Revenue and Taxation Government of Guam P.O. Box 23607 Barrigada, GU 96921

CNMI 真正居民应按以下地址提交其 CNMI 所得税报税表。

Saipan Central Office Division of Revenue and Taxation P.O. Box 5234 CHRB Saipan, MP 96950

如果您不是关岛或 CNMI 真正居民,参见 第 570 号刊物 (英文), 了解何处提交您的报税 表的信息。

修改过的报税表和申请退税

如果您邮寄报税表后发现您的收入、扣除额或抵 免出现变更,提交表格 1040-X。如果您已提交 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 而不是表格 1040-NR (反之亦然),也要使用表格 1040-X。

如果您修改表格 1040-NR 或提交正确的申报 表,请在修改过的申报表顶部勾选 “Other” (其他)复选框,并在旁边的填写行上注明 “Amended”(修改过的),然后将更正后的 报税表(表格 1040、表格 1040-SR 或表格 1040-NR)随附表格 1040-X。 通常,必须在您 的报税表日期 3 年内,或缴税日期后 2 (以较 迟者为准)内,提交申请退税的修改过的报税 表。在最终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的申报表,将被视 为在截止日期当天提交。

备注: 针对 2025 年度,表格1040 、 1040-SR 和1040-NR 新增了“Other”(其他)复 选框。

备注: 您现在可以使用报税软件以电子方式 提交 1040-X 表格,以修改您当前或前两个纳税 期的 1040 表格、1040-SR 表格或 1040-NR 表 格。更多信息,请参见 IRS.gov/Form1040X。

您必须提交的其他表格

您可能需要提交信息报税表,报告某些外国收入 或资产,或货币交易。

FinCEN 表格 105“国际货币或货币工 具运输报告”(CMIR)

31 U.S.C.5316 和财政部法规(31 CFR 第 X 章) 规定 FinCEN 表格 105。

以下人士必须提交 FinCEN 表格 105。

  1. 从美国到美国境外任何地方或从美国境外 任何地方进入美国,物理运输、邮寄或运 送,或导致物理运输、邮寄或运送的货币 或其他货币工具总额超过 10,000 美元的 人。

  2. 曾经从美国境外任何地方收到美国货币或 其他货币工具总计超过 10,000 美元的每个 人。

26 第7 章 提交信息 刊物 519 (2025)

未提供 TIN。 如果您未按要求在报税表、声明 或其他文件上纳入您的社会安全号码 (SSN) 或 个人纳税人识别号码 (ITIN)、或他人的 SSN 或 ITIN,则对于您的每次不作为,您可能要缴纳 50 美元罚款。当报税表、声明或其他文件上需 要您的 SSN 或 ITIN,您未向其他人提供的,您 也可能要缴纳 50 美元罚款。

例如,如果您有一个可以赚取利息的银行账 户,您就必须向银行提供 SSN 或 ITIN。该号码 必须填列到 表格 1099-INT 或银行向您发送的其 他声明上。如果您未向银行提供您的 SSN 或 ITIN,您需要缴纳 50 美元罚款。(您还需缴纳 所得税的备用预扣税款。)

如果您能证明不作为是由于合理原因而非故 意疏忽造成的,则无须缴纳罚款。

刑事罚款

您可能因以下活动受到刑事检控(接受审判), 例如:

  1. 漏税;

  2. 故意不提交报税表、提供信息或缴纳任何 应缴税收;

  3. 欺诈声明和虚假声明;或者

  4. 申报和提交虚假报税表。

Exceptions & meaning →

8. 通过预扣税或预估税 纳税

介绍

本章讨论当您在年内赚取或收到收入时,如何缴 纳您的所得税。通常,联邦所得税属于现收现缴 税。有两种方式缴纳现收现缴税。

  1. 预扣税。 如果您是员工,您的雇主可能从 您的工资预扣所得税。也可从某种其他收 入,包括养老金、奖金、佣金和赌博收 入,预扣税款。每种情况下,预扣金额将 以您的名义交给美国财政部。

  2. 预估税 如果您没有通过预扣方式缴税,或 者没有以这种方式缴纳足够的税款,您可 能须缴纳预估税。自营者通常必须以此方 式缴税。如果您收到股息、利息、租金或 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您必须缴纳预估 税。预估税用于不仅缴纳所得税,而且用 于缴纳自雇税和替代性的最低限额税

主题 本章讨论的是:

  • 如何向您的雇主通知您的外国人身份;

  • 须缴纳所得税预扣税的收入;

  • 免缴预扣税;

  • 社会安全税和医疗保险税;以及

  • 预估税。

迟缴税收。 未缴税收的到期日后,您必须缴纳 一个月或不足一个月 1 /2 未缴税收的 1% (0.005),作为“未缴税”罚款。如果您在您的 报税表到期日或之前缴纳至少 90% 您的实际税 收义务,并在提交报税表缴纳余额,则在提交期 自动 6 个月续期期间,上述罚款不适用。

当未在截止日期缴交税款后,您将会针对您 每个月未缴纳的税款(当月有部分时间逾期算一 个月)缴交 1% 的 1 /2 (0.005)的未缴纳税款 (不考虑延期)。如果您在纳税申报表到期日前 支付了至少 90% 的实际纳税义务,并在申报纳 税申报表时支付余额,则在申报截止日期自动延 长 6 个月期间不会存在罚款。

如果分期付款协议在月内生效,未缴纳罚款 的月利率是一般利率的一半, 1 /4%(0.0025,而 非 1 /2% (0.005)) 。您必须在截止日期(包 括延期)之前申报纳税申报表,才有资格享受减 免罚款。

如果征税通知已发出,则在通知发出日期后 至少 10 天开始的首月月初,利率提高至 1%。 如果立即缴款通知和要求已发出,则在通知和要 求发出日期后首月月初,利率提高至 1%。

本罚款不能高于您的未缴税收的 25%。如果 您能证明您有合理的理由未按时缴税,则您无需 缴纳罚款。

合并罚款。 如果“未提交报税表”罚款和“未 缴税”罚款(见上文 讨论)在任何月适用,则 用5%(或 15%)“未提交报税表”罚款减去 “未缴税”罚款。但是,如果您在到期日或延期 到期日后超过 60 天提交报税表,最低罚款为 525 美元或者 100% 未缴税款二者较小者。

准确性相关的罚款。 如果您由于以下原因少缴 税收,您必须缴纳准确性相关的罚款。

  • 您表现出忽视或漠视规章制度;

  • 您大幅少报您的所得税;

  • 您申请缺乏经济实体交易的税收优惠;或 者

  • 您未披露外国金融资产。

罚款为不足缴款的 20%。如果不足缴款归因于 未披露非经济实质交易、或未披露外国金融资产 交易,则罚款为任何部分不足缴款的 40%。对 于据以收取 欺诈罚款(下文予以讨论)的任何 部分不足缴款,不计算罚款。

疏忽或漠视。 “negligence (疏忽)” 包括 未合理尝试遵守税收法律,或在申报报税表不够 正常和合理谨慎。疏忽还包括未保存充足账簿和 记录。如果您对您采取的立场有合理的依据,或 者您表明有合理的理由,并且以诚信的态度行 事,则您无需缴纳疏忽罚款。

“disregard (漠视)” 包括任何粗心、鲁莽 或故意的漠视。

充分披露。 如果您在报税表上充分披露至 少有合理理由的立场,您就可免缴漠视规章制度 罚款。参见下文 披露声明。

本例外情形不适用于可归因于合法避税手段 的项目。此外,如果您未保存充足账簿和记录或 未正确证实各项目,则本例外情形不适用。

大幅少报所得税。 如果您的报税表上显示 的税收低于正确税收,则您少报所得税。如果少 报所得税超过 10% 正确税收或 5,000 美元较大 者,则属于大幅少报所得税。但是,如果少报所 得税出于以下原因,则对少报所得税金额予以扣 减:

  1. 实质性权威,

  2. 充分披露和合理依据,或

  3. 合理原因和诚信行事。

如果您的报税表上某项目属于合法避税手 段,则不因充分披露予以扣减。但是,可因具有 实质性权威职位予以扣减,但只有在您合理认为 您的税务待遇很可能是正确待遇的情况下。

实质性权威。 对某项目的税收待遇现在或 过去是否有实质性权威,根据事实和情况而定。 要考虑法院意见、财政部法规、税收裁定、税收 程序以及国税局发布并在《国内税收公报》上公 布的通知和公告,这些通知和公告涉及与您相同 或类似的情况。

披露声明。 若要充分披露关于您的某项目 税收待遇的相关事实,请使用 表格 8275, 披露 声明。您还必须拥有以您以前的方式处理该项目 的合理理由。

如果出现大幅少报所得税,只有满足税务手 续指南 2026-12, 2026-7 I.R.B. 535, IRS.gov/irb/2026-07_IRB#REV-PROC-2026-12 (英文) (或其后续版本)要求的项目才视为 在您的报税表上充分披露。

2025 年后开始的纳税年度生效的税收法律发 生变更,对于因之引起的影响,第 2026-12 号 税收程序未予考虑。如果本税收程序提及的某一 行受到该变更的影响,并需要附加报告,则为了 满足要求,纳税人在颁布法规或其他指南之前, 必须提交表格 8275 或表格 8275-R、监管披露 声明。

在适当年度附表 UTP (1120 表)(不确定税 收状况声明)上完整而准确的税收状况披露,将 视为犹如公司就税收状况提交表格 8275 或 8275-R。但是,提交表格 8275 或 8275-R,不 视为如同公司已提交附表 UTP (1120 表)。

使用 表格 8275-R 披露违反法规的事项或状 况。

缺乏经济实质的交易。 若要了解经济实质 的更多信息,参见第 7701(o) 节。

外国金融资产。 若要了解未披露外国金融资 产的更多信息,参见表格 6662(j) 或表格 8938 说明(英文)。

合理理由。 如果您表明您处理某项目的方 式的充分原因(合理理由),您无需缴纳罚款。 您还必须表明您以诚信的态度行事。该项规定不 适用于缺乏经济实质的交易。

提交退税或抵免的错误申请。 如果您提交退税 或抵免的错误申请,您必须缴纳罚款。罚款等于 不准许的申请金额的 20%,除非您能够表明您 有合理的理由提交您的申请。但是,由于缺乏经 济实质交易的不准许金额,不视为由于合理理由 导致。对于需要缴纳准确性相关罚款或欺诈罚款 的申请的任何部分不准许金额,不计算相关罚 款。

轻率的税务提交。 如果您提交轻率报税表或其 他轻率税务报告文件,您必须缴纳 5,000 美元罚 款。轻率报税表是指以下报税表:不含计算正确 税收的足够信息;其中包含明确表明您报告的税 收严重不正确的信息。若要了解轻率报税表和轻 率提交以及确定为轻率的状况的名单的更多信 息 , 参 见 IRS.gov/irb/ 2010-17_IRB#NOT-2010-33 (英文) (或其后 续版本)。

欺诈行为。 如果在您的报税表上有因欺诈导致 的不足缴税,因欺诈导致的不足缴税 75% 罚款 添加到您的税务上。

如果您提交此类基于轻率状况、或基于有意 延迟或干扰联邦税法的实施的报税表或税务报告 文件,您必须缴纳罚款。其中包括修改或删除在 供您签名处上方预印的语言文字。

本罚款添加到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罚款。

刊物 519 (2025) 第8 章 通过预扣税或预估税纳税 27

为了确保在巡回演出开始或者首次活动开始 前落实 CWA,国税局必须在协议生效前至少 45 天收到 CWA 申请,申请中必须包含说明中详细

有用的条款 您可能想看:

第

515 号刊物 515 号刊物 非税法定义居民和外国实体税

收的预扣税

第 901 号刊物

表格(及说明)

第 901 号刊物 美国税收协定

W-4

W-4 员工预扣税证明

第 1392 通知 第 1392 通知 非税法定义居民补充表格

W-4 说明

W-8BEN W-8BEN 美国预扣税和报告实益所有人外

国身份证明(个人)

W-8ECI W-8ECI 外国人申请(即收入与美国境内贸

易或业务行为密切相关)证明

W-9

W-9 《纳税人识别号和证明索取表》

1040-ES (NR) 1040-ES (NR) 美国非税法定义居民外国个

人预估税

工资预扣税

如果您是员工,您收到须预扣累进税收的工资, 您必须提交表格 W-4。还必须为奖学金或研究 人员补助金填写表格 W-4,在一定程度上,该 等奖学金或研究人员补助金代表您过去、现在或 将来提供的服务,并且对于该等资金,您未在表 格 8233(下文中 有权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收入 予以讨论)申请税收协定预扣税 豁免。这些服 务是您作为员工需要提供的服务,并且是收到奖 学金或研究人员补助金(或减免学费)的条件。

非税法定义居民在就作为员工在美国提供独 立个人服务获得的报酬,填写表格 W-4 时, 必须 遵守第 1392 号通知(英文), 中的特别说明。 被抚养人个人服务的报酬包括作为工资、薪资、 费用、奖金、佣金、报酬性的奖学金、奖学金收 入等支付的金额以及向员工支付的金额的类似名 称。

若要了解您是否需要增减您的预扣税,使用 国税局 预扣税估算器。

参见下文 奖学金和研究人员补助金预扣税, 了解:如果您收到非服务付款的美国来源奖学金 或研究人员补助金,如何填写表格 W-4。

来自印度的留学生和业务学徒。 如果您有资格 享受 《美国-印度所得税协定》第 21(2) 条规定 的优惠,您可以申请标准扣除额的附加预扣限 额。

家庭员工。 如果您从事家庭员工工作,您的雇 主无需预扣所得税。但是,您向 您的雇主提交 表格 W-4,同意自愿预扣所得税。您的雇主通 过预扣税的方式接受协议时,协议生效。您或雇 主可通过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

农业工人。 如果您是持 H-2A 签证的农业工 人,您的雇主不必预扣所得税。但是,只有您和 您的雇主同意预扣税,您的雇主才预扣所得税。 在此情况下,您必须向您的雇主提供正确填写的 表格 W-4 。您可以在 IRS.gov/ ForeignAgriculturalWorkers (英文)找到不预 扣税款的更多信息。

免缴预扣税的工资

根据所得税法律豁免美国所得税的工资,通常豁 免预扣税。若要了解如何申请此项预扣税豁免, 参见下文 有权享有税收协定优惠的收入。

支付给美属萨摩亚、加拿大、墨西哥、波多 黎各或美属维尔京群岛居民的外国人的工资。以 下段落对这些豁免予以解释。

从事运输相关工作的加拿大或税法定义居民。 频繁进出美国的某些加拿大或墨西哥居民,无需 缴纳工资预扣税。这些人士或者:

  • 在美国和加拿大或墨西哥之间履行运输服 务职责;或者

  • 履行与美国和加拿大之间边境或美国与墨 西哥之间边境穿过的、或穿过该等边境的 航道、高架桥、水坝或桥梁建筑、维护或 运行相关的职责。

警示: 除非是为铁路提供服务,此项工作须 缴纳社会安全和医疗保险预扣税。

加拿大或墨西哥居民若要具备豁免纳税年度 预扣税的资格,必须向雇主提供一式两份的声 明,其中姓名、地址和 TIN,证明该居民:

  • 不是美国公民或居民;

  • 是加拿大或墨西哥居民(其中之一适 用);以及

  • 期望在相关纳税年度履行先前描述的职 责。

声明可采用任何形式,但员工必须在上面填 写日期并签名,其中必须包括如作伪证罪受惩罚 的书面澄清。

美属萨摩亚或波多黎各居民。 如果您美属萨摩 亚或波多黎各居民的非税法定义居民员工,在美 属萨摩亚或波多黎各提供的服务的工资,通常不 需缴纳预扣税,除非您是美国员工,或者美国在 美属萨摩亚或波多黎各任何机构的员工。

美属维尔京群岛的居民。 美属维尔京群岛真正 居民的非税法定义居民,无需就临时在美国工作 期间赚取的收入缴纳美国预扣税。之所以如此, 是因为这些人向美属维尔京群岛缴纳所得税。为 了在美国赚取的收入被征收预扣税,美属维尔京 群岛真正居民应向其雇主致函(一式两份),述 明其为美属维尔京群岛真正居民,并希望向美属 维尔京群岛缴纳所有收入的税收。

养老金预扣税

如果您从美国收到养老金款项,该笔付款通常需 要按 30%(或较低协定)税率扣缴扣缴预扣 税。但是,对于在 1986 后在美国提供的服务产 生的养老金部分,您可以按累进税率让他人扣缴 预扣税。您必须填写表格 W-8BEN 或表格 8233,在收入支付给您或计入您的账户前,将 该等报表交付预扣税代理人。

小费收入预扣税

您在美国提供服务年度收到的小费须缴纳美国所 得税。请将其计入您的应税收入中。对于您在 2025 年收到的某些符合条件的小费,您可能有 资格申请税收抵扣。如需了解有关此项抵扣的更 多信息,请参阅 《1040表说明》中的 Instructions for Schedule 1-A( 附表1-A 说 明) 。此外,如果您在为同一雇主工作期间收到 的小费,单月金额达到 20 美元或以上,则须按 累进税率进行预扣税款。

您在美国提供服务年度收到的小费须缴纳美 国所得税。将其纳入应税收入。此外,在您为一 个雇主工作时,一个月内收到的总计达 20 美元 以上小费,须按累进税率扣缴预扣税。

独立经营的承包人

如果您和您为之提供服务的人士之间不存在员工 和雇主关系,您的报酬须按 30%(或较低协 定)税率扣缴预扣税。但是,如果您在纳税年度 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您作为独立经营的承包 人提供的个人服务(独立个人服务)的报酬,如 果您与国税局就必要预扣税金额达成协议,则可 全部或部分豁免预扣税。在各方同意后,您与国 税局达成的关于从独立个人服务的报酬中预扣税 的协议对协议涵盖的付款有效。您必须同意及时 提交当前纳税年度的所得税报税表。

中心预扣税协议 (CWA)。 如果您是在美国表演 或参加体育赛事的非税法定义居民外籍艺人或运 动员,如果满足某些要求,您可以与国税局签订 CWA,减少预扣税。在任何情况下,该预扣税 协议都不将预扣税减少至低于预期的所得税义务 金额。

8233

8233 非税法定义居民外国个人独立(和某 被抚养人)个人服务报酬豁免预扣税

8288-B 8288-B 美国不动产权益的外国人士进行的

处置的预扣税证书申请

13930

13930 中心预扣税协议申请

参见 第 12 章, 了解有关获取这些刊物和表格 的信息。

Exceptions & meaning →

外国人身份通知

您必须告知您的雇主,您是否是税法定义居民或 非税法定义居民,以便您的雇主能够从您的工资 预扣正确的税收金额。

如果您是第 1 章中讨论的规则项下 税法定义 的居民 , 您必须向您的雇主提交 表格 W-9 或类 似声明。如果您是这些规则项下 非税法定义的 居民, 您必须向您的雇主提供 表格 8233 或表 格 W-8BEN,证实您是外国人;或者 W-4,证实 您的报酬应按与税法定义居民或美国公民相同的 税率,缴纳累进预扣税。

如果您是税法定义居民,您从美国境内来源 收到工资以外收入(例如股息和特许权使用 费),请向预扣税代理人(通常是收入付款人) 提交 表格 W-9 或类似声明,以便该代理人不会 按 30%(或更低协定)税率对收入扣缴预扣 税。如果您作为非税法定义居民收到此类收入, 请向预扣税代理人提交 表格 W-8BEN,该代理 人按 30%(或更低协定)税率对收入扣缴预扣 税。但是,如果收入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 的收入,请代之以提交 表格 W-8ECI。

Exceptions & meaning →

从报酬中预扣税款

以下讨论通常只适用于非税法定义居民。按向美 国公民预扣税的相同方式向税法定义居民预扣税 款。

对于税法定义居民作为员工提供的服务向其 支付的工资和其他报酬,通常按与税法定义居民 和税法定义居民相同的税率,预扣累进所得税。 因此,除非根据法律规定,您的报酬明确排除于 固定 “wages (工资)” 外,或根据协定豁免税 收,则须对该报酬预扣累进税收。

如需了解有关 CWA 的信息,包括如何申 请,请参阅表格 13930 并访问 IRS.gov/CWA (英文)。

28 第8 章 通过预扣税或预估税纳税 刊物 519 (2025)

下文对合营企业收入、奖学金和助学金预扣 税特别规则予以解释。

合伙经营收入的预扣税

如果您是美国或外国合营企业的外国合伙人,合 营企业可以对您与来自合营企业的有效相关应税 收入 (ECTI) 的份额扣缴预扣税。您的合营企业 可以考虑某些合伙人级别的扣减额,扣减对您的 ECTI 份额的预扣税。通常,为此目的,您必须 提交表格 8804-C。若要了解更多信息,参见表 格 8804-C 说明 (英文)。

您的密切相关收入份额的预扣税税率,通常 是第 1 节规定的最高税率 (37%)。但是,如果您 向合营企业提供适当文件资料,合营企业可以按 适用于分配给您的特别类型收入最高税率扣缴预 扣税。长期资本收益是最高税率适用的特别类型 收入。在您的 2025 年表格 1040-NR 上,将预 扣税额申请为抵免优惠额。

合营企业在 表格 8805 上为您提供声明,表 明已预扣税款。上市合营企业将预扣您的 ECTI 的实际分配的税收。在此情况下,合营企业将在 表格 1042-S 上为您提供声明。

出售或交换某些合营权益的收益的预扣税。 如 果您是在美国境内从事(或被视为从事)贸易或 交易的美国或外国合营企业的直接或间接合伙 人,您直接或间接处置收益权益,则就 2017 年 后发生的转让而言,受让人通常预扣等于销售金 额 10% 的税收,代表您缴纳给国税局。预扣和 缴纳该金额的规则,与销售美国不动产权益的规 则类似。您将收到表格 8288-A,反映预扣的金 额,届时,您可以在您的表格 1040-NR 第 25f 行,将该金额申请为您所欠收益税收的抵免额。 您可以向受让人提供某些信息,减少或消除预扣 税。例如,如果《国税法规》的不承认规定适用 于在转让实现的所有收益,如果您提供描述不承 认条款适用性的通知,受让人无需预扣税款。如 果您是未能预扣税款的受让人,则根据第 1446(f)(4) 节,合营企业必须根据向您作出的分 配预扣相当于您未预扣税款的金额(加上利息, 如果适用)。

2020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和国税局根据 第 1446(f) 条在 [T.D. 9926(英文) (85 FR](https://www.irs.gov/irb/2020-51_IRB#TD- 9926) 76910) 发布了针对非 PTP 和 PTP 权益的转让的 最终法规。最终法规要求任何受让人根据第 1446(f)(1) 条的规定, 预扣相当于任何合伙权益 (某些 PTP 权益除外)转让所实现金额 10% 的 税款,除非适用预扣的例外情况。这些规定通常 适用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或之后发生的转让。 但是,根据通知 2021-51、2021-36 I.R.B.361, 与第 1446(f)(4) 条规定的预扣税和 PTP 权益转 让相关的规则适用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发 生的转让。此外,最终条例还修订了条例第 1.1446-4 条中关于根据第 1446(a) 条预扣 PTP 分配的某些规定。另外,根据通知 2021-51,这 些修订适用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进行的 PTP 分配。通知 2018-8 和 2018-29 适用于在最 终法规生效日期之前发生的转让, 或如前所述, 纳税人可以将拟议的建议法规应用于在此期间的 非 PTP 权益转让。

有关 1446(f) 条法规的某些相关问题的更多 指导,请参阅通知 2023-8(英文)。

奖学金和研究人员补助金预扣税

不对学位候选人收到的合条件奖学金 预扣税 款。参见第 3 章 内容。

如果您是持有 “F、” “J、” “M、” 或 者 “Q ” 签证的非美国公民外国学生或受让 人,收到不完全免税的美国来源补助金或奖学

说明的全部支持文件,否则不考虑签订 CWA。 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例外情形。

最终缴税豁免。 您在纳税年度独立个人服务报 酬的最终付款,可全部或部分豁免预扣税。您纳 税年度期间,本豁免(不适用于工资)仅可使用 一次,适用于最高 5,000 美元的报酬。若要获得 此项豁免,您或您的代理人必须向税务局长或税 务局长代表提交以下声明和信息。

  • 各预扣税代理人出具的声明,您在纳税年 度内从该代理人收到与美国境内贸易或业 务密切相关的收入。该声明表明已支付的 收入金额和预扣的税收。各声明必须经预 扣税代理人签字,并由如果作伪证受处罚 的澄清予以核证。

  • 预扣税代理人出具的声明,您预计从该代 理人收到最后一笔报酬。该声明说明该笔 款项的数额以及如果不批准最后一笔付款 免税,将预扣的税收金额。本声明还必须 经预扣税代理人签字,并由如果作伪证受 处罚的澄清予以核证。

  • 您出具的声明,表明您不打算收取与当前 年税年度在美国境内的贸易或业务密切相 关的任何其他收入。

  • 根据《国税法规》任何其他规定,或者针 对当前纳税年度在美国境内贸易或业务密 切相关的任何其他收入的法规,预扣或缴 纳的税收金额。

  • 您当前纳税年度或先前纳税期间未偿税收 义务(如有)的金额,包括利息和罚款。

  • 所得税协定的任何规定,根据该协定可以 申请部分或全部豁免预扣税;您的居住 国;以及充足事实的声明,证明协定项下 豁免正当。

  • 由您签字并经如果作伪证受处罚的澄清核 证的声明,证明: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均真 实无误;据您所知,未遗漏任何相关信 息。

如果国税局对这些信息满意,将确定您在纳 税年度就您在美国境内的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总 收入的暂定所得税金额。如果证明税务局长或税 务局长代表对正常和必要业务支出满意,则可以 考虑该等支出。

税务局长或税务局长代表将向您发出信函, 该信函要转发给预扣税代理人,说明豁免预扣税 的最后一笔报酬的金额,以及由于豁免而可以支 付给您的金额。您必须向预扣税代理人发送信函 的两份副本,还必须在豁免生效纳税年度的所得 税报税表上随附信函的副本。若要了解更多信 息,参见 第 515 号刊物 (英文)。

退还错误预扣的税款

多层次营销。 如果您是预扣税出错的多层次营 销公司的经销商,提交美国所得税报税表(表格 1040-NR 或 1120-F);或者,如果已提交报税 表,则申请收回错误预扣金额退税(表格 1040-X 或修订版表格 1120-F)。您还必须在美 国所得税报税表或退税申请上随附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项目的支持信息。

  • 表格 W-2、表格 1042-S 或表格 1099 副 本,证明预扣税的金额。

  • 一份声明,解释表格 W-2、表格 1042-S 或 表格 1099 中填报的收入为何不缴纳美国税 款。

  • 一份声明,列明您在纳税年度入境和离境 美国的全部日期。如果报酬为多年报酬, 声明中必须列明报酬所属每个纳税年度入 境和离境美国的全部日期。

  • 任何文件或记录的副本,这些文件或记录 显示您实际在所列年份在美国居住的天 数。

  • 包含以下声明: (a) 在美国境内从事与招 募、培训及支持您的下级分销商相关的个 人服务的天数(或适用的少于一天的计时 单位);以及 (b) 在全球范围内从事与招 募、培训及支持您的下级分销商相关的个 人服务的总天数(或适用的少于一天的计 时单位)。

  • 证明您的预扣税出错申请的任何其他相关 文件或记录。

向税法定义居民支付的社会安全福利预扣税出错 的退税。 向合法永久税法定义居民(绿卡持有 人)支付的社会安全福利不需预扣 30% 税收。 对于美国所得税而言,在绿卡持有人的移民法律 规定的合法永久税法定义居民身份解除、或行政 或司法确定已放弃前,他们仍是税法定义居民。 参见 绿卡测试 该内容载于第 1 章。如果您是绿 卡持有人,由于您拥有外国地址,您的社会安全 福利扣缴预扣税出错,则国税局应退还预扣税。 若要获得退税,您必须提交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若要确定您是否有权获得退税,将您 的报税表寄至: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enter Austin, TX 73301

您还必须将以下内容附于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

  • 表格 SSA-1042S “社会安全福利声明”的 副本。

  • 绿卡副本。

  • 签字澄清,包括以下声明:“The SSA should not have withheld income tax from my social security benefits because I am a U.S.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and my green card has been neither revoked nor administratively or judicially determined to have been abandoned. I am filing a U.S. income tax return for the tax year as a resident alien reporting all of my worldwide income. I have not claimed benefits for the tax year under an income tax treaty as the resident of a country other than the United States. (由于本人是美国合法永久 居民,且本人的绿卡未取消,行政或司法 也未确定该卡已放弃,所以 SSA 本不应当 从本人的社会安全福利预扣所得税。本人 作为税法定义居民,提交纳税年度的美国 所得税报税表,报告本人的所有全世界收 入。本人作为美国以外国家的居民,尚未 根据所得税协定申请纳税年度的优惠。)”

Exceptions & meaning →

从其他收入中预扣税

须扣缴 30%(或更低协定税率)预扣税的的其 他收入通常包括固定或可确定收入,例如利息 (投资组合利息除外)、股息、养老金和年金、 以及某些销售和交换的收益,详见 第 4 章。还 包括向非税法定义居民支付的社会安全福利的 85% 金额。

无需按 30%(或较低协定)税率预扣税的其他 收入。 如果您向收入付款人提交表格 W-8ECI,以下收入无需按 30%(或较低协定) 税率预扣税。

  • 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的收入(报酬 除外)。

  • 来自不动产的、您选择视为与美国贸易或 业务密切相关的收入。参见第 4 章 不动产

收入,了解此项选择的详情。

刊物 519 (2025) 第8 章 通过预扣税或预估税纳税 29

8805 或 表格 1042-S(如果是上市合伙经营企 业(PTP))报告给您。

备注: 关于无需进行预扣税款的例外情况, 请参阅 第 515 号刊物 (英文) 中U.S. Real Property Interest(美国不动产权益) 标题下的 Exceptions(例外情况) 部分。

预扣税证书。 根据国税局出具的预扣税证书, 可以减少或取消对于处置款项预扣的必要税收。 多数情况下,您或买方可以申请预扣税证书。

有关申请预扣税证书程序相关信息,请参阅 第 515 号刊物 (英文) 中U.S. Real Property Interest(美国不动产权益) 项下的Withholding Certificates(预扣税证书) 部分,以及 IRS.gov/ 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 Withholding-Certificates (英文)。

预扣的所得税抵免。 买方必须在转让后 20 天 内,使用 表格 8288,填报和缴纳预扣的税收。 本表格与 表格 8288-A 的副本 A 和 B 一同提交 国税局。如果本声明完整,且包含您的 TIN,则 声明的副本 B 交付国税局,加盖印章后归还您 (买方)。您必须提交副本 B 和您的报税表, 才能获得峪口的税务抵免。

如果表格 8288-A 中不含您的 TIN,则不向您 提供该表格加盖印章的副本。国税局向您致函, 索取 TIN,并提供如何获得 TIN 的说明。您向过 数据提供 TIN 后,国税局将向您提供表格 8288-A 的加盖印章副本 B。

某些预扣税退税延迟。 表格 1042-S、表格 8288-A 或表格 8805 上预扣和填报的税收退税 请求,可能需要附加时间进行处理。发放这些退 税最长需要 6 个月。

Exceptions & meaning →

社会保险税和医疗保险税

如果您是在美国工作的员工,大多数情况下,您 必须缴纳社会保险税和医疗保险税。您缴纳这些 税收可确保您获得美国社会安全体系范围内的福 利。社会安全福利范围向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个 人提供退休福利、遗属福利和残疾福利以及医疗 保险福利。

大多数情况下,2025 年在美国提供服务获得 的前 176,100 美元应税工资要缴纳社会保险 税。所有应税工资都要缴纳医疗保险税。您的雇 主从每笔工资付款中扣除这些税收。即使您无资 格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或医疗保险福利,您的雇主 也必须扣除这些税收。如果您有一个以上雇主, 并且从您 2025 年工资总额中扣除的金额超过 10,918.20 美元, 您可以在您的所得税报税表上 申请超额社会保险税抵免。

如果任一雇主扣除超过 10,918.20 美元,您 就不能申请该金额的抵免。要求您的雇主退还超 额部分。如果您的雇主不退还超额部分,您可以 使用表格 843 提交退税申请。

通常,美国社会保险税和医疗保险税适用于 员工在美国提供服务的工资付款,无论员工或雇 主的国籍或居住地是哪里。有限的情况下,这些 税收适用于在美国境外履行的服务的工资。您的 雇主应该告诉您社会保险税和医疗保险税是否适 用于您的工资。如果没有应缴税收,您就不能自 愿缴税。

附加医疗保险税。 除了医疗保险税,0.9% (0.009) 的附加医疗保险税也适用于以下医疗保 险工资、RRTA 报酬和自雇收入:

  • 如果已婚联合报税,超过 250,000 美元;

  • 如果已婚单独报税,超过 125,000 美元; 或者

金,对于非服务付款的补助金或奖学金应税部 分,预扣税代理人(通常是奖学金付款人)按 14%(或较低协定税率)预扣税款。但是,如 果您不是学位候选人,补助金不符合某些要求, 则按 30%(或较低协定税率)预扣税款。

作为服务付款的奖学金或研究人员补助金的 任何部分,须按 工资预扣税项下先前讨论的累 进税率预扣税款。

备用预扣税程序

您的预扣税代理人可要求您填写 表格 W-4,选 择使用备用程序。参见下文,了解扣减您的预扣 税的项目。

支出。 包括可在您的报税表上可免税的的支 出。其中包括第 5 章 扣减额 项下讨论的国税局 扣减额。

免税补助金或奖学金。 您可以扣除您的补助金 或奖学金根据美国法律或税收协定免税部分。

标准扣除额。 如果您是根据 《美国-印度所得 税协定》第 21(2) 条合条件的学生,您可以享受 标准扣除额。2025 年标准扣除额为 15,000 美 元。

表格 W-4。 填写表格 W-4 的适用行。在表格上 签字,注明日期,然后交给您的预扣税代理人。

如果您提交表格 W-4 扣减或消除您的奖学金 或助学金的预扣税,您必须每年提交一份美国所 得税报税表,允许您在表格上申请任何扣减额。 如果您在超过一个纳税年度内身在美国,您必须 在您的年度表格 W-4 附上一份声明,表明您已 提交上年度的美国所得税报税表。如果您在美国 的时间不够长,无需提交报税表,则您必须在您 的表格 W-4 附上一份声明,说明您在必要时提 交美国所得税报税表。

预扣税代理人接受您的表格 W-4 后,将按适 用于工资的累进税率对您的奖学金或补助金预扣 税款。收入总金额扣减表格 W-4 上的适用金 额,然后计算剩余金额的预扣税款。

您将从预扣税代理人(通常是您的补助金付 款人)收到表格 1042-S,表明您的应税奖学金 或研究人员补助金的总额减去任何预扣税免税金 额、税率和预扣税款的金额。使用本表格申报您 的美国年度所得税报税表。

若要了解详情,转到 IRS.gov/FormW4。

Exceptions & meaning →

可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收入

如果美国和您的居住国间的税收协定规定免除您 的某些项所得税或降低所得税税率,您应该通知 您收入的支付方(预扣税代理人)您的外国身 份,以申请税务协定的预扣豁免或降低预扣税 率。您向预扣税代理人提交或者 W-8BEN 或表 格 8233 即可。

对于非个人服务收入的收入,提交表格 W-8BEN。对于下文讨论的个人服务收入,提交 表格 8233。

提示: 如果您具备税收协定项下免税资格, 当您未向您的预扣税代理人提交表格 8233,您 通过提交表格 1040-NR,仍可以获得免税优 惠。请按照表格 1040-NR 第 1a 行说明。

员工和独立经营的承包人。 如果您作为员工或 作为独立经营的承包人履行个人服务,您可以根 据税收协定,就该个人服务税收来申请免缴预扣

税,请向您付款的各预扣税代理人提交表格 8233 。 即使您提交 表格 8233,预扣税代理人也必 须从您的收入中预扣税款。这是因为协定免税基 于的各项因素,可能在纳税年度结束前无法确 定。在此情况下,您必须提交 表格 1040-NR, 收回多预扣的税收;向国税局提交证明,证明您 有权享有协定免税。

学生、教师和研究人员。 学生、教师和研 究人员必须将本刊物末尾 附件 A(供学生使 用) 或者 附件 B(供教师和研究人员使用)中 所示的适当声明 附于表格 8233,并将该声明提 交预扣税代理人。对于附件中未列的协定,以类 似于其他协定的格式随附声明。

如果您从同一个预扣税代理人收到奖学金或 研究人员补助金、以及个人服务收入,请使用 表格 8233,申请基于两类收入的税收协定的免 缴预扣税。

备注: 当您申请奖学金或研究金收入(非报 酬)豁免时,只有当您同时申请个人服务收入的 条约预扣税豁免时,才能使用 8233 表格。否 则,您必须使用 W-8BEN 表格。

特别活动和推广活动。 对于支付给非税法定义 居民或外国公司的音乐节、拳击推广和其他娱乐 或体育活动的门票收入(或电视或其他收入)的 款项,需要按 30% 全额税率进行预扣,除非扣 预扣税代理人收到国税局信函的特别通知。根据 赚取美国总收入的日历年,表格 13930 可用于 申请减少预扣税。即使收入可以免缴税收协定规 定的税收,也需要预扣税款。其中一个原因就 是,部分或全部免税通常基于纳税年度结束前不 能确定的因素。

如需了解有关 CWA 如何申请的信息,请参 阅表格 13930 并访问 IRS.gov/CWA (英文)。

警示: 在您离开美国的时候,您需要为您错 误申报协定免税的任何收入缴纳美国税收。若要 了解有关适用于薪资的协定条款的更多详情,参 见 第 901 号刊物(英文)。

不动产销售的预扣税。 如果您是美国非税法定 义的居民,并且您处置美国不动产权益,财产的 受让人(买方)通常必须预扣 相当于处置金额 15% 的税收。 但是,如果买方购买财产作为住宅使用,而 变现的金额不超过 100 万美元,则预扣比例为 10%。

变现的金额为以下金额之和:

  • 已付或待付现金(仅限本金);

  • 其他转让或待转让财产的公允市值;以及

  • 受让人或财产在紧接转让之前和之后承担 的任何负债金额。

如果转让的财产有美国人和外国人共同拥 有,则根据各转让人的出资额,在转让人间分配 变现的金额。

符合资格投资实体 (QIE) 向非税法定义居民 外国股东的分配,若视为股东出售或交换美国不 动产权益的收益,须按 21% 预扣税款。国内或 国外公司、合伙经营、信托公司和不动产的某些 出资和其他交易也需要预扣所得税。这些规则见 第 515 号刊物 (英文) 和表格 8288 说明。

若要了解处置美国不动产权益的税收待遇的 信息,参见 不动产收益或损失 该内容载于第 4 章。

如果说您是国内合伙经营企业的合伙人,合 伙经营企业处置美国不动产权益获得收益,则合 伙经营将对分配给其外国合伙人的收益金额预扣 税款。您的收入份额和预扣的税收将在 表格

30 第8 章 通过预扣税或预估税纳税 刊物 519 (2025)

  • 所有其他申报身份,超过 200,000 美元。

没有针对非税法定义居民的附加医疗保险税 的特殊规定。如果须缴纳医疗保险税的工资、 RRTA 报酬和自雇收入超过适用阈值,也要缴纳 附加医疗保险税。

对于您的雇主在日历年向您支付的超过 200,000 美元的医疗保险工资或 RRTA 报酬,其 负责预扣 0.9% (0.009) 的附加医疗保险税收。 如果您打算提交联合报税表,并且您预计您和配 偶的个人工资不超过 200,000 美元,但您的工 资和自雇收入的总和会超过 250,000 美元,您 可在表格 W-4 上申请附加预扣税款和/或缴纳预 估税。

如果您提交表格 1040-NR,如果已婚(您在 表格 1040-NR 第 1 页顶部勾选“Married filing separately”(已婚单独报税) 选框)的您的工资 和自雇收入总和超过 125,000 美元,或者单身 或作为合条件尚存配偶的您的自雇收入超过 200,000 美元(您在表格 1040-NR 第 1 页顶部 勾选“ Single ” ( 单身) 或“ Qualifying surviving spouse”(合条件尚存配偶) 选框), 则您必须缴纳附加医疗保险税。

参见表格 8959 及其说明,确定您是否必须 缴纳附加医疗保险税。若要了解有关附加医疗保 险税的更多信息,转到 IRS.gov/ADMTfaqs(英 文)。

自雇个人也必须缴纳附加医疗保险税。参见 下文 自雇税。

学生和交流学者

通常,您作为《移民和国籍法》第 101(a)(15) 节 (F)、(J)、(M) 或 (Q) 款下的非移民,以非税 法定义居民身份临时在美国履行的服务,如果履 行服务是为了实现您获准进入美国的目的,则不 属于社会安全计划的涵盖范围。这意味着,不从 您因这些服务而收到的工资中预扣社会安全税或 医疗保险税。这些服务类型非常有限,通常只包 括校内的工作、实践训练和经济困难就业。

如果您被视为第 1 章讨论的 税法定义的居 民 , 即使您的非移民分类(“F、” “J、” “M、” 或者 “Q”)保持不变,也将从您因 这些服务而收到的工资中预扣社会安全税或医疗 保险税,

具有 “F-2、” “J-2、” “M-2、” 以及 “Q-3 ” 分类的非移民外国人的配偶或未成年子 女履行的服务 在社会安全涵盖范围内。

非税法定义居民外籍学生

如果您是暂时以学生身份获准进入美国的非税法 定义居民,则您在美国期间通常不允许为薪资或 薪水工作或从事业务活动。一些情况下,学生如 以 “F-1、” “M-1、” 或者 “J-1” 身份获准 进入美国,则获得工作许可。除非学生被视为税 法定义居民,否则不从其工作薪资中预扣社会安 全税和医疗保险税。

提示: 在学校注册并定期上课的任何学生, 为该学校履行的服务所获工资均可能可免缴社会 安全税和医疗保险税。

USCIS 允许 “F-1” 身份的学生在不取代税 法定义居民的情况下在校内工作。“校内工作” 是指在学校场所进行的工作。校内工作包括在与 学校有教育相关联的校外地点履行的工作。奖学 金、助学金或助教奖学金条款项下的校内工作, 视为学生参加完整课程学习的学业计划的一部 分,并得到 USCIS 的许可。除非学生视为税法 定义居民,否则不从其此项工作工资中预扣社会 安全税和医疗保险税。

如果非税法定义居民外籍学生履行的服务不 视为符合学生获准进入美国的目的,则除非根据 《国税法规》对工资免税,否则将从工资中预扣 社会安全税和医疗保险税。

交流学者

交流学者根据《移民和国籍法》第 101(a)(15) (J) 节暂时获准进入美国。除非交流学者视为税 法定义居民,否则不对其已获得工作许可并拥有 或获得赞助商授权书的交流学者的服务工资预扣 社会安全税和医疗保险税。

如果交流学者履行的服务不视为符合其获准 进入美国的目的,则除非根据《国税法规》对工 资免税,否则将从工资中预扣社会安全税和医疗 保险税。

根据《移民和国籍法》第 101(a)(15)(Q) 节,作为国际文化交流计划的参与者暂时获准进 入美国的非税法定义居民可以免缴社会安全税和 医疗保险税。雇主必须是申请人,外国人通过其 获得 “Q” 签证。除非外国人视为税法定义居 民,否则不从其此项工作工资中预扣社会安全税 和医疗保险税。

预扣税款退税出错

如果从不需缴纳社会安全税或医疗保险税的工资 预扣这些税收出错,请联系预扣税的雇主获得退 税。如果您不能从雇主获得全额退税,请使用表 格 843 向国税局 申请退税。将以下项目附于表 格 843。

  • 证明 预扣社会保险税和医疗保险税金额的 表格 W-2 的副本。

  • 签证副本。

  • 表格 I-94(或显示入境或离境日期的其他 文件资料)。

  • 如果您有 J-1 签证,请附上您 DS-2019 表 的副本。

  • 如果您持有 F-1 或 M-1 签证,请附上您 I-20 表的完整副本。

  • 如果您参加的是可选的实践培训,请附上 I-766 表。

  • 如果您因迫切经济需求参加就业,则提供 表明在美国工作许可的文件资料。

  • 您的雇主出具的声明,说明您的雇主提供 的报酬金额以及您的雇主申请的或者您授 权您的雇主申请的抵免或退税金额。如果 您不能从您的雇主获得此声明,您必须在 您自己的声明中提供此信息,并解释您没 有附上您雇主的声明或 在表格 8316 中声 称您的雇主不予退税。

  • 如果您仅在一年中的部分时间免缴社会安 全税和医疗保险税,则提供表明您在免税 期间缴纳税款的工资报表。

请将 表格 843(及附件)寄至: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enter Ogden, UT 84201-0038

警示: 请勿使用表格 843 申请附加医疗保险 税退税。如果从您的工资中预扣附加医疗保险税 出错,对于为了履行您在报税表上显示的总纳税 义务而预扣的任何附加医疗保险税,您可以提交 表格 8959 以及表格 1040、表格 1040-SR 或表 格 1040-NR,申请抵免。如果上一年预扣附加 医疗保险税出错而您已提交表格 1040、表格 1040-SR 或表格 1040-NR,则您必须为最初收 到工资或报酬的上一年提交表格 1040-X,追回

错误预扣的附加医疗保险税。参见表格 1040-X 说明。

农业工人

持 H-2A 签证临时获准进入美国的农业工人,因 履行与 H-2A 签证有关的服务而获得的报酬,可 免缴社会安全税和医疗保险税。您可以在 IRS.gov/ForeignAgriculturalWorkers(英文) 找到不预扣税款的更多信息。

自雇税

自雇税是对自雇人士征收的社会安全税和医疗保 险税。非税法定义居民无需缴纳自雇税,除非有 效的国际社会安全协议确定其受美国社会安全体 系的保障。美属维尔京群岛、波多黎各、关岛、 北马里亚纳群岛或美属萨摩亚的居民视为出于此 目的的税法定义居民,需缴纳自雇税。您可以在 下文找到关于 国际社会安全协议的更多信息。

根据适用于美国公民的相同规则,税法定义 居民必须缴纳自雇税。但是,国际组织、外国政 府或外国政府全资拥有的机构雇用的税法定义居 民,无需就在美国赚取的收入缴纳自雇税。

您身为税法定义居民期间的自雇收入须缴纳 自雇税,即使是您身为非税法定义居民履行的服 务收入。

示例。 Bill Jones 是一位作家。Bill 还是外 国公民和居民时,Bill 在该国出版了几本书籍。 2025 年间,Bill 作为税法定义居民进入美国。 Bill 成为税法定义居民后,仍在接收其外国出版 商的特许权使用费。Bill 以现金制申报其收入和 支出(在收到收入时在报税表上填报收入并在支 付时扣除费用)。Bill 2025 年自雇收入包括其 成为税法定义居民后收到的特许权使用费,即使 这些书是在其身为非税法定义居民时出版的。此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须缴纳自雇税。

申报自雇税。 使用附表 SE(表格 1040)申报 和计算自雇税。然后在 附表 2(表格 1040)第 4 行输入税收。将附表 SE(表格 1040)附于表 格 1040、表格 1040-SR 或表格 1040-NR。

附加医疗保险税。 自雇个人必须就超出以下阈 值金额(基于您的报税身份)之一的自雇所得缴 纳 0.9% (0.009) 的附加医疗保险税。

  • 已婚联合报税——250,000 美元

  • 已婚单独报税——125,000 美元;或者

  • 单身、户主或合条件尚存配偶——200,000 美元。

如果您同时拥有工资和自雇收入,则对自雇 收入征收附加医疗保险税的门槛金额将减少的金 额为(但不低于零)须缴纳附加医疗保险税的工 资金额。不应出于此税收目的考虑自雇亏损。

如果您提交表格 1040-NR,如果已婚(您在 表格 1040-NR 第 1 页顶部勾选“Married filing separately”(已婚单独报税) 选框)的您的工资 和自雇收入总和超过 125,000 美元,或者单身 或作为合条件尚存配偶的您的自雇收入超过 200,000 美元(您在表格 1040-NR 第 1 页顶部 勾选“ Single ” ( 单身) 或“ Qualifying surviving spouse”(合条件尚存配偶) 选框 ), 则您必须缴纳附加医疗保险税。

参见表格 8959 及其单独说明,确定您是否 必须缴纳附加医疗保险税。若要了解有关附加医 疗保险税的更多信息,转到 IRS.gov/ADMTfaqs (英文)。

自雇税雇主等值部分的扣减额。 如果您必须支 付自雇税,可以在计算调整后总收入时扣除已缴

刊物 519 (2025) 第8 章 通过预扣税或预估税纳税 31

明以及 第 505 号刊物 (英文), 了解计算您的 预估税的信息。

调整后预估税。 如果在您缴纳预估税后,您发 现其因收入或免税额变更而大幅增加或减少,您 应该调整剩余的预估税。为此,参见 表格 1040-ES (NR) 说明以及 第 505 号刊物 (英 文)。

未缴预估所得税罚款。 除非在某些情况下,否 则您将因少缴预估税的分期付款而被处以罚款。 这些情况在 表格 2210 予以解释。

Exceptions & meaning →

9. 税务协定优惠

介绍

来自与美国签订所得税协定的国家的非税法定义 居民(及某些税法定义居民),有资格获得某些 优惠。大多数协定要求非税法定义居民是协定国 家的居民,才能在申请优惠的年度具备资格。但 是,对于某些学生、实习生、教师或研究人员, 一些协定仅要求非税法定义居民在紧接到美国之 前必须居住在协定国家。

税收协定表。 您可前往以下网站访问税收协定 表: IRS.gov/TreatyTables(英文)。您可以访 问最近签署的美国所得税协定、议定书和税收消 息交换协议 (TIEA) 的文本,以及随附的财政部 税收协定技术说明(随之变得公开可用),以及 美 国 所 得 税 协 定 范 本 , 位 于 Home.Treasury.gov/Policy-Issues/Tax-Policy/ International-Tax(英文)。

警示: 请注意,协定和 TIEA 文件在签署 后、批准并生效前发布于本网站上。

个人税收协定的全文亦可于 IRS.gov/ Businesses/International-Businesses/United- States-Income-Tax-Treaties-A-to-Z (英文)。 如需了解关于这些税收协定的更多信息,请前往 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 Tax-Treaties (英文)。

您通常可以安排对有资格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的薪资和收入减少或消除预扣税。参见第 8 章 有权享有税收协定优惠的收入 。

主题 本章讨论的是:

  • 典型税收协定优惠,

  • 如何获取税收协定副本,以及

  • 如何在报税表中申领税收协定优惠。

有用的条款 您可能想看:

第

表格(及说明)

1040-NR 1040-NR U.S.非税法定义居民所得税申报

表

纳自雇税的一部分。附表 SE(表格 1040)中计 算此扣减额。

备注: 自雇税不能扣除附加医疗保险税的任 何部分。

更多信息。 参见 第 334 号刊物 , 了解自雇税 相关的更多信息。

国际社会安全协议

美国已与外国签订社会安全协议(通常称为 “totalization agreements (通算协议)),” 协调在其中一个国家完成部分或全部职业生涯的 工作者的社会安全保险和税收。根据这些协议, 消除对同一工作的双重保险和双重供款(税 收)。这些协议通常确保社会安全税(包括自雇 税)仅向一个国家缴纳。

若要了解当前国际社会安全协议,转到 SSA.gov/international/status.html (英 文)。随着与其他国家的协议开始生效,会将它 们发布在本网站上。若要了解国际社会安全协议 的更多信息,转到 SSA.gov/international/ totalization_agreements.html (英文)。

员工。 通常,根据这些协议,您仅需在工作所 在国家缴纳社会安全税。但是,如果您临时被派 往美国为同一雇主工作,并且您的工资通常需要 缴纳两国的社会安全税,大多数协议规定您仅受 原派遣国的社会安全体系的保障。

若要确定您的工资仅需缴纳外国社会安全 税,并且根据协议免缴美国社会安全税(包括医 疗保险税),您或您的雇主应向外国适当机构索 取保险证明。这通常是您或您的雇主向其缴纳外 国社会安全税的相同机构。外国机构将能够告诉 您他们需要哪些信息才能出具证书。您的雇主应 该保留该证明的副本,因为可能需要其来说明您 为何免缴美国社会安全税。仅在协议生效日或之 后的工资才可免缴美国社会安全税。

备注: 与美国签订协议的一些国家不出具保 障证明。在此情况下,您或您的雇主应该索取声 明,表示您的薪资不受美国社会安全体系保障。 有关更多信息以及如何申请保障证明,请访问 SSA.gov/international/CoC_link.html ( 英 文)。

自雇个人。 根据大多数协议,自雇个人受其居 住国的社会安全体系的保障。但是,根据一些协 议,如果您暂时将业务活动转移到美国或从美国 转移,您可免缴美国自雇税。

如果您认为您的自雇收入仅需缴纳美国自雇 税并且免缴外国社会安全税,请向社会安全局索 取保险证明。请参阅上面备注中的链接。该证明 将确定您免缴外国社会安全税。

要确定您的自雇收入仅需缴纳外国社会安全 税且免缴美国自雇税,请向外国相应机构索取保 险证书。

在您免税的每一年, 请将任一声明的复印件 附于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也可在自雇税 一行上输入 “ Exempt, see attached statement (免税,请参阅随附声明)” 。

备注: 如对协议的保险规则有疑问,请拨打 410-965-7306。

Exceptions & meaning →

预估税表格 1040-ES (NR)

您可能有不无需预扣美国所得税的收入。或者, 预扣税额可能低于您估计在年底将欠的所得税。 倘若如此,您必须缴纳预估税。

一般来说,如果您预计欠税至少 1,000 美 元,并且您预计预扣税和某些可退还的抵免低于 以下两者中的较小者,则您必须缴纳 2026 年的 预估税:

  1. 2026 年所得税报税表所示税款的 90% (0.90),或

  2. 2025 年所得税报税表上所示税款的 100% (1.00)(如果您的 2025 年报税表涵盖全年 12 个月)。

如果您 2025 年调整后总收入超过 150,000 美元 (如果您 2026 年申报身份为“已婚分别报 税”,则为 75,000 美元),如果您不是农民或 渔民, 则在上述 (2) 中用 110% (1.10) 代替 100% (1.00)。如果您未提交 2025 年报税表, 则第 (2) 项不适用。

非税法定义居民应使用 表格 1040-ES (NR) 计算和缴纳预估税。

如何估算您 2026 年税额。 如果您通过表格 1040-NR 提交 2025 年报税表,并且预计您 2026 年收入和总扣除额几乎相同,您应该使用 您的 2025 年报税表作为指南填写 表格 1040-ES (NR) 说明中的预估税工作表。如果您未提交 2025 年报税表,或者如果您的收入、扣除额或 抵免额在 2026 年有所不同,则您必须预估这些 金额。使用 2026 年表格 1040-ES (NR) 说明中 适用于您报税身份的税率表 计算您的预估税义 务。

备注: 如果您预计在波多黎各居住一整年, 请使用 表格 1040-ES。

何时缴纳预估税。 在提交上一年表格 1040-NR 的截止日期之前缴纳您的第一笔预估税。如果您 的薪资须遵守适用于美国公民的相同预扣规则, 您必须提交 表格 1040-NR 并在 2026 年 4 月 15 日前缴纳您的第一笔预估税。如果您没有需要预 扣的薪资, 请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前提交您的 所得税报税表并缴纳您的第一笔预估税。

如果您的第一笔预估税在 2026 年 4 月 15 日 到期,您可以届时全额缴纳预估税,或在以下日 期前分四期等额缴纳预估税。

第一期 . . . . . . . . . . . . . . . . . . 2026 年 4 月 15 日 第二期 . . . . . . . . . . . . . . . . . . 2026 年 6 月 15 日 第三期 . . . . . . . . . . . . . . . . . . 2026 年 9 月 15 日 第四期 . . . . . . . . . . . . . . . . . . 2027 年 1 月 15 日

如果您的第一笔付款直到 2026 年 6 月 15 日到 期,您可到时全额缴纳估算税,或者缴纳:

  1. 2026 年 6 月 15 日前,估算税的 1 /2

  2. 2026 年 9 月 15 日前,估算税的 1 /4; 并且

  3. 2027 年 1 月 15 日前,估算税的 1 /4

提示: 如果您在 2027 年 2 月 1 日前提交您 的 2026 年表格 1040-NR,并缴纳您的报税表中 的全部到期余额,则您不必在 2027 年 1 月 15 日缴纳到期款项。

财务年度。 如果您的报税表不按日历年提 交,则您的到期日是您财务年度的第 4、6 和第 9 个月的第 15 日,以及下一个财务年度的第 1 个月。如果任何日期是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假 日,请使用下一日(并非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 假日)。

收入或扣减额变更。 即使您不需要在 4 月或 6 月缴纳预估税,但您的情况也可能有所变更,因 此您必须在之后缴纳预估税。如果您获得额外收 入,或者您的任何扣除额减少或消除,就发生这 种情况。倘若如此,参见 表格 1040-ES (NR) 说

901 号刊物

901 号刊物 U.S.税收协定

32 第9 章 税务协定优惠 刊物 519 (2025)

8833

8833 第 6114 节或第 7701(b) 节项下协定 基础报税表状况披露

如果您作为非税法定义居民进入美国,但现 在已变成税法定义居民,则协定豁免仍旧适用。 参见下文 变成税法定义居民的学生、学徒、实 习生、教师、教授和研究人员,该内容载于 税 法定义居民。

外国政府员工

所有协定都有外国政府某些员工赚取的收入豁免 的规定。但是,关于谁有资格享有这一福利,各 协定之间存在差异。根据许多协定,身为税法定 义居民的外国人不具备资格。根据大多数协定, 不是外国国民或臣民的外国人不具备资格。外国 政府员工应仔细阅读相关协定,确定他们是否具 备资格获得福利。本刊物 的第 10 章也含有适用 于外国政府员工的信息。

学生、学徒和实习生

根据一些所得税协定,对学生、学徒和实习生从 国外收到的用于学费和生活费用的汇款免税。此 外,根据一些协定,对奖学金和助学金以及学 生、学徒和实习生获得的有限报酬免税。

如果您作为非税法定义居民进入美国,但现 在已变成税法定义居民,则协定豁免仍旧适用。 参见下文 变成税法定义居民的学生、学徒、实 习生、教师、教授和研究人员,该内容载于 税 法定义居民。

资本收益

大多数协定为销售或交换个人财产的收益规定豁 免。通常,销售或交换位于美国的不动产的收益 应缴税。

税法定义居民

在下述情况下,税法定义居民有资格获得税收协 定福利。

针对税法定义居民的一般规则

税法定义居民通常不具备资格享受税收协定福 利,因为大多数税收协定都包含“ saving clause”(保留条款),该条款保存或“saves” (保留) 美国对其公民和居民征税的权利,犹如税 收协定尚未生效。但是,许多税收协定对保留条 款有例外情形,可能允许税法定义居民继续申请 协定福利。

保留条款的一些例外情形适用于所有税法定 义居民(例如,根据美中协定);其他仅适用于 非美国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的税法定义 的居民。

在某些情况下,您不需要在表格 1040 或表 格 1040-SR 填报收入,因为根据协定,这些收 入免缴美国税收。但是,如果收入已在表格 W-2、表格 1042-S、表格 1099 或其他信息报税 表中填报为应税收入,您应该在表格 1040 或表 格 1040-SR 的相应行(例如,在 W-2 表第 1 栏 所报告的工资或薪资的情况下,为第 1a 行)中 填报该收入。在附表1(表格1040)第 8z 行的 括号内, 输入申请协定福利的金额。输入 “Exempt income (免税收入)”、协定国家的 名称以及提供豁免的协定条款。

对于根据协定适用较低税率而非免税的收 入,在表格 1040 或 1040-SR 上附上说明报表, 表明较低税率的计算结果、协定国家/地区的名 称以及规定较低税率的协定条款。在表格 1040

参见第 8 章 第 12 章, 了解有关获取这些刊物 和表格的信息。

Exceptions & meaning →

协定收入

非税法定义居民的协定收入为税收协定限制税收 的总收入。协定收入包括美国来源股息等,需要 以不超过 15% 的税收协定税率征税。非协定收 入为非税法定义居民适用的税收协定不限制税收 的总收入。

要确定适用较低税收协定税率的收入项目的 税收,按该协定下适用于该项目的较低税率计算 协定收入的税收。

若要确定非协定收入的税收,请按 30% 的统 一税率或累进税率计算税款,具体取决于收入是 否与您在美国的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

您的纳税义务是协定收入的税收加上非协定 收入的税收总和,但不能超过税收协定尚未开始 生效时计算的纳税义务。

示例。 Arthur Banks 为非税法定义居民, 单身,居住在与美国签署税收协定的外国。 Arthur 在本纳税年度从美国境内的来源获得 25,900 美元的总收入,包括以下各项。

税收协定将税收限制在 15% 的股息 . . . . . . . 1,400 美元

税收协定不限制税收的个人服务报酬 . . . . . . 24,500 美元

总收入 . . . . . . . . . . . . . . . . . . . 25,900 美元 .

Arthur 于现纳税年度内在美国从事业务。 Arthur 的股息与该业务无密切关系。Arthur 没 有扣减额。

Arthur 的 纳税义务是在税收协定未开始生效 时计算的,为 3,125 美元,确定方式如下。

总报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500 美元 .

减:扣减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应税收入 . . . . . . . . . . . . . . . . . . 24,500 美元 .

按累进税率确定的税收(《表格 1040 说明》 中的适用于单身纳税人的税表) . . . . . . . . . 2,705 美元

加:总股息的税收(1,400 美元 × (0.3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20

在税收协定未开始生效时确定的税收 . . . . . 3,125 美元

Arthur 的纳税义务是通过考虑税收协定提供 的较低股息收入利率计算的,为 2,915 美元,确 定方式如下。

按累进税率确定的税收(与以上计算方法 相 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05 美元

加:总股息的税收(1,400 美元 × (0.1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0

报酬和股息的税收 . . . . . . . . . . . . . . 2,915 美元

因此,Arthur 的纳税义务限于 2,915 美元, 即使用税收协定的股息税率计算的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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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典型税收协定优惠

以下段落简要介绍根据税收协定为个人服务收 入、汇款、奖学金、助学金和资本收益收入提供 的免税。申请免税的条件因各税收协定而异。若 要了解关于特别税收协定下条件的更多信息,在 以下地址下载大多数美国税收协定的完整文本: IRS.gov/Businesses/International- Businesses/United-States-Income-Tax- Treaties-A-to-Z (英文)。该网站还提供其中 许多协定的技术说明。还参见 第 901 号刊物 (英文)。

税收协定福利还涵盖股息、利息、租金、特 许权使用费、养老金和年金等收入。这些类型的 收入可能免缴美国税收或以较低税率缴税。若要 了解更多信息,参见 第 901 号刊物 (英文) 或 适用的税收协定。

个人服务

根据大多数所得税协定,来自协定国家的非税法 定义居民和临时在美国履行服务、以平局决胜有 利于协定国家的双重身份居民(请参阅 第 1 章),如果符合适用协定条款的要求,其部分或 全部个人收入可有资格免缴美国税收。

就业收入。 大多数所得税协定都有“就业收 入”条款,有时也称为非独立个人服务条款,该 条款允许协定国家的居民在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下,免于对在美国作为员工赚取的收入缴纳美国 税收。

  • 他们在 12 个月期间在美国居住不超过 183 天。

  • 该收入由外国雇主支付。

  • 该收入不由外国雇主的美国常设机构承 担。

一些所得税协定包含不同的要求,例如不同的最 长居住期限。若要了解更多信息,参见 第 901 号刊物 (英文)。

独立个人服务。 一些所得税协定包含“独立个 人服务”条款,该条款让协定国家的居民在美国 居住的时间不超过一定天数,且在美国没有定期 可用固定总部的情况下,豁免对作为独立经营的 承包人或自雇人士所赚取的收入缴纳美国税收。

备注: 一些协定没有独立个人服务条款。根 据这些协定,业务利润条款可能涵盖独立个人服 务的收入。根据业务利润条款,个人通常可以免 缴其业务利润的美国税收,除非他们在美国设有 业务利润所归属的常设机构。如需了解更多信息 (包括词汇“ fixed base ” ( 固定基地) 和 “permanent establishment,”(常设机构) 的 定义),参见 第 901 号刊物 (英文)。

教师、教授和研究人员

根据许多所得税协定,临时访问美国的非税法定 义居民外籍教师或教授,其主要目的是在大学或 其他认可教育机构任教,则其在抵达美国后前 2 年或 3 年内教学收到的报酬免缴美国所得税。 许多协定也为参与研究提供豁免。

通常,教师或教授必须在美国主要从事教 学、讲课、指导或从事研究工作。此人的大部分 时间必须投入到这些职责中。教师或教授的正常 职责不仅包括正式的课堂工作(涉及定期安排的 讲座、演示或其他学生参与活动),还包括在研 讨会或其他非正式小组以及在实验室协作中不太 正式的观点呈现方法。

刊物 519 (2025) 第9 章 税务协定优惠 33

未在表格 8833 上提供所需信息而受到处罚。 如果您需要申报协定福利但未申报,您会因每次 未申报被罚款 1,000 美元。

附加信息。 若要了解额外信息,参见法规的第 301.6114-1(c)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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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 的员工

介绍

外国政府(包括外国政治分支机构)的员工如符 合以下任何一项要求,可以对其外国政府薪资免 征美国所得税。

  1. 美国与外国之间的多边《维也纳外交关系 公约》、多边《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或 双边《领事公约》(如存在)中的适用条 款。

  2. 美国与外国之间双边税收协定中的适用条 款(如存在)。

  3. 根据美国税法规定对外国政府薪资免征美 国所得税的要求。

国际组织的员工可以根据创建国际组织的国 际协议中的规定(如存在)或通过满足要求根据 美国税法获得该等薪资免税来对其薪资免税。

“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国际组 织)” 是美国总统通过行政命令指定的组织, 有资格享受国际组织豁免权法中规定的特权、免 除和豁免权。

本章讨论的豁免仅适用于为外国政府或国际 组织提供官方服务所取得的工资。具备此豁免资 格的人取得的其他美国来源收入,可能应全额纳 税或根据适用的税收协定条款获得优惠待遇。本 刊物前文讨论该等收入(利息、股息等)的适当 待遇。

主题 本章讨论的是:

  • 外国政府雇员的豁免

  • 国际组织雇员的豁免。

有用的条款 您可能想看:

刊物

参阅第 12 章 获取有关这些刊物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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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政府员工

根据《维也纳公约》或双边领事公约的豁免。 您应该首先查阅《维也纳公约》或双边领事公约

或表格 1040-SR 第 16 行 输入此收入。勾选方 框 3 并输入“Tax from attached statement (随 附说明报表中的税款)”。

示例。 Jacques Dubois 是符合《美国-法 国所得税协定》第 4 条规定的税法定义居民, 享受法国的社会安全福利。根据协定第 18(1) 条,美国不对法国的社会安全福利征税。根据第 18(1) 条所授予的福利不在协定第 29(3) 条下的 保留条款之列。Jacques 无需在 1040 或 1040-SR 表格上报告法国社会安全福利。

加拿大和德国社会安全福利特别规则

根据与加拿大和德国签订的所得税协定,如果税 法定义居民从加拿大或德国获得社会安全福利, 则出于美国所得税目的处理这些福利,就如同它 们根据美国社会安全立法而获得。如果您从加拿 大或德国获得社会安全福利,请将其纳入 表格 1040 的说明中的社会安全福利工作表第 1 行, 用于确定要在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 第 6b 行填报的应税金额。您不必为了这些福利 提交 表格 8833。

变成税法定义居民的学生、学徒、实 习生、教师、教授和研究人员

通常,您必须是非税法定义居民外籍学生、学 徒、实习生、教师、教授或研究人员,才能为在 美国学习和维持生活所需的海外汇款、奖学金、 助学金和研究补助金,以及薪资或其他个人服务 报酬申请税收协定豁免。 一旦您成为税法定义 居民,您通常不能再为此收入申请税收协定豁 免。

但是,如果您作为非税法定义居民进入美 国,但您现在是出于美国税收目的的税法定义居 民,则在以下情况下协定豁免将继续适用:税收 协定的保留条款(见前文的解释)为其提供例外 情形,并且您还符合协定豁免的要求(包括 申 请协定豁免的任何时间限制,见下文解释)。即 使您是选择提交联合报税表的非税法定义居民 也是如此,如 第 1 章所述。

如果您符合协定保存条款的例外情形,您可 以通过向纳税人提供表格 W-9 以及 W-9 表格说 明要求的声明 来免缴预扣所得税。

申请协定豁免的任何时间限制。 许多协定限制 您可以申请协定豁免的年数。对于学生、学徒和 实习生,该限制通常为 4-5 年;对于教师、教授 和研究人员,该限制通常为 2-3 年。一旦您达到 此限制,就不能申请协定豁免。参见协定或 第 901 号刊物 (英文) ,了解适用的时间限制。

如何在您的报税表中填报收入。 在某些情况 下,您不需要在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 填报 收入,因为根据协定,这些收入免缴美国税收。 但是,如果收入已在表格 W-2、表格 1042-S、 表格 1099 或其他信息报税表中填报为应税收 入,您应该在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 的相应 行(例如,第 1a 行,表格 W-2 第 1 框中报告的 金额)报告。在附表 1(表格 1040)第 8z 行的 括号内输入申请协定福利的金额。输入 “Exempt income (免税收入)”、协定国家/地 区的名称以及提供豁免的协定条款。

示例。 一位中国公民于 2021 年 1 月 1 日作 为非税法定义居民外籍学生进入美国。直到 2025 年,此学生仍然是非税法定义居民;根据 《美中所得税协定》 第 20 条,其这几年的奖学 金收入能够免缴美国税收。2026 年 1 月 1 日, 此学生因在美国居居住超过 5 年,通过实际居 住测试,成为税法定义居民。尽管此学生现在是

税法定义居民,但由于 1984 年 4 月 30 日《美 中协定议定书》第 2 段中的保留条款的例外情 况,第 20 条的规定仍然适用。此学生应将 1042-S 表或 1098-T 表中的奖学金收入填入附 表 1(1040 表)第 8r 行。然后,他们应在附表 1(表格 1040)第 8z 行的括号内报告要求享受 协定优惠的金额。他们应该输入“ Exempt income (免税收入)”, 协定国家的名称以及提供 豁免的协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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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申请的协定福利

如果您申请凌驾于或修改《国税法规》任何规定 的协定福利,并且通过申请这些福利,您的税款 会(或可能会)减少,您必须将完整填写的 表 格 8833 附于您的报税表。参见下文 例外情形 了解您不需要提交 表格 8833 的情形。

表格 8833 提交要求。 如果您申请任何以下协 定福利, 您必须提交美国报税表和表格 8833。

  • 您要求根据协定减少或修改因处置美国不 动产权益而产生的收益或亏损的税收。

  • 您申请《国税法规》不允许外国税务抵免 的特定外国税收的抵免。

  • 您收到总额超过 100,000 美元的付款或收 入项目,并且您根据协定 而不是 第 1 章。

这些是 需要表格 8833 的更常见情况。若要 了解附加规定,参见表格 8833 说明。

例外情形。 您不必就以下任何情形提交 表格 8833。

  1. 您要求根据协定降低利息、股息、租金、 特许权使用费或其他 FDAP 收入(通常适 用 30% 的税率)的预扣税税率。

  2. 您要求协定减少或修改对非独立个人服务 收入、养老金、年金、社会安全和其他公 共养老金或者艺术家、运动员、学生、实 习生或教师的所得税。这包括应纳税奖学 金和助学金。

  3. 您根据国际社会安全协议或者外交或领事 协议要求减少或修改所得税。

  4. 您是合营企业的合伙人或者遗产或信托的 受益人,合营企业、遗产或信托在其报税 表中填报所需信息。

  5. 另外需要披露的付款或收入项目总计不超 过 10,000 美元。

  6. 您正在为符合以下情况申请税务协定福利 金额:

a. 在表格 1042-S 向您报告; 以及

b. 由您接收:

i. 作为第 6038A 条所指的报税公司

的有关方(与由外国人拥有 25% 股份的美国公司提交的表格 5472 上的信息报税表相关),或

ii. 作为该美国金融机构、合条件中

间人或预扣外国合伙企业或信托 的实益所有人,即美国金融机构 或合条件中间人的直接账户持有 人,或其直接合伙人、受益人或 预扣税外国合营企业或信托的所 有人。

上文 (6) 中所述的例外情形不适用 于表格 8833 说明特别要求的基于协定 报税表披露的任何金额。

15-A

901 901

1779

15-A 雇主的补充税务指南

901 美国税收协定

1779 独立经营的承包人或员工

34 第10 章 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员工 刊物 519 (2025)

(如存在)下的豁免条款,确认您的薪资是否符 合这些条款项下的美国所得税豁免资格。通常, 如果您是美国公民或税法定义居民,则无权享受 《维也纳公约》或双边领事公约规定的所得税豁 免。若要了解《维也纳公约》和双边领事公约的 进一步信息,请发送电子邮件至国务院驻外使团 办公室: OFMAssistants@state.gov (英 文)。

税收协定项下的豁免。 如果您不符合《维也纳 公约》或双边领事公约规定的豁免资格,但来自 与美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您应该查阅税收协 定,确认是否有规定对您的薪资免征美国所得 税。如果您是美国公民或在美国为外国政府工作 的税法定义居民,您的薪资通常不能免税。若要 了解更多信息,参见 外国政府支付的工资和养 老金 该内容载于 第 901 号刊物 (英文)。

美国税法下的豁免。 不符合《维也纳公约》、 双边领事公约或税收协定免税规定的外国政府员 工,如果符合以下根据美国税法对外国政府薪资 获得免税的相关要求,则可以对该等薪资免征美 国所得税。

警示: 美国税法项下的豁免规定仅适用于现 任外国政府员工,而不适用于前员工。居住在美 国的外国政府的前员工领取的养老金,不符合此 处讨论的豁免资格。

警示: 此项豁免不适用于独立经营的承包 人。普通法规则适用于确定您是员工还是独立经 营的承包人。参见 第 1779 号刊物 (英文); 以及 第 15-A 号刊物 (英文)。

警示: 如果您受雇于“ controlled commercial entity (受控商业实体)”,或者您 的服务主要与外国政府的商业活动有关 (美国 境内或境外),则您的薪资不符合美国税法的免 税资格。受控商业实体是指在美国境内或境外从 事商业活动的外国政府拥有 50% (0.50) 以上股 份的实体。

要求。 如果您不是美国公民(或者如果您是美 国公民,但也是菲律宾共和国公民)并且您是在 美国为外国政府工作,则您的外国政府薪资在以 下情况下免缴美国所得税:

  1. 您履行的服务与美国政府雇员在外国提供 的服务具有相似的性质,并且

  2. 您的外国政府雇主所在的国家,对在其国 家履行类似服务的美国政府员工给予同等 的免税待遇。

但是,参见下文 后文的保持移民(合法永久居 民)身份的外国人,了解可能影响您符合本豁免 资格的特别规则。

若要申请免税,您必须能够证明您同时符合 美国税法的要求。

证明。 国务院证明(如已颁发)是确定您符合 类似服务和同等免税要求但不需要符合美国税法 豁免资格的最简单方法。若要了解您是否已获证 明以及该证明当前是否有效和适用于您的信息, 请发送电子邮件至国务院驻外使团办公室: OFMAssistants@state.gov (英文)。

如果没有有效证明,您必须用其他书面证明 来确定,您履行的服务与美国政府员工在外国提 供的服务具有类似的性质,并且您的外国政府雇 主的国家对在其国家提供类似服务的美国员工提 供等价豁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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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员工

协议项下豁免。 许多建立国际组 织的协议都包含一项规定,该规定可以对您的薪 资免征美国所得税。如果您在美国受雇于一家国 际组织,请首先确认建立您工作的国际组织的国 际协议是否有该规定,以及您是否符合该规定。 通常,这些规定不对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居民的 薪资免征税收。

美国税法下的豁免。 如果创建您工作的国际组 织的国际协议不包含免税规定并且您不是美国公 民(或者如果您是美国公民但也是菲律宾共和国 公民),您可以根据美国税法免缴您的薪资税。 但是,参见下文的 保持移民(合法永久居民) 身份的外国人,了解可能影响您符合本豁免资格 的特别规则。

警示: 美国税法项下的豁免规定仅适用于现 任国际组织员工,而不适用于前员工。居住在美 国的国际组织的前员工领取的养老金,不符合此 处所讨论的豁免资格。

警示: 此项豁免不适用于独立经营的承包 人。普通法规则适用于确定您是员工还是独立经 营的承包人。参见 第 1779 号刊物 (英文) 以 及 第 15-A 号刊物 (英文)。

若要申请免税,您必须能够证明您符合国际 组织协议规定或美国税法的要求。您应该知道国 际组织协议免税规定的条款号(如有),以及将 组织指定为国际组织的行政命令编号。

保持移民(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外国人。 如 果您签署《移民和国籍法》第 247(b) 条规定的 豁免(USCIS 表格 I-508),以保留您的合法永 久居民身份(绿卡),则从申领豁免之日起,您 将不再有资格享受美国税法下的免税。

警示: 如果您是持有绿卡的外国政府或国际 组织的员工,要根据美国税法申请免税,您还必 须能够凭借 USCIS 的书面证据,证明您尚未签 署和提交 USCIS 表格 I-508。

备注: 提交表格 I-508 对不依赖于美国税法 规定的免税没有影响。如果您申领豁免并符合以 下任一条件,您不会失去免税资格。

  • 您为外国政府工作,根据所得税协定、领 事公约、《维也纳公约》或美国与外国政 府雇主订立的任何其他国际协议,您免缴 美国税收。

  • 您为一家国际组织工作,并且创建该国际 组织的国际组织协议规定对外籍员工免征 美国所得税。有该规定的两家国际组织包 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国际复兴开 发银行(世界银行)。

参见 第 12 章, 了解有关获取这些表格的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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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取得出航许可证或离境 许可证的外国人

如果您属于以下类别,在离开美国之前,您无需 获得出航许可证或离境许可证。

如果您属于上述一种类别,无需取得出航许 可证或离境许可证,您必须能够用适当的身份证 明支持您的豁免申请,或给出豁免授权。

第 1 类。 持外交护照的外国政府代表,无论是 派驻美国还是其他国家;他们的家人,以及陪同 他们的服务人员。未持外交护照的离境服务人 员,必须取得出航许可证或离境许可证。但是, 他们可以出示其外交使团团长的信函,在 表格 2063 获得出航许可证或离境许可证,无需审查 他们的税负。该信函证明:

  • 他们在 “White List (白名单)” (外交 使团外交官名单)上的姓名;以及

  • 他们不欠美国任何所得税,直至并包括计 划离境日期,不会欠任何税收。

该声明必须提交国税局纳税人协助中心 (TAC)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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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离境外国人和税务出 航许可证或离境许可 证

介绍

在离开美国之前,所有外国人( 但下文不需获 得税务离境许可证的外国人中列出的除外)必须 获得合规证书。本文件亦俗称为出航许可证或离 境许可证, 是离境前必须提交的所得税表的一 部分。在提交 表格 1040-C 或表格 2063 后,您 将获得出航许可证或离境许可证。本章对这些表 格予以讨论。

为确认您是否需要出航许可证或离境许可 证,请首先阅读下文的 “无需取得出航许可证 或离境许可证的外国人”。如果您不属于上述任 何一类,您必须获得出航许可证或离境许可证。 请阅读下文的 “需取得出航许可证或离境许可 证的外国人”。

主题 本章讨论的是:

  • 谁需要出航许可证;

  • 如何获得出航许可证;以及

  • 您提交用以获得出航许可证的表格。

有用的条款 您可能想看:

表格(及说明)

1040-C

1040-C 美国离境外国人所得税报税表

2063

2063 美国离境外国人所得税税务表

刊物 519 (2025) 第11 章 离境外国人和税务出航许可证或离境许可证 35

第 2 类。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员工( 第 1 类 下予以豁免的外交代表除外)及他们的以下家 人:

  • 其官方服务报酬 根据美国税法免税 (见 第 10 章描述),以及

  • 其未从美国来源收到其他收入。

警示: 如果您是上述 第 (1) 或第 (2) 类下的 外国人,并提交《移民和国籍法》第 247(b) 节 下的弃籍书,您必须获得出航许可证或离境许可 证。即使您的收入因为所得税协定、领事协议或 国际协议免缴美国税收,也是如此。

第 3 类。 外国学生、工业实习生和交流访问 者,包括其配偶和子女,仅持 “ F-1 、” “F-2、” “H-3、” “H-4、” “J-1、” “J-2、” 或 “Q” 签证进入美国,并且在持有 此等签证在美国期间,未收到美国来源的其他收 入,除:

  • 用于支付在美国学习或培训发生的支出 (如差旅费、维护费和学费)的津贴;

  • 与本学习或培训有关的任何服务或食宿价 格;

  • 经 USCIS 授权的工作的收入;或者

  • 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无密切关系的存款的收 入。(参见第 3 章 利息收入) 。

第 4 类。 外国学生,包括其配偶和子女,仅持 “M-1” 或 “M-2” 签证进入美国,并且在持 有此等签证在美国期间,未收到美国来源的其他 收入,除:

  • 经美国 USCIS 授权的工作的收入;或者

  • 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无密切关系的存款的收 入。(参见第 3 章 利息收入)。

第 5 类。 临时在美国居住的某些其他外国人, 直至并包括计划离境日期的纳税年度或上一个纳 税年度,未收到应税收入。如果国税局有理由相 信某外国人收到须纳税的收入,该人离境会影响 征收所得税,则国税局可要求该外国人获取出航 许可证或离境许可证。这类外国人是:

  1. 外国军人受训人员,进入美国接受国防部 赞助的训练,根据正式军事旅游令离开美 国;

  2. 外国商务游客,持有 “B-1” 签证,或者 持有 “B-1” 签证和 “B-2” 签证,纳税 年度超过 90 天未在美国或美国领土居住;

  3. 外国游客,持有 “B-2” 签证;

  4. 持有 “C-1 ” 签证,或根据交通线路与检 察长之间的合同(例如债权协议)通过美 国或美国任何领土过境的外国人;以及

  5. 持过境身份证进入美国或不需要护照、签 证和过境身份证的外国人,如果他们:

a. 游客、

b. 商务游客,纳税年度超过 90 天未在美

国或美国领土居住;或者

c. 通过美国或美国任何领土国境。

第 6 类。 加拿大或墨西哥的外国居民,他们经 常往返于加拿大和美国之间工作,且其工资应预 扣美国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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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取得出航许可证或离境许 可证的外国人

如果您不属于 “无需取得出航许可证或离境许 可证的外国人”项下上述任何一种分类,您必须 获取出航许可证或离境许可证。若要获得许可 证,请在 您离开美国之前,向地方 TAC 办公室

提交表格 1040-C 或表格 2063(以适用者为 准)。参见下文 提交表格。您还必须缴纳表格 1040-C 上所示到期的全部税款以及以往年度到 期税款。

取得出航许可证或离境许可证

以下讨论涉及如何取得出航或离境许可证。

何时何地取得出航许可证或离境许可 证

若要获得合规证书,您必须在离开美国 至少 2 周前,前往 TAC 办公室,提交或者表格 2063 或 者表格 1040-C 和尚未提交的任何其他必要报税 表。该证书必须在您离开前 30 天内签发。如果 您和配偶都是外国人,两人都要离开美国,则您 们二人必须到 TAC 办公室。

警示: 请注意,所有 TAC 办事处均实行预约 制。请务必在上述时间段开始之前,尽早致电预 约。服务资源有限,且并非所有 TAC 办事处都 能提供全部服务。请致电 844-545-5640 预约。 如需了解您当地 TAC 办事处的更多信息,请访 问 IRS.gov/TAC。

要提交的文件

如果您将您在美国的收入和居留相关的文件和证 件带到 TAC 办公室,如果您要申请该许可证, 请携带以下记录。

如果您前往 TAC 办公室时携带与您的收入及 在美国居留相关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就会更快取 得您的出航许可张或离境许可证。欲了解关于应 携带哪些记录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1040-C 表格 说明(英文)中的Papers To Submit(应提交的 文件) 部分。

应提交的表格

如果您必须取得出航许可证或离境许可证,您必 须提交表格 2063 或表格 1040-C。两个表格均 有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合规证书)” 一 节。现场援助区域主任代理人签署合规证书时, 就证明根据现有信息,您已经履行在美国的纳税 义务。您的 表格 1040-C 签字证书副本,或摘自 表格 2063 的副本,是您的出航许可证或离境许 可证。

有关这些表格的信息,请参阅 《1040-C 表 格说明》 的总体概述,特别是以下标题:

  • 应申报的表格

  • 返回美国

  • 联合申报 1040-C 表格

  • 缴纳税款与获取退税

  • 申报年度美国所得税报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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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如何获取税收帮助

美国境内纳税人援助

如果您对税务问题有疑问; 需要帮助申报报税表; 或者想下载免费刊物、表格或说明,请转至 IRS.gov 来查找可以立即帮助您的资源。

税制改革。 影响联邦税收、抵免和扣除的税制 改革于 2025 年 7 月 4 日以 P.L. 119-21 号法案 (通常被称为 《大而美法案》)颁布。 请造访 IRS.gov/OBBB(英文) 以了解有 关该法案如何 影响您的税务的更多信息和最新动态。

申报和提交您的报税表。 收到您所有的工资和 所得报表(表格 W-2 、W-2G 、1099-R 、 1099-MISC、1099-NEC 等);失业补偿报表 (邮寄或数码格式)或其他政府付款报表(表格 1099-G);以及银行和投资公司的利息、分红 和退休金报表(表格 1099)后,您可以从若干 选项中选择一项来申报和提交您的报税表。您可 以自行申报报税表,查看您是否具有免费报税资 格,或者雇用税务专业人员申报您的报税表。

免费报税选项。 如果您符合资格,您在线或在 您的本地社区申报并提交报税表的选项,包括以 下内容。

  • 免费报税 (Free File)。 本计划可以让您免 费使用申报软件或Free File 可填写表格, 申报和提交您的联邦个人所得税报税表。 但是,州报税无法通过 Free File 进行。转 到 IRS.gov/FreeFile 查看您是否有资格免 费使用在线联邦报税、电子提交和直接存 款或缴款选项。

  • VITA。 所得税志愿者协助 (VITA) 计划为中 低收入者、残疾人和英语说得有限的纳税 人提供免费税务帮助,这些人需要帮助申 报其报税表。转到 IRS.gov/VITA下载免费 IRS2Go 应用程序,或致电 800-906-9887,了解有关免费申报报税表 的信息。

  • TCE。 老年人税收咨询 (TCE) 计划为所有 纳税人,特别是年龄在 60 岁(含)以上的 人提供免费税务帮助。TCE 志愿者专门回 答老年人独有的有关养老金和退休的问 题。转到 IRS.gov/TCE或下载免费 IRS2Go 应用程序,了解有关免费申报报税表的信 息。

  • MilTax. 美国陆海空三军军人和具备资格的 退伍军人可以使用 MilTax,这是由国防部 通过“军事 OneSource”提供的一项免费 税务服务。更多信息, 请前往

MilitaryOneSource (英文) (MilitaryOneSource.mil/MilTax(英 文))。

而且,IRS 提供免费可填写表格,无论 收入多少,都可以在线填写这些表格,然 后以电子方式提交。

使用在线工具,帮助申报您的报税表。 转到 IRS.gov/Tools 了解以下信息。

• 低收入家庭福利优惠助手(IRS.gov/ EITCAssistant)可确定您是否有资格享受 低收入家庭福利优惠 (EIC)。

• 在线 EIN 应用程序(IRS.gov/EIN) 可免费 帮助您获取雇主识别号 (EIN)。

• 预扣税估算器(IRS.gov/W4App)让您能 更容易地估计您希望您雇主从您的工资中 预扣的联邦所得税。这就是预扣税款。查 看您的预扣税款如何影响您的退税、实得 工资或应缴税款。

• 销售税扣除计算器(IRS.gov/SalesTax) 可 计算您在附表 A(表格 1040)中逐项列举 扣除时可以申报的金额。

36 第12 章 如何获取税收帮助 刊物 519 (2025)

查看您的退税状态的方法。

• 转到 IRS.gov/Refunds。

  • 下载官方 IRS2Go 应用程序到您的移动设 备,查看您的退税状态。

  • 致电自动退税热线 800-829-1954。

IRS 无法在 2 月中旬之前对申报低收入

Exceptions & meaning →

! 家庭福利优惠(EITC)或 ACTC 的报税

CAUTION

申请发放退款。该规定适用于全部退 款,而不仅是与这些抵免优惠相关的部分。

缴纳税款。 IRS 建议尽可能使用电子方式支 付。以下列表包含电子支付的选项。美国税款必 须以美元汇给 IRS。 不 接受数字资产。请访问 IRS.gov/Payments以获取更多如何使用以下任 一选项进行付款的信息。

• IRS Direct Pay(直接支付): 从您的银行帐 户支付税款。此方式免费且安全,无需登 入。您可以在预定付款日期前 2 天内更改 或取消付款。

• 借记卡、信用卡或数字钱包:选择经认可 的支付服务提供商,在线或通过电话付 款。

• 电子退款(英文):在使用报税表申报软 件或通过税务专业人员申报联邦税时提供 安排付款。

• 联邦税收电子缴纳系统:这是企业的最佳 选择。需要注册。

• 支票或汇票:将款项邮寄至通知或说明上 所列地址。

• 现金:您可以在参与的零售商店用现金缴 税。

• 当日到达电汇(英文):您可以从您所在 地的金融机构进行当日到达电汇。联系您 所在地的金融机构,了解该方式的可用 性、费用和时间范围。

备注: IRS 使用最新的加密技术,以确保您 在网上、通过电话或使用 IRS2Go 应用程序从移 动设备进行的电子支付安全可靠。电子支付快捷 且方便。

如果我无法缴税,该怎么办? 转到 IRS.gov/ Payments 获取有关您使用的选项的更多信息。

• 申请 在线支付协议(IRS.gov/OPA),以 便您今天不能全额缴税时可以按月分期缴 纳。一旦您完成在线流程,您就会立即收 到您的协议是否获批的通知。

• 使用 折中要约资格预审(英文),查看您 是否能以低于您所欠全部金额的款项来偿

获取税务问题的答案。 您可以在 IRS.gov 上获取有关最新活动和税法变 更的最新信息。

• IRS.gov/Help:各种工具,这些工具可以 帮助您获取一些最常见税务问题的答案。

• IRS.gov/ITA(英文):交互式税务助理, 这款工具会询问您问题并根据您的输入, 为您提供一些税务主题的答案。

• IRS.gov/Forms (英文):查找表格、说 明和刊物。您将找到最新的税收变更的详 情和交互式链接,帮助您找到问题的答 案。

  • 您还可以在您的电子提交软件中访问税务 信息。

是否需要有人为您申报报税表? 有很多类型的 报税表报税人,包括注册代理人、注册会计师 (CPA)、会计师以及许多无职业资格证书的人。 如果您选择让某人为您申报报税表,则要明智选 择该报税人。受薪报税人:

  • 主要负责您的报税表的整体实质准确性;

  • 必须在报税表上签字;并且

  • 必须注明其报税人纳税识别号 (PTIN)。

尽管报税人总会在报税表上签字,但由

Exceptions & meaning →

! 您最终负责提供报税人准确申报您的报

CAUTION

税表所需的全部信息。受薪为他人申报 报税表的任何人应当全面理解税务事宜。有关如 何选择报税人的更多信息,请转至 IRS.gov 上的 报税人选择技巧。

雇主可以注册使用“在线企业服务”。 社会安 全局 (SSA) 在 SSA.gov/employer(英文) 上提 供在线服务,为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注册代理 人以及处理表格 W-2(工资和税收报表)和表 格 W-2c(更正工资和税收报表)的个人提供快 速、免费、安全的 W-2 申报选项。

企业税务账户。 如果您是独资经营业主、合伙 经营企业、S 型股份 公司、C 型股份公司,或单 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 (LLC),您可以查看 IRS 记 录的税务信息,并使用企业税务账户执行更多操 作。前往 IRS.gov/BusinessAccount了解更多 信息。

IRS 社交媒体。 转到 IRS.gov/SocialMedia (英文) 查看 IRS 用于共享税收变化、诈骗警 报、计划、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最新信息的各种 社交媒体工具。在 IRS,隐私和安全是我们最优 先考虑的问题。我们使用这些工具与您共享公共 信息。 切勿 在社交媒体网站发布您的社会安全 号码 (SSN) 或其他保密信息。使用社交网站 时,一定要保护您的身份。

以下 IRS YouTube 频道用英语语和美国手语 (ASL) 提供有关各种税收相关主题的信息丰富的 短视频。

• Youtube.com/irsvideos(英文)。

• Youtube.com/irsvideosASL(英文)。

电话口译(OPI)服务。 国税局为需要语言翻 译的纳税人提供 OPI 服务。 纳税人援助中心 (TAC)、大多数国税局办事处以及所有 VITA/TCE 报税点均提供 OPI 服务。该服务提供西班牙 语、普通话、粤语、韩语、 越南语、俄语和海 地克里奥尔语口译。

为残疾的纳税人提供无障碍帮助热线。 需要关 于无障碍服务信息的纳税人请致电 833-690-0598。无障碍服务热线可以回答与当 前和未来的无障碍产品和服务有关的问题,这些 产品和服务可以通过替代媒体格式(例如,盲文 就绪、大字体、音频等)提供。无障碍帮助热线 不能进入您的国税局账户。有关税法、退税或账

户相关问题的帮助,请访问 IRS.gov/ LetUsHelp。

替代性媒体偏好选择。 9000 表、替代性媒体偏 好选择表或 9000(SP) 表允许您选择接收以下格 式的某些类型的书面信件。

  • 标准打印。

  • 大字体。

  • 盲文。

  • 音频 (MP3)。

  • 纯文本文件 (TXT)。

  • 盲文就绪文件 (BRF)。

灾害。 请前往 IRS.gov/DisasterRelief(英文) 来查看提供的灾害税务宽减。

获取税务表格和刊物。 转到 IRS.gov/Forms (英文) 浏览、下载或打印您可能需要的所有 表格、说 明和刊物。或者,您也可以前往 IRS.gov/OrderForms 下订单。

移动设备友好表格。 您需要一个 IRS 在线帐户 (OLA) 来填写需要签字的移动设备友好表格。您 可以选择在线提交表格或下载副本用于邮寄。您 需要您的文件扫描件来支持您的提交。前往 IRS.gov/MobileFriendlyForms(英文)了解更 多信息。

获得电子书格式的税务刊物和说明。 您也可以 在移动设备上下载和查看电子版的大多数的税务 刊物和说明(包括1040 表的说明)的电子书, 网址是 IRS.gov/eBooks (英文)。

IRS 电子书已使用 Apple 的 iBooks 对 iPad 进行了测试。我们的电子书没有在其他专门的电 子书阅读器上进行测试,电子书的功能可能无法 按预期操作。

访问您的在线账户(仅限个人纳税人)。 转到 IRS.gov/Account 安全访问有关您的联邦税收账 户的信息。

  • 浏览您所欠的金额并按纳税年度进行细 分。

  • 查看付款计划详情或申请新的付款计划。

  • 进行付款或查看 5 年的付款历史和任何待 付或计划的付款。

  • 查阅您的税务记录,包括您最近一次报税 的关键数据,和税收誊本。

  • 查阅国税局选定的通知的数字副本。

  • 批准或拒绝税务专业人员的授权请求。

获取您的报税表誊本。 通过在线帐户,您可以 访问各种信息,以在报税季节为您提供帮助。您 可以获得誊本,查看最近提交的纳税申报表,并 获得调整后的总收入。前往 IRS.gov/Account 创建或访问您的在线帐户。

税务专业人员账户。 该工具可让您的税务专业 人员提交授权请求以访问您的个人纳税人 IRS 在 线帐户 (OLA)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 IRS.gov/TaxProAccount(英文)。

使用直接存款。 e-file(电子报税) 并选择直接存 款是最安全、最简单的退税方式。这样以电子方 式安全地将您的退款直接转入您的财务帐户。直 接存款也避免了您的支票丢失、被盗、被毁坏或 被退而无法送回国税局的可能性。80% 的纳税 人选择使用直接存款退税。如果您没有银行账 户,请前往 IRS.gov/DirectDeposit以了解更多 关于哪里可以找到可以在线开户的银行或信用社 的信息。

报告和解决您的税务相关身份盗窃问题。

  • 有人窃取您的个人信息实施税务欺诈行为 时,便会发生税务相关身份盗窃。如果您 的 SSN 被用于提交欺诈性报税表或申请退 税或抵免,则您的税务会受到影响。

  • IRS 不会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息 (包括缩短 的链接)、电话或社交媒体渠道与纳税人联 系,索要或验证个人信息或财务信息。包 括索取信用卡、银行或其他金融账户的个 人识别号码 (PIN)、密码或类似信息。

• 转到 IRS.gov/IdentityTheft(IRS 身份盗窃 中心网页),获取纳税人、税务专业人员 和企业身份盗窃和数据安全保护相关的信 息。如果您的 SSN 遗失或被盗或者您怀疑 您是税务相关身份盗窃的受害人,您可以 了解您应当采取哪些步骤。

  • 获取身份保护 PIN (IP PIN)。IP PIN 为分配 给纳税人的六位数字,旨在帮助防止在欺 诈性的联邦所得税报税表上滥用他们的 SSN。若您有 IP PIN,就可以防止他人用 您的 SSN 提交报税表。要了解更多信息, 请转至 IRS.gov/IPPIN。

刊物 519 (2025) 第12 章 如何获取税收帮助 37

还您所欠的税收债务。有关折中要约计划 的更多信息,请转至 IRS.gov/OIC。

提交经修改过的税表。 请前往 IRS.gov/1040X 以获取信息和更新。

查看您的经修改过的税表的状态。 转到 IRS.gov/WMAR跟踪表格 1040-X 修改过的税表 的状态。

作为纳税人我有哪些权利?

纳税人权利法案描述了所有纳税人在与国税局打 交道时拥有的十项基本权利。转至 www.TaxpayerAdvocate.IRS.gov/Taxpayer- Rights(英文) 了解有关这些权利、这些权利 对您意味着什么以及它们如何适用于您可能遇到 的 IRS 特定情况的更多信息。 TAS 致力于保护 纳税人权利并确保 IRS 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实施税 法。

Exceptions & meaning →

美国境外纳税人援助

如果您在美国境外,您可以拨打 267-941-1000 (只限英语交流)。该号码非免费号码。

如果您希望致函而不是致电,请将信函寄 往: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nternational Accounts Philadelphia, PA 19255-0725 U.S.A.

居住在美国境外纳税人的其他联系方式可见 IRS.gov/uac/Contact-My-Local-Office- Internationally。

纳税人辩护服务处 (TAS) 如果您居住在美国境 外,可以致电 TAS:+15.15.56.46.827 或发送 电子邮件至 tas.international@irs.gov。根据您 所在的位置,您的呼叫将自动转至夏威夷或波多 黎各。如果您选择西班牙语,您的电话将转接至 波多黎各办事处寻求帮助。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联系纳税人辩护服务处: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Taxpayer Advocate Service 48 Carr 165 Km. 1.2 City View Plaza II Bldg. Guaynabo, PR 00968-8000

您可以拨打 TAS 免费电话:877-777-4778。 如果您在美国境外,若要了解 TAS 和联系人的 更多信息,前往 TaxpayerAdvocate.IRS.gov/ Get-Help/International/(英文)。

以下是纳税人权益服务处(国会设立的独立 组织)给您的信息。

纳税人权益服务处 (TAS) 可随时 为您提供帮助 何为纳税人权益服务处?

纳税人权益服务处 (TAS) 是国税局 (IRS) 内的一 个 独立 组织。 TAS 帮助纳税人解决与 IRS 的问 题,提出行政和立法建议以防止或纠正问题,并 保护纳税人的权利。我们努力确保每个纳税人都 受到公平对待,并确保您知悉并理解纳税人权利 法案规定的您的权利。我们是您在国税局的代言 人。

TAS 可以如何帮助我?

TAS 可以帮助您解决您无法自行与 IRS 解决的问 题。请务必首先尝试通过 IRS 解决您的问题,但 如果无法解决,请前往 TAS。我们的服务是免费 的。

  • TAS 帮助所有纳税人(及其代表),包括 个人、企业和免税组织。如果您的 IRS 问 题导致财务困难,如果您已尝试但无法与 IRS 解决您的问题,或者如果您认为 IRS 系 统、流程或程序无法正常工作,您可能有 资格获得 TAS 帮助。

  • 要随时获取有关一般税务主题的帮助,请 访问 www. TaxpayerAdvocate.IRS.gov

(英文)。该网站可以帮助您解决常见的 税务问题和情况,例如如果您在税表上犯 了一个错误或收到 IRS 的通知该怎么办。

SAMS上报告系统问题。 (请确保不要包 含任何个人身份信息。)

如何联系 TAS?

TAS 在每个州、哥伦比亚特区和波多黎各都设有 办事处。要查找您的当地权益服务处号码:

• 请访问 www.TaxpayerAdvocate.IRS.gov/ Contact-Us(英文),

  • 查看本地目录, 或

  • 拨打 TAS 免费电话 877-777-4778。

Exceptions & meaning →

!

CAUTION

从您提交修正税表之日起,最多需要 3 周时间方能显示在我们的系统中,处理 该报税表最多用时 16 周。

理解您收到的 IRS 通知或信函。 转到 IRS.gov/ Notices 查找有关回复 IRS 通知或信函的更多信 息。

IRS 文件上传工具。 您可以使用文件上传工具 通过 IRS.gov 在线安全上传所需文件,以数字方 式回复符合条件的 IRS 通知和信件。欲了解更多 信息,请访问 IRS.gov/DUT(英文)。

附表 LEP。 您可以使用附表 LEP (1040 表),即 "改变语言偏好的请求",来说明您希望以另一种 语言接收国税局的通知、信件或其他书面通信。 您可能不会立即收到所要求语言的书面通信。国 税局对 LEP 纳税人的承诺是于 2023 年开始提供 翻译的多年时间表的一部分。您将继续收到通 信,包括英语的通知和信件,直到它们被翻译成 您的首选语言。

与您的当地 TAC 联系。 记住,许多问题在 IRS.gov 上有答案,无需访问纳税人援助中心 (TAC)。转到 IRS.gov/LetUsHelp了解人们问得 最多的主题。如果您仍然需要帮助,当税务问题 无法通过网络或热线处理时, TAC 会提供税务 帮助。现在所有 TAC 都提供预约服务,所以您 可以提前获悉您可以得到您需要的服务,无需等 待很长时间。到访前,请转至 IRS.gov/TAC查 找最近的 TAC,并查询时间、可用服务和预约 选项。或者,您也可以在 IRS2Go 应用的 “Stay Connected(保持联系)”选项卡下, 选择“Contact Us(联系我们)”选项,然后 点击“Local Offices(本地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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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第12 章 如何获取税收帮助 刊物 519 (2025)

Exceptions & meaning →

常见问题

本节回答外国人经常询问的税收相 关问题。

就税收而言,税法定义居民与非税 法定义居民之间有何不同?

就税收而言,外国人指的是非美国 公民的个人。外国人分为税法定义 居民和非税法定义居民。税法定义 居民按其全球范围收入征税,与美 国公民一视同仁。仅基于非税法定 义居民的美国收入来源以及某些与 美国的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的外国 来源收入,向其征税。

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收入的 征税以及无密切关系收入征税间有 何不同?

这两类收入的不同之处在于,密切 相关的收入在允许的扣除之后,按 累进税率征税。这些税率适用于美 国公民和居民。无密切关系的收入 按 30%(或更低的协定税率)征 税。

本人是持有 “F-1”签证的学生。本 人得知本人是免税的人。这是否意 味着本人免缴美国税收?

“exempt individual (免税的人)” 不指免缴美国税收的人。您被称为 “免税的人”,是因为作为持 “F” 签证临时在美国居住的学生,您在 确定自己是否为通过 实际居住测试 的税法定义居民时,不必计算您在 前 5 年作为学生在美国的日期。请 参阅第 1 章。

本人是税法定义的居民。本人是否 能够申请任何协定福利?

通常,您作为税法定义居民,不能 申请税收协定福利。但是,存在例 外情形。参见 税收协定的效力 该内 容载于第 1 章。另请参见 税法定义 居民 该内容载于上文 一些典型税收 协定优惠, 该内容载于第 9 章。

本人是没有被抚养人的非税法定义 居民。本人在一家美国公司做临时 工。本人要提交什么报税表?

如果您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或 者有预扣金额不足缴纳税收的任何 其他美国来源收入,您必须提交表 格 1040-NR。

本人于去年 6 月 30 日来到美国。本 人持有 H-1B 签证。本人的纳税身份 是什么?税法定义的居民还是非税 法定义的居民?本人要提交什么报 税表?

去年,您的身份属于双重身份外籍 人士。通常而言,由于您在美国境 内居住 了183 天或以上,所以您已

经通过实际居住测试,您作为居民 须纳税。但是,对于您未在美国居 住的年度部分时间,您为非税法定 义居民。请提交 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请在该纳税申报表顶部的 “Other”(其他)复选框处打勾, 并在旁边的填写行上注明 “Dual Status Return ” (双重身份申报 表)。请附上一份声明,列示您在 该年度作为非税法定义居民期间所 取得的美国来源收入。您可以使用 表格 1040-NR 作为该声明文件。请 在该表格顶部的 “Other” 复选框 处打勾,并在旁边的填写行上注明 “Dual Status Stmt”(双重身份声 明)。请参见第 1 章 居住第一年 , 了解如何确定您的居住开始日期的 规则。

本人的表格 1040-NR 何时到期?

如果您是员工,收到应预扣美国所 得税的工资,则您通常必须在您的 纳税年度结束后第 4 个月第 15 天提 交报税表。如果您提交 2025 日历年 的报税表,则您的报税表在 2026 年 4 月 15 日到期。

如果您不是收到应预扣美国所得 税的工资的员工,则您必须在您的 纳税年度结束后第 6 个月第 15 天提 交报税表。对于 2025 日历年,请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前提交您的报税 表。若要了解 何时提交 以及 何处提 交的更多信息,参见第 7 章。

本人配偶为非税法定义居民。其是 否需要社会保险号码?

在报税表、报表和其他税务相关文 件上必须提供 社会保险号码 (SSN)。如果您的配偶没有并且没资 格获得 SSN,其必须申请纳税人识 别号码 (ITIN)。

如果您是美国公民或居民,您选 择将您的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视为 税法定义居民,并提交联合报税 表,则您的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需 要 SSN 或 ITIN。被申请为被抚养人 的外国人配偶也必须提供 SSN 或 ITIN。

参见第 5 章 识别号码 ,了解更 多信息。

本人是非税法定义居民。本人能够 与配偶提交联合报税表?

通常,如果在纳税年度任何时间任 何配偶为非税法定义居民,您作为 已婚人士不能提交联合报税表。

但是,与美国公民或居民结婚的 非税法定义居民可以选择被视为税 法定义居民,可以提交联合报税 表。若要了解本选择的更多信息, 参见 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视为税法 定义居民身份, 该内容载于第 1 章。

本人持有 H-1B 签证,配偶持有 “F-1”签证。去年我们两人都居住 在美国,都有收入。我们应该提交 哪类报税表?我们要提交单独报税 表还是联合报税表?

假如您们二人去年全年都持有这两 种签证,并且您是税法定义居民, 如 果您配偶在美国做学生的时间不超 过5 年,那您配偶是非税法定义居 民。如果您配偶选择在全年视为税 法定义居民, 您和配偶可以在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 上提交联合报 税表。参见 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视 为税法定义居民身份, 该内容载于 第 1 章。如果您配偶 作出这一选 择,您必须在 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 上提交单独报税表。您配 偶必须提交 表格 1040-NR。

请问 “dual-resident taxpayer (双 重身份居民纳税人) ” 是否与 “dual-status taxpayer (双重身份 纳税人)”相同?

不,双重身份居民纳税人是指同时 在美国和另一个国家的税法下居民 的纳税人。参见 税收协定的效力 该 内容载于第 1 章。但您在同一 年 度,既是税法定义居民又是非税法 定义居民,您就是 双重身份外国 人 。若要了解确定双重身份纳税年 度的美国所得税责任的信息,参见 第 6 章。

本人是非税法定义居民,通过美国 经纪公司在美国股票市场投资。股 息和资本收益是否应纳税?如果要 纳税,如何征税?

如果股息和资本收益与美国贸易或 业务密切相关,以下规则适用。

  • 如果您在一年内在美国居住 183 天以下,通常资本收益无 需纳税。参见第 4 章 “销售或

交换资本资产”,了解更多信 息和例外情形。

  • 股息通常按 30%(或较低协 定)税率征税。经纪公司或股 息支付人应从源头扣缴此项税 收。如果不按正确税率预扣税 款,您必须提交 表格 1040-NR,才能收到退税或缴 纳任何附加应缴税收。

如果资本收益和股息与美国贸易 或业务密切相关,应根据适用于美 国公民和居民的相同规则和税率, 对该等资本收益和股息征税。

本人是非税法定义居民。本人收到 美国社会安全福利。本人的福利是 否应纳税?

如果您是非税法定义居民,您收到 的 85% 任何美国社会安全福利(以 及 1 级铁路退休福利同等部分), 须按 30% 均一税率(除非免税)或

更低的协定税率缴税。参见第 4 章 30% 税收 。

本人的奖学金是否要缴税?

如果您是非税法定义居民,并且奖 学金不是来自美国来源,则该奖学 金不缴纳美国税收。参见第 2 章 奖 学金、助学金、奖金和奖励 ,确定 该奖学金是否来自美国。

如果您的奖学金来自美国,或者 您是税法定义居民,您的奖学金须 根据以下规则缴纳美国税收。

  • 如果您是学位候选人,您可以 从您的收入扣除部分奖学金, 这部分用于支付教育机构要求 您支付的学费、杂费、书本 费、用品和设备费。但是,您 用于支付其他支出的这部分奖 学金,例如房屋和住宿支出, 应缴纳税收。参见第 3 章 奖学

金和研究人员补助金,了解更 多信息。

  • 如果您不是学位候选人,您的 奖学金应缴税收。

本人是非税法定义居民。本人是否 可以申请标准扣除额?

非税法定义居民不能申请标准扣除 额。但是,参见下文 来自印度的留 学生和业务学徒该内容载于第 5 章 逐项列举扣除额 ,了解例外情形。

本人是双重身份纳税人。本人是否 可以申请标准扣除额?

您不能申请 表格 1040 或表格 1040-SR 上允许的标准扣除额。但 是,您可以逐项列举任何可免税扣 减额。

本人提交 表格 1040-NR。本人是否 可以申请逐项列举扣除额?

非税法定义居民可以申请税法定义 居民可以申请的逐项列举扣除额。 但是,非税法定义居民只有拥有与 美国贸易或业务密切相关收入,才 可以申请逐项列举的扣除额。参见 第 5 章 逐项列举扣除额。

本人单身,有一个需要抚养的子 女。本人在 2025 年是双重身份外国 人。本人是否能在本人的 2025 年报 税表上申请低收入家庭福利优惠?

如果您在一年内任何时间内是非税 法定义居民,您不能申请低收入家 庭福利优惠。参见第 6 章 ,了解 双 重身份外国人的信息。

本人是非税法定义居民外国学生。 本人是否可以在本人的 表格 1040-NR 上申请教育抵免?

519 号刊物 (2025) 39

果您不能从雇主获得全额退税,请 使用表格 843 向国税局 申请退税。 请勿使用表格 843 申请附加医疗保 险税退税。参见第 8 章 预扣税款退 税出错 。

本人是外国人,即将离开美国。离 开前,本人必须提交什么报表?

外国人离开美国前,通常必须取得 合规证书。此文件亦俗称为 sailing permit or departure permit (出航 或离境许可证), 是离境前必须提交的 所得税表的一部分。在提交 表格 1040-C 或表格 2063 后,您就会收

到出航许可证或离境许可证。第 11 章以及 1040-C 表格说明(英文)对 这些表格 予以讨论。

本人离开美国时,提交 表格 1040-C。本人是否必须提交年度美 国报税表?

表格 1040-C 不是年度美国所得税报 税表。如果法律要求提供所得税报 税表,则即使您已经提交表格 1040-C,您也必须提交该报税表。 第 5 章以及 第 7 章 讨论提交年度美 国所得税报税表的事宜。

如果您在一年内任何时间内是非税 法定义居民,通常,您不能申请教 育抵免。但是,如果您已婚,并选 择与下述美国公民或居民配偶提交 联合报税表,您有资格享有这些抵 免。参见 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视为 税法定义居民身份, 该内容载于第 1 章。

本人是非税法定义居民,持“J”签 证临时在美国工作。本人是否需要 缴纳社会安全税和医疗保险税?

通常,您作为《移民和国籍法》第 101(a)(15) 节 (F)、(J)、(M) 或 (Q)

款下的非移民,以非税法定义居民 身份临时在美国履行的服务,如果 您履行服务是为了实现您获准进入 美国的目的,则不属于社会安全计 划的涵盖范围。参见第 8 章 社会安 全税和医疗保险税。

本人是非税法定义居民外国学生。 从本人工资扣除的社会保险税出 错。本人如何获得这些税收的退 税?

如果从不需缴纳社会安全税或医疗 保险税的工资预扣这些税收出错, 请联系预扣税的雇主获得退税。如

40 519 号刊物 (2025)

Exceptions & meaning →

附件 A—学生税收协定豁免程序

定,本报酬具备资格豁免预扣 联邦所得税,其金额在任何纳 税年度不超过 5,000 美元(如 果您是政府资助不超过 1 年学 习计划参与者,则为 10,000 美元)。

  1.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美国教育 机构开始学习前最后一次抵达 美国的日期]。5,000 美元协定 豁免只适用于从本人到达的纳 税年度开始 5 个纳税年度内支 付的报酬。

埃及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埃及居民。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 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在美国暂居,主要是目的 是在 [填写您就读的 大学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的名 称]学习或培训;。

  3.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个人服 务的报酬。根据美国和埃及之 间的税收协定,该报酬符合免 预扣联邦所得税的资格,在任 何纳税年度,金额不超过 3,000 美元(如果您是政府资 助的不超过 1 年的学习项目的 参与者,则为 10,000 美 元)。在本人抵达美国日期 前,之前没有根据该协定为作 为教师、研究人员或学生获得 的收入申请所得税豁免。

  4.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美国教育 机构开始学习前最后一次抵达 美国的日期]。3,000 美元协定 豁免只适用于从包括本人抵达 日期在内的 5 个纳税年度期间 支付的报酬,以及作为全日制 学生完成作为公认教育机构的 研究生或专业学位候选人的教 育要求必要的时间段。

法国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法国居民。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 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在美国暂居,主要是目的 是在 [填入认可大 学、学院、学校或其他教育机 构的名称]。

  3.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个人服 务的报酬。根据美国和法国之 间的税收协定,该报酬具备豁 免预扣联邦所得税的资格,在 任何纳税年度,金额不超过 5,000 美元。在本人抵达美国 日期前,之前没有根据该协定 为作为教师、研究人员或学生 获得的收入申请所得税豁免。

  4. 本人只在美国居住合理的或通 常必要的时间来实现本次访问 的目的。

  5.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美国教育 机构开始学习前最后一次抵达 美国的日期]。协定豁免仅适 用于在 5 个纳税年度支付的报 酬。

德国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德国居民。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 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暂居美国,作为在 [填入认可大学、学 院、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名 称]接受全日制学习或培训的 学生或业务学徒; 或者,本 人暂居美国,作为

[填写提供补助金、津贴或奖 励的非营利组织或政府机构名 称]助学金、津贴或奖励的接 受者。

  1.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被抚养 人个人服务的报酬。根据美国 和德国之间的税收协定,该报 酬具备豁免预扣联邦所得税的 资格,在任何应税年度,金额 不超过 9,000 美元,但是该服 务是为了补充原本可用于本人 的生活、教育或培训方面的资 金。

  2.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美国教育 机构开始学习前最后一次抵达 美国的日期]。协定豁免只适 用于从本人到达的纳税年度开 始 4 个纳税年度内支付的报 酬。

冰岛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冰岛居民。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 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在美国暂居,主要是目的 是在 [填写您就读的 大学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的名 称]学习;;或者,本人暂居 美国,接受专业培训或学习或 做研究,作为 [填写 提供补助金、津贴或奖励的非 营利组织或政府机构名称]助 学金、津贴或奖励的接受者。

  3.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服务的 报酬。根据美国和冰岛之间的 税收协定,该报酬具备豁免预 扣联邦所得税的资格,在任何 应税年度,金额不超过 9,000 美元。

  4.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美国教育

本附件包含以下声明,非税法定义 居民外籍学生和实习生必须与 表格 8233 一同提交,申请被抚养人个人 服务报酬的预扣税款的税收协定豁 免。对于未列的协定国家,以类似 于其他协定的格式随附声明。参见 第 8 章 了解预扣税相关的更多信 息。

比利时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比利时居民。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 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目前在美国接受教育或培 训。

  3.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个人服 务的报酬。根据美国和比利时 之间的税收协定,该报酬符合 免预扣联邦所得税的资格,在 任何纳税年度,金额不超过 9,000 美元。

  4.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学习 或培训前最后一次抵达美国的 日期]。对于为了获得从事专 业或职业专长所需的培训而临 时居住在美国的受训者,协定 免税只适用于在 2 年内支付的 报酬。

保加利亚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保加利亚居民。本人不是美国 公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 移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在美国暂居,主要是目的 是在 [填写您就读的 大学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的名 称]学习, 或者接受培训,从 事专业或职业工作。

  3.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个人服 务的报酬。根据美国和保加利 亚之间的税收协定,该报酬符 合免预扣联邦所得税的资格, 在任何纳税年度,金额不超过 9,000 美元。

  4.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学习 或培训前最后一次抵达美国的 日期]。协定对培训的豁免仅 适用于在 2 年期间支付的报 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本人不 是美国公民。

  2. 本人目前在美国仅接受教育或 培训。

  3.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个人服 务的报酬。根据美国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之间的税收协定,该 报酬符合免预扣联邦所得税的 资格,在任何纳税年度,金额 不超过 5,000 美元。

  1.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学习 或培训前最后一次抵达美国的 日期]。本人申请免税,只适 用于完成教育或培训所需的合 理期间。

塞浦路斯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塞浦路斯居民。本人不是美国 公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 移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在美国暂居,主要是目的 是在 [填写您就读的 大学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的名 称]学习,。

  3.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个人服 务的报酬。根据美国和塞浦路 斯之间的税收协定,该报酬符 合免预扣联邦所得税的资格, 在任何纳税年度,金额不超过 2,000 美元(如果您是政府资 助的不超过 1 年的学习项目的 参与者,则为 10,000 美 元)。在本人抵达美国日期 前,之前没有根据该协定为作 为学生获得的收入申请所得税 豁免。

  4.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美国教育 机构开始学习前最后一次抵达 美国的日期]。2,000 美元协定 豁免只适用于从包括本人抵达 日期在内的 5 个纳税年度期间 支付的报酬,以及作为全日制 学生完成作为公认教育机构的 研究生或专业学位候选人的教 育要求必要的附加时间段。

捷克共和国、爱沙尼 亚、拉脱维亚、立陶宛 和斯洛伐克共和国

  1. 本人在抵达美国日期 [填写您据其协定申 请豁免的国家名称] 的居民。 本人不是美国公民。本人尚未 合法取得作为移民在美国永久 居住的特权。

  2. 本人在美国暂居,主要是目的 是在 [填写您就读的 大学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的名 称]学习或培训;; 或者,本 人暂居美国,作为

[填写提供补助金、津贴或奖 励的非营利组织或政府机构名 称]助学金、津贴或奖励的接 受者。

  1.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服务的 报酬。根据美国和

[填入国家名称] 之间的税收协

519 号刊物 (2025) 41

斯洛文尼亚和委内瑞拉

  1. 本人在抵达美国日期

[填写您据其协定申 请豁免的国家名称]之间的税 收协定,该报酬具备豁免预扣 联邦所得税的资格, 的居 民。本人不是美国公民。本人 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民在美国 永久居住的特权。

  1. 本人在美国暂居,主要是目的 是在 [填写您就读的 大学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的名 称]学习或培训。

  2.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服务的 报酬。根据美国和

[填写您据其协定申请豁免的 国家名称]之间的税收协定, 该报酬具备豁免预扣联邦所得 税的资格, 在任何应税年 度,金额不超过 5,000 美元。

  1.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美国教育 机构开始学习前最后一次抵达 美国的日期]。协定豁免只适 用于从包括本人抵达日期在内 的 5 个应税年度期间支付的报 酬,以及作为全日制学生完成 作为公认教育机构的研究生或 专业学位候选人的教育要求必 要的时间段。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居民。本人 不是美国公民。本人尚未合法 取得作为移民在美国永久居住 的特权。

  2. 本人在美国暂居,主要是目的 是在 [填写您就读的 大学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的名 称]学习的目的。

  3.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个人服 务的报酬。根据美国与特立尼 达和多巴哥之间的税收协定, 该报酬具备豁免预扣联邦所得 税的资格,在任何应税年度, 金额不超过 2,000 美元(或 者,如果您正在接受培训,取 得从事某一专业或专业的资 格,则金额不得超过 5,000 美 元)。在本人抵达美国日期 前,之前没有根据该协定为作 为教师、研究人员或学生获得 的收入申请所得税豁免。

  4. 本人只在美国居住合理的或通 常必要的时间来实现本次访问 的目的。

  5.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美国教育 机构开始学习前最后一次抵达 美国的日期]。协定豁免仅适 用于在 5 个纳税年度支付的报 酬。

机构开始学习前最后一次抵达 美国的日期]。协定豁免只适 用于从本人到达的纳税年度开 始 5 个纳税年度内支付的报 酬。

印度尼西亚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印度尼西亚居民。本人不是美 国公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 为移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 权。

  2. 本人在美国暂居,仅为在 [填写您就读的大学 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的名称] 学习的目的;本人暂居美国, 作为 [填写提供补助 金、津贴或奖励的非营利组织 或政府机构名称]助学金、津 贴或奖励的接受者, 主要是 目的是学习、研究或训练。

  3.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服务的 报酬。根据美国和印度尼西亚 之间的税收协定,该报酬有资 格豁免预扣联邦所得税,其数 额在任何纳税年度不超过 2,000 美元,但是该等服务是 就本人的学习而履行的,对于 维持本人的生活非常有必要。

  4.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美国教育 机构开始学习前最后一次抵达 美国的日期]。协定豁免只适 用于从本人到达的纳税年度开 始 5 个纳税年度内支付的报 酬。

以色列、菲律宾和泰国

  1. 本人在抵达美国日期

[填写您据其协定申 请豁免的国家名称] 的居民。 本人不是美国公民。本人尚未 合法取得作为移民在美国永久 居住的特权。

  1. 本人在美国暂居,主要是目的 是在 [填写您就读的 大学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的名 称]学习;。

  2.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个人服 务的报酬。根据美国和

[填写您据其协定申 请豁免的国家名称]之间的税 收协定,该报酬具备豁免预扣 联邦所得税的资格, 在任何 应税年度,金额不超过 3,000 美元。在本人抵达美国日期 前,之前没有根据该协定为作 为教师、研究人员或学生获得 的收入申请所得税豁免。

  1.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美国教育 机构开始学习前最后一次抵达 美国的日期]。协定豁免只适 用于从本人到达的纳税年度开 始 5 个纳税年度内支付的报 酬。

韩国、挪威、波兰和罗 马尼亚

  1. 本人在抵达美国日期

[填写您据其协定申 请豁免的国家名称]之间的税 收协定,该报酬具备豁免预扣 联邦所得税的资格, 的居 民。本人不是美国公民。本人 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民在美国 永久居住的特权。

  1. 本人在美国暂居,主要是目的 是在 [填写您就读的 大学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的名 称]学习;。

  2.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个人服 务的报酬。根据美国和

[填写您据其协定申 请豁免的国家名称]之间的税 收协定,该报酬具备豁免预扣 联邦所得税的资格, 在任何 纳税年度,金额不超过 2,000 美元。在本人抵达美国日期 前,之前没有根据该协定为作 为教师、研究人员或学生获得 的收入申请所得税豁免。

  1.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美国教育 机构开始学习前最后一次抵达 美国的日期]。协定豁免只适 用于从本人到达的纳税年度开 始 5 个纳税年度内支付的报 酬。

摩洛哥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摩洛哥居民。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 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在美国暂居,主要是目的 是在 [填写您就读的 大学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的名 称]学习;。

  3.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个人服 务的报酬。根据美国和摩洛哥 之间的税收协定,该报酬具备 豁免预扣联邦所得税的资格, 在任何应税年度,金额不超过 2,000 美元。在本人抵达美国 日期前,之前没有根据该协定 为作为学生获得的收入申请所 得税豁免。

  4.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美国教育 机构开始学习前最后一次抵达 美国的日期]。协定豁免只适 用于从本人到达的纳税年度开 始 5 个纳税年度内支付的报 酬。

荷兰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荷兰居民。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 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在美国暂居,主要是目的 是在 [填写您在美国

学习的认可大学、学院或学校 的名称]全日制学习。

  1.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个人服 务的报酬。根据美国和荷兰之 间的税收协定,该报酬具备豁 免预扣联邦所得税的资格,在 任何应税年度,金额不超过 2,000 美元。

  2.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美国教育 机构开始学习前最后一次抵达 美国的日期]。本人申请免 税,只适用于完成本人的教育 所需的合理期间。

巴基斯坦

  1. 本人是一名巴基斯坦居民。本 人不是美国公民。本人未被合 法授予作为移民永久居住在美 国的特权,否则在相关纳税年 度不会视为税法定义居民。

  2. 本人暂居美国,仅作为 [填写您在美国学习 的认可大学、学院或学校的名 称]的学生。

  3.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个人服 务的报酬。根据美国和巴基斯 坦之间的税收协定,该报酬具 备豁免预扣联邦所得税的资 格,在任何应税年度,金额不 超过 5,000 美元。

葡萄牙和西班牙

  1. 本人在抵达美国日期

[填写您据其协定申 请豁免的国家名称]之间的税 收协定,该报酬具备豁免预扣 联邦所得税的资格, 的居 民。本人不是美国公民。本人 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民在美国 永久居住的特权。

  1. 本人在美国暂居,主要是目的 是在 [填写您就读的 大学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的名 称]学习或培训;; 或者,本 人暂居美国,作为

[填写提供补助金、津贴或奖 励的非营利组织或政府机构名 称]助学金、津贴或奖励的接 受者。

  1.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服务的 报酬。根据美国和

[填入国家名称] 之间的税收协 定,该报酬具备豁免预扣联邦 所得税的资格,在任何应税年 度,金额不超过 5,000 美元。

  1.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美国教育 机构开始学习前最后一次抵达 美国的日期]。协定豁免只适 用于从本人到达的纳税年度开 始 5 个纳税年度内支付的报 酬。

42 519 号刊物 (2025)

突尼斯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突尼斯居民。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 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在美国暂居,主要是目的 是在 [填写您就读的

大学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的名 称]全日制学习、培训或研 究。

  1. 本人将收到在美国履行服务的 报酬。根据美国和保加利亚之 间的税收协定,该报酬具备豁

免预扣联邦所得税的资格,在 任何应税年度,金额不超过 4,000 美元。

  1.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美国教育 机构开始学习前最后一次抵达

美国的日期]。协定豁免只适 用于从本人到达的纳税年度开 始 5 个纳税年度内支付的报 酬。

519 号刊物 (2025) 43

Exceptions & meaning →

附件 B—教师和研究人员税收协定免税程序

  1. 本人已接受美国政府(或其政 治分区或地方当局)或美国大 学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的邀 请,出于在以下机构从事教学 或研究的目的前往美国预计不 超过 2 年 [填写教育 机构的名称],这是一家认可 的教育机构。本人将因本人的 教学或研究活动获得报酬。

  2.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年内期 间)获得的教学或研究报酬, 根据美国与 [填写您 据其协定申请豁免的国家名 称]之间的税收协定,该报酬 具备豁免预扣联邦所得税的资 格。在本人抵达美国日期前, 之前没有根据该协定为作为教 师、研究人员或学生获得的收 入申请所得税豁免。

  1.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是为了 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而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私人利益。

  2.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或研究服务前最后 一次抵达美国的日期]。协定 豁免仅适用于从该日期开始的 2 年内获得的报酬。

法国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法国居民。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 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已接受美国政府或美国大 学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或研究 机构的邀请,主要目的是在以 下机构从事教学或研究

[填写教育机构或研 究机构的名称]。本人将因本 人的教学或研究活动获得报 酬。

  1.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年内期 间)获得的教学或研究报酬, 根据美国和法国之间的税务协 定,有资格豁免预扣联邦税。 在本人抵达美国日期前,之前 没有根据该协定为作为教师、 研究人员或学生获得的收入申 请所得税豁免。

  1.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是为了 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而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私人利益。

  2.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或研究服务前最后 一次抵达美国的日期]。协定 豁免仅适用于从该日期开始的 2 年内获得的报酬。

本附件包含以下声明,非税法定义 居民外籍教师和研究人员必须与 表 格 8233 一同提交这些声明,申请 被抚养人个人服务报酬的预扣税款 的税收协定豁免。对于未列的协定 国家,以类似于其他协定的格式随 附声明。参见 第 8 章 了解预扣税相 关的更多信息。

比利时

  1. 本人是一名比利时居民。本人 不是美国公民。本人尚未合法 取得作为移民在美国永久居住 的特权。

  2. 本人出于教学或从事研究目的 访问美国 [填入您从 事教学或研究所在的教育或研 究机构的名称] 为期不超过 2 年。本人将因本人的教学或研 究活动获得报酬。

  3.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期间 内)因这些活动获得的教学或 研究报酬,根据美国和比利时 之间的税收协定,具备资格豁 免预扣联邦税收。

  4.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是为了 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而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私人利益。

  5.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或研究前最后一次 抵达美国的日期]。协定豁免 仅适用于从该日期开始的 2 年 内获得的报酬。

保加利亚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保加利亚居民。本人不是美国 公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 移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访问美国出于在

[填写大学、院校或 其他认可教育机构或研究机构 的名称]教学或开展研究目 的,。本人将因本人的教学或 研究活动获得报酬。

  1.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期间 内)因这些活动获得的教学或 研究报酬,根据美国和保加利 亚之间的税收协定,具备资格 豁免预扣联邦税收。

  1.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是为了 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而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私人利益。

  2.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在开始申请豁 免的服务前最后抵达美国的日 期]。协定豁免仅适用于从该 日期开始的 2 年内支付的报 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本人不 是美国公民。

  2. 本人访问美国主要出于在

[填写您从事教学或 研究所在教育机构的名称]教 学、授课或进行研究的目的, 这些机构是经认证的教育、科 研机构。本人将因本人的教 学、授课或研究活动获得报 酬。

  1.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期间内) 因教学、授课或研究获得的报 酬,根据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之间的税收协定,具备资格 豁免预扣联邦税收。在本人抵 达美国日期前,之前没有根据 该协定为作为教师、讲师、研 究人员或学生获得的收入申请 所得税豁免。

  1.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是为了 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而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私人利益。

  2.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您的 教学、授课或研究活动前最后 一次抵达美国的日期]。协定 豁免仅适用于从该日期开始的 最大累计 2 年期内获得的报 酬。

独立国家联合体

与前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签 订的协定对于以下国家仍然有效: 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 格鲁吉亚、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 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 兹别克斯坦。

  1. 本人是 [填入国家名 称]的居民。 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

  2. 本人已接受美国政府机关或机 构、或美国教育机构或科研机 构的邀请,以在 [填 写政府机关或机构、教育机构 或科研机构、或主办专业会议 的组织的名称] 从事教学、研 究或参加科学、技术或专业会 议为主要目的,前往美国,这 些机构是政府机关或机构、教 育机构或科研机构、或主办专 业会议的组织。本人将因本人 的教学、研发或会议活动获得 报酬。

  3.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期间内) 因教学、研发或会议获得的报 酬,根据美国和前苏联之间的 税收协定,具备资格豁免预扣 联邦税收。在本人抵达美国日 期前,之前没有根据该协定为 作为教师、研究人员、与会人

员或学生获得的收入申请所得 税豁免。

  1.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不是为 了私人或美国商业企业或

[填入国家名称]外国 贸易组织的利益,除非研究是 在政府间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进 行的。

  1.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或研究服务前最后 一次抵达美国的日期]。协定 豁免仅适用于从该日期开始的 2 年内获得的报酬。

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 共和国

  1. 本人在抵达美国日期

[填写您据其协定申 请豁免的国家名称]之间的税 收协定,该报酬具备豁免预扣 联邦所得税的资格, 的居 民。本人不是美国公民。本人 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民在美国 永久居住的特权。

  1. 本人访问美国出于在

[填写教育机构或科 研机构的名称],这些机构是 经认证的教育、科研机构。本 人将因本人的教学或研究活动 获得报酬。

  1.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年内期 间)获得的报酬,根据美国和

[填写您据其协定申 请豁免的国家名称]之间的税 收协定,该报酬具备豁免预扣 联邦所得税的资格。在本人抵 达美国日期前,之前没有根据 该协定为作为教师、研究人员 或学生获得的收入申请所得税 豁免。

  1.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是为了 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而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私人利益。

  2.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研究或会议服务 前最后一次抵达美国的日 期]。协定豁免仅适用于从该 日期开始的 2 年内获得的报 酬。

埃及、韩国、菲律宾、 波兰和罗马尼亚

  1. 本人在抵达美国日期 [填写您据其协定申 请豁免的国家名称]之间的税 收协定,该报酬具备豁免预扣 联邦所得税的资格 的居民。 本人不是美国公民。本人尚未 合法取得作为移民在美国永久 居住的特权。

44 519 号刊物 (2025)

德国

  1. 本人是一名德国居民。本人不 是美国公民。本人尚未合法取 得作为移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 特权。

  2. 本人是一名教授或教师,出于 进修、教学或研究目的访问美 国 [填写认可大学、 学院、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或公共研究机构或其他从事公 益研究机构的名称]。本人将 因本人的教学、研发或研究活 动获得报酬。

  3.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年内 期间)获得的教学、研发或研 究报酬,根据美国和德国之间 的税务协定,有资格豁免预扣 联邦税。本人之前没有根据该 协定,为紧接之前一段时间内 作为学生、学徒或实习生获得 的收入申请所得税豁免。(但 是,如果在该外国人作为学 生、学徒或实习生申请福利的 时期之后,该人回到德国并恢 复实际居住状态,然后再回到 美国作为教师或研究人员,则 该人可以申请本协定的福 利。)

  1.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是为了 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而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私人利益。

  2.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在开始申请豁 免的服务前最后抵达美国的日 期]。协定豁免仅适用于从该 日期开始的 2 年内支付的报 酬。

希腊

  1. 本人是一名希腊居民。本人不 是美国公民。本人未被合法授 予作为移民永久居住在美国的 特权(否则在相关纳税年度不 会视为税法定义居民)。

  2. 本人是一名教授或教师,出于 教学目的访问美国

[填写您从事教学所在的教育 机构的名称],这是一家教育 机构。本人将因本人的教学活 动获得报酬。

  1.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年内期 间)获得的教学报酬,根据美 国和希腊之间的税务协定,有 资格豁免预扣联邦税。在本人 抵达美国日期前,之前没有根 据该协定为作为教师或学生获 得的收入申请所得税豁免。

  2.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服务前最后一次抵 达美国的日期]。协定豁免仅 适用于从该日期开始的 3 年内 获得的报酬。

印度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印度居民。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 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访问美国出于在

[填写大学、院校或 其他认可教育机构的名称]教 学或开展研究目的。本人将因 本人的教学或研究活动获得报 酬。

  1.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年内 期间)获得的教学或研发报 酬,根据美国和印度之间的税 务协定,有资格豁免预扣联邦 税。

  1.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是为了 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而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私人利益。

  2.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在开始申请豁 免的服务前最后抵达美国的日 期]。协定豁免仅适用于从该 日期开始的 2 年内支付的报 酬。

印度尼西亚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印度尼西亚居民。本人不是美 国公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 为移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 权。

  2. 本人已收到以下机构的邀请 [填写大学、院校、 学校或其他类似教育机构的名 称] 仅出于在该教育机构从事 教学或研究的目的前往美国。 本人将因本人的教学或研究活 动获得报酬。

  3.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年内 期间)获得的教学或研究报 酬,根据美国和印度尼西亚之 间的税务协定,有资格豁免预 扣联邦税。本人下款指定日期 前,之前没有根据该协定为作 为教师或研究人员获得的收入 申请所得税豁免 。

  4.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或研究服务前抵达 美国的日期]。协定豁免仅适 用于从该日期开始的 2 年内支 付的报酬。

  5.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是为了 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而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私人利益。

以色列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以色列居民。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 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已接受美国政府(或其政 治分区或地方当局)或美国大 学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的邀 请,出于在以下机构从事教学 或研究的目的前往美国预计不 超过 2 年 [填写教育 机构的名称],该机构是经认 可的教育机构。本人将因本人 的教学或研究活动获得报酬。

  3.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年内期 间)获得的教学报酬,根据美 国和以色列之间的税务协定, 有资格豁免预扣联邦税。在本 人抵达美国日期前,之前没有 根据该协定为作为教师、研究 人员或学生获得的收入申请所 得税豁免。

  1.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是为了 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而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私人利益。

  2.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或研究服务前最后 一次抵达美国的日期]。协定 豁免仅适用于从该日期开始的 2 年内获得的报酬。

意大利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意大利居民。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本人尚未取得作为移民在 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是一名教授或教师,出于 教学或开展研究目的访问美国

[填写您从事教学所 在的教育或医疗机构的名 称],它是主要由政府来源资 助的认可教育机构或医疗机 构。本人将因本人的教学或研 究活动获得报酬。

  1.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年内期 间)获得的报酬,根据美国和 意大利之间的税务协定,有资 格豁免预扣联邦税。在本人抵 达美国日期前,之前没有根据 该协定为作为教师、研究人员 或学生获得的收入申请所得税 豁免。

  1.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是为了 公众利益而进行的,而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私人利益。

  2.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或研究服务前最后 一次抵达美国的日期]。协定 豁免仅适用于从该日期开始的 2 年内获得的报酬。

牙买加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牙买加居民。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 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访问美国出于在

[填写您从事教学所

在的教育或研究机构的名称] 从事不超过 2 年教学或研究工 作的目的,该机构是认可教育 机构。本人将因本人的教学或 研究活动获得报酬。

  1.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年内期 间)获得的报酬,根据美国和 牙买加之间的税务协定,有资 格豁免预扣联邦税。在本人抵 达美国日期前,之前没有根据 该协定为作为教师、研究人员 或学生获得的收入申请所得税 豁免。

  1.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或研究服务前最后 一次抵达美国的日期]。协定 豁免仅适用于从该日期开始的 2 年内支付的报酬。

卢森堡

  1. 本人是一名卢森堡居民。本人 不是美国公民。本人尚未合法 取得作为移民在美国永久居住 的特权。

  2. 本人已收到以下机构的邀请

[填写您从事教学所 在的教育或研究机构的名 称],这是一家认可教育机 构,出于在该机构从事研究的 目的前往美国。 本人将因本 人的教学或研究活动获得报 酬。

  1.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年内期 间)获得的报酬,根据美国和 卢森堡之间的税务协定,有资 格豁免预扣联邦税。在本人抵 达美国日期前,之前没有根据 该协定为作为教师、研究人员 或学生获得的收入申请所得税 豁免。

  1. 本人所做的所有研究,都不以 使用或传播结果赚取利润的方 式为任何人牟利。

  2.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服务前最后一次抵 达美国的日期]。协定豁免仅 适用于从该日期开始的 2 年内 获得的报酬。

荷兰

  1. 本人是一名荷兰居民。本人不 是美国公民。本人尚未合法取 得作为移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 特权。

  2. 本人出于教学或从事研究目的 访问美国 [填写您从 事教学所在的教育或研究机构 的名称] 为期不超过 2 年。本 人将因本人的教学或研究活动 获得报酬。

  3.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期间内) 因这些活动获得的教学或研究

519 号刊物 (2025) 45

豁免预扣联邦税。在本人抵达 美国日期前,之前没有根据该 协定为作为教师、研究人员或 学生获得的收入申请所得税豁 免。

  1.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是为了 公众利益而进行的,而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私人利益。

  2.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或研究服务前最后 一次抵达美国的日期]之间的 税务协定,有资格豁免预扣联 邦税。协定豁免仅适用于从该 日期开始的 2 年内获得的报 酬。在任何情况下,本人都不 会根据本协定对 5 年以上作为 教师或研究人员而获得的收入 申请豁免。

泰国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泰国居民。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 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出于教学或从事研究目的 访问美国 [填写您从 事教学或研究所在的教育或研 究机构的名称] 为期不超过 2 年。本人将因本人的教学或研 究活动获得报酬。

  3.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期间内) 因这些活动获得的教学或研究 报酬,根据美国和泰国之间的 税收协定,具备资格豁免预扣 联邦税收。在本人抵达美国日 期前,之前没有根据该协定为 作为教师、研究人员或学生获 得的收入申请所得税豁免。

  4.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是为了 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而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利益。

  5.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或研究服务前最后 一次抵达美国的日期]之间的 税务协定,有资格豁免预扣联 邦税。协定豁免仅适用于从该 日期开始的 2 年内获得的报 酬。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居民。本人 不是美国公民。本人尚未合法 取得作为移民在美国永久居住 的特权。

  2. 本人已接受美国政府或美国大 学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或研究 机构的邀请,主要目的是在以 下机构从事教学或研究

[填写教育机构的名

称],这是一家经适当政府教 育当局批准的教育机构。美国 政府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 之间不存在与本人提供的服务 相关的协议。本人将因本人的 教学或研究服务获得报酬。

  1.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年内期 间)获得的报酬,根据美国和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之间的税务 协定,有资格豁免预扣联邦 税。在本人抵达美国日期前, 之前没有根据该协定为作为教 师、研究人员或学生获得的收 入申请所得税豁免。

  1.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是为了 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而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私人利益。

  2.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或研究服务前最后 一次抵达美国的日期]之间的 税务协定,有资格豁免预扣联 邦税。协定豁免仅适用于从该 日期开始的 2 年内获得的报 酬。

英国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英国居民。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本人尚未取得作为移民在 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是一名教授或教师,出于 教学或开展研究目的访问美 国,在 [填写教育机 构的名称]从事预计不超过 2 年教学或研究工作的目的,该 机构是认可教育机构。本人将 因本人的教学或研究活动获得 报酬。

  3.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年内期 间)获得的报酬,根据美国和 英国之间的税务协定,有资格 豁免预扣联邦税。在本人抵达 美国日期前,之前没有根据该 协定为作为教师、研究人员或 学生获得的收入申请所得税豁 免。

  4.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是为了 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而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私人利益。

  5.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或研究服务前最后 一次抵达美国的日期]。 协定 豁免仅适用于从该日期开始的 2 年内获得的报酬。如果本人 在美国居住超过 2 年,则整个 协定豁免将追溯性地丧失。

报酬,根据美国和荷兰之间的 税收协定,具备资格豁免预扣 联邦税收。在本人抵达美国日 期前,之前没有根据该协定为 作为教师、研究人员或学生获 得的收入申请所得税豁免。

  1.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是为了 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而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利益。

  2.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或研究服务前最后 一次抵达美国的日期]。只有 在本人的访问不超过 2 年的情 况下,协定豁免才适用于从该 日期开始的两年内获得的报 酬。

挪威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挪威居民。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 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已接受美国政府或美国大 学或其他认可教育机构的邀 请,在 [填写教育机 构的名称]从事预计不超过 2 年教学或研究工作的目的,该 机构是认可教育机构。本人将 因本人的教学或研究活动获得 报酬。

  3. 根据美国和挪威之间的税收协 定,该教学或研究报酬具备资 格豁免预扣联邦税。在本人抵 达美国日期前,之前没有根据 该协定为作为教师、研究人员 或学生获得的收入申请所得税 豁免。

  4.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私人利益。

  5.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或研究服务前最后 一次抵达美国的日期]。协定 豁免仅适用于从该日期开始的 2 年内获得的报酬。

巴基斯坦

  1. 本人是一名巴基斯坦居民。本 人不是美国公民。本人未被合 法授予作为移民永久居住在美 国的特权,否则在相关纳税年 度不会视为税法定义居民。

  2. 本人是一名教授或教师,出于 教学目的访问美国

[填写您从事教学所在的教育 机构的名称]从事预计不超过 两年教学或研究工作的目的, 该机构是认可教育机构。本人 将因本人的教学活动获得报 酬。

  1.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年内期

间)获得的报酬,根据美国和 巴基斯坦之间的税务协定,有 资格豁免预扣联邦税。在本人 抵达美国日期前,之前没有根 据该协定为作为教师或学生获 得的收入申请所得税豁免。

  1.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服务前最后一次抵 达美国的日期]。协定豁免仅 适用于从该日期开始的 2 年内 支付的报酬。

葡萄牙

  1. 本人在抵达美国的日期是一名 葡萄牙居民。本人不是美国公 民。本人尚未合法取得作为移 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

  2. 本人已收到以下机构的邀请 [填写大学、院校、 学校或其他类似教育机构的名 称] 仅出于在该教育机构从事 教学或研究的目的前往美国。 本人将因本人的教学或研究活 动获得报酬。

  3.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年内 期间)获得的报酬,根据美国 和葡萄牙之间的税务协定,有 资格豁免预扣联邦税。本人在 第 5 款指定日期前,之前没有 根据该协定为作为教师或研究 人员获得的收入申请所得税豁 免 。

  4. 本人所做的任何研究都是为了 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而不是主 要为了特定个人私人利益。

  5. 本人于以下日期抵达美国 [填写您在开始申请 豁免的教学或研究服务前抵达 美国的日期]。协定豁免仅适 用于从该日期开始的 2 年内支 付的报酬。

斯洛文尼亚和委内瑞拉

  1. 本人在抵达美国日期,是

[填写您据其协定申 请豁免的国家名称] 的居民。 本人不是美国公民。本人尚未 合法取得作为移民在美国永久 居住的特权。

  1. 本人在美国暂居,目的是在

[填写教育机构或研 究机构的名称]学习或从事研 究,,这些机构是经认证的教 育、科研机构。本人将因本人 的教学或研究活动获得报酬。

  1. 在整个纳税年度(或者

到 的年内期 间)获得的教学或研究报酬, 根据美国与 [填写您 据其协定申请豁免的国家名 称]之间的税务协定,有资格

46 519 号刊物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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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法定义居民配偶视为税法定义

30% 税收 15

B

居民 7 非税法定义居民外国被抚养人 :

加拿大、墨西哥。韩国,印度居

来源规则 10 预扣税 29 交流学者 31

来自外国雇主的收入 12 社会安全税和医疗保险税 31 缴纳美国税收 24

帮助 (见税收帮助) 报税身份 18 被抚养人 :

船员 :

报酬 12 外国人身份 4 慈善捐助 20

D

民。 19 附加医疗保险税 30, 31

非税法定义的居民 19 双重身份纳税人 23 税法定义居民 19 标准扣除额 20 表格 :

打破平局规则 5 大宗商品、交易 13 德国社会安全福利 34 低收入家庭福利优惠 :

G

个人财产 10 个人服务收入 :

从工资中预扣税款 22 从源头预扣税款 22 教师 :

税收协定豁免 33 税收协定项下免缴预扣税 30,

1040-ES(NR) 32 1040-NR 25 1040-X 26 1042-S 30 1116 21, 24 2210 32 3903 19 4563 23 4790 (见FinCEN 105) 8233 30 8275 27 8288 30 8288-A 30 8288-B 30 8801 22 8805 29, 30 8833 33 8843 5 FinCEN 105 26 W-4 28, 30 W-7 18 W-8BEN 30 W-8ECI 28 W-9 28 表格 8833 5 表格 8840 5 波多黎各,居民 18, 22, 28 波多黎各居民 8 不动产 :

非税法定义居民 22 税法定义居民 21 独立经营的承包人 :

标准扣除额 20 慈善捐助 20 个人退休计划 (IRA) 19 合格业务收入扣减。 19 合条件尚存配偶 18 户主 18 教育抵免 21 其他被抚养人抵免 22 损失 19 提交表格 1040-NR 17 提交表格 1040-NR-EZ 17 外国税务抵免 21 业务支出 19 已婚分别报税 意外事故损失和盗窃损失 20 州和地方所得税 20 子女抚养抵免 21 子女税务抵免和附加子女税务抵

被抚养人 23 合条件尚存配偶报税身份 18 已婚分别报税 18 合格业务收入扣减。 19 合伙经营 13 合营收入,预扣税 29 何处提交 25 何时提交 25, 26 和申请退税 26 户主 :

税收协定项下免缴预扣税 30 预扣税规则 28 赌博奖金,赛狗或赛马 12 多层次营销 9, 29

44 外国人身份 4 教育抵免 :

非税法定义的居民 21 税法定义居民 21 居住,中断 17 居住期中断期间 17 居住权 :

F

罚款 26

大幅少报所得税 27 欺诈 27 轻率的税务提交。 27 疏忽 27 未缴税 27 未提供个人纳税人识别号 27 未提交报税表 26 准确性相关 27 房地产 (见不动产) 房地产,受益人 13 房地产或信托受益人 13 房屋,销售 12 非税法定义的居民 :

工资预扣税 28 来源规则 9 税收协定豁免 33 外国雇主支付的款项 12 与美国业务相关 14 个人纳税人识别号 (ITIN) 18 个人退休计划 (IRA) 19 给予保护的报税表 26 工资 (见个人服务收入) 工资,预扣 28 共同收入 11 股票、交易 13 股票、证券和大宗商品交易 13 股息,美国来源的收入 9 固定或可确定收入 15 雇主身份证号码 18

新冠肺炎减免 11

测试 3 第一年 5 开始日期 6 终止日期 7 最后一年 7 居住日期 4

已定义 18 因未提供雇主身份证号码的罚

K

刊物 (见税收帮助) 扣除额 19 扣减额 19 库存 10

L

款 27 国际社会安全协议 32 国际组织员工 35

免缴美国税收 34 外国人身份 4 国外赚得收入扣除 :

来自加拿大或墨西哥的通勤者 4 来自美国的收入 8

H

韩国,南 :

不动产 10 个人财产 10 个人服务 9 股息 9 利息 8 养老金和年金 10 租金或特许权使用费 10 来自印度的留学生和业务学徒 20,

多年的报酬 9 时间基础 9 替代基础 10 老人或残疾人优惠额 :

税法定义居民 21 利息 :

定义 10 来源规则 10 收入来自 16 销售或交换 14 自然资源 10 不动产收入 15 不记名债券 11

28 劳务或个人服务报酬 :

地理位置基础 9 劳务或个人服务报酬来源 :

投资组合 11, 12 利息收入 :

或有 12 可扣除 11 来源规则 8 领养抵免 :

C

财产 :

免 21 非税法定义居民 3

不动 14 财产基础 10 产 :

非税法定义的居民 18 税法定义居民 18 豁免提交截止日期 26 或有利息 12 货币,运输 26 货币工具,运输 26 货币或货币工具运输 26

可扣除 12

不动 10 个人 10 库存 10 无形 11 应计折旧 10 常见问题 39 超额社会保险税 22 出航许可证,离境外国人 :

J

记名债券 11 加拿大 :

非税法定义居民 22 双重身份外国人 24 税法定义居民 21 绿卡测试 3

M

贸易或业务,美国 13

房地产或信托受益人 13 个人服务 13 股票、证券和大宗商品交易 13

何时何地取得出航许可证或离境

从合营企业收入中预扣 22 从源头预扣税款 22 低收入家庭福利优惠 22 赌博奖金,赛狗或赛马 12 利息收入 8 密切相关的收入,税收 15 年金收入 12 如何对收入征税 13 上年度最低税务抵免 22 为未分配长期资本收益缴纳的税

收 22 学生 31 已定义 3 预扣的超额社会保险税抵免 22 预扣的所得税抵免 22 预扣税 27

被抚养人 23 合条件尚存配偶报税身份 18 社会安全福利 34 通勤者 4 运输相关工作 28 家庭员工 28 奖金 10 奖励 10 奖学金 :

许可证。 36 提交表格 36 无需 35 出售或交换某些合营权益的收益的

预扣税 22

519 号刊物 (2025) 47

贸易或业务,美国 (续)

合伙经营 13 来自美国的收入 14 学生和实习生 13 业务经营 13 美国长期居民 :

前 LTR 17 前美国公民。 17 如果您是受涵盖的弃籍者,如何

计算离籍税(如果您在 2008 6 月 16 日后弃籍) 17 受涵盖的弃籍者 17 双重身份公民和某些未成年人的

非税法定义的居民 21 双重身份外国人 24 税法定义居民 21 外国政府员工 :

税收协定 :

外国收入需缴纳美国税收 15 外国税务抵免 :

弃籍税 17 已定义 17 美国国民 23 美国陆海空三军 :

迁移费用 19 美属萨摩亚,居民 18, 22 美属萨摩亚的居民 8 美属维尔京群岛,居民 :

例外情况。 17 推迟缴纳按市值计价税 17 迁移费用 19

S

政府向美国陆海空三军军人陆海

报告申请的福利 34 福利 33 教师和教授 33 可享受优惠的收入 30 实习生、学生和学徒 33 受影响的收入 12 外国政府员工 33 效力 5 优惠 33 资本收益 33 总收入扣除 12 税务抵免 :

免缴美国税收 34 税收协定豁免 33 外国人身份 4 外交官 (见外国政府员工) 为未分配长期资本收益缴纳的税

空三军 19

工资预扣税 28 何处提交 26 密切相关的收入 14

收 22 未缴预估所得税罚款 32 无形财产 11

销售房屋,收入来自 12 销售或交换,资本资产 16 小费收入 28 协定,受影响的收入 12 协定福利,报告申请的福利 34 薪资 (见个人服务收入) 信托,受益人 13 修改过的报税表 26 学生 :

社会安全福利 :

X

QIE 透视规则。 14 不动产收入选择 16 不动产收益或损失 14 处置 REIT 股票。 14 国内控股 QIE。 14 具备资格的投资实体。 14 另类最低税 15 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 14 美国不动产权益 14 上市交易的例外情形 14 税收 15 投资收入 14 外国人出售或交换某些合营权益

非税法定义居民 16 双重身份外国人 23 社会保险号 18 社会保险税 :

超额预扣的税务抵免 30 国际协议 32 通算协议 32 外国学生和交流学者 31 预扣超额 22 预扣税出错 31 自雇税 31 实际居住测试 3 实习生 4, 13 市政债券 11 收入 :

非税法定义居民 21 税法定义居民 20 损失 :

从工资中预扣税款 22 从源头预扣税款 22 低收入家庭福利优惠 22 合营企业收入预扣税 22 教育抵免 21 双重身份外国人 24 退休储蓄供款 21, 24 外国税务抵免 21, 24 为未分配长期资本收益缴纳的税

收 22 希望抵免 21 预扣的超额社会保险税 22 终身学习抵免 21 子女和被抚养人抚养抵免 21,

从事美国业务 13 奖学金 10, 29 来自外国雇主的收入 12 社会安全税和医疗保险税 31 税收协定豁免 33 税收协定项下免缴预扣税 30,

的收益或损失 15 外国收入 15 虚卖回购 15 养老金 14 业务活动测试 14 营业利润与损失和销售交易 14 预扣税 15 运输收入 14 直接经济关系 14 资产使用测试 14 免缴预扣税 :

报告 19 不动产 16 个人服务 14 共同 11 固定或可确定 15 扣除 11 利息 11 密切相关的收入 14 受协定影响的收入 12 投资 14 外国 15 销售房屋 12 小费 28 收入法 :

特许权使用费 10 提交报税表 17

24 子女税务抵免 21, 24 税务抵免和缴纳 :

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 26 表格 1040-NR 17, 25 非税法定义的居民 17 关岛 26 和申请退税 26 美属维尔京群岛 26 哪些人必须提交 25 修改过的报税表 26 预估税 32 提交表格 :

不动产 14 非税法定义的居民 19 意外事故和盗窃 20 资本资产 16

41 外国人身份 4 研究人员补助金 10, 29 学生贷款利息扣减 19

Y

T

研究人员,税收协定项下工资免缴

预扣税 30, 44 研究人员补助金 :

独立经营的承包人 30 学生、教师和研究人员 30 员工 30 免缴预扣税的工资 28 免税个人 4 墨西哥 :

可扣除 12 来源规则 10 预扣税 29 养老金 :

双重身份纳税人 24 双重身份外国人 24 业务,美国 13 业务经营 13 业务支出,日常和必要 19 已婚分别报税 :

被抚养人 23 合条件尚存配偶报税身份 18 通勤者 4 运输相关工作 28

28 16 收入来源 8 首年选择 6 双重身份纳税年度 :

来源规则 10 新冠肺炎减免 10 预扣税 28 灾难税收减免 10 要提交的表格 :

税法定义居民 18 医疗保险税 30 医疗疾病 :

N

哪些人必须提交 25 纳税年度 18, 23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 :

已定义 18 因未提供雇主身份证号码的罚

标准扣除额 23 何时何地提交 24 户主。 23 计算税收 23 联合报税表 23 税率 23 外国税务抵免 24 限制 23 要提交的表格 24 子女抚养抵免 24 双重身份外国人 5, 23

非税法定义的居民 18 已婚联合报税 :

款 27 纳税住所 5, 10 年金 :

来源规则 10 收入 12 农业工人 28, 31

居住权开始日期 5 应缴税收入 23 税法定义居民 3

出航许可证 36 非税法定义居民 25 税法定义居民 25 提交要求 25 提前提取存款的罚款 19 铁路退休福利 16, 23 通算协议 32 投资收入 14 投资组合利息 11, 12 退税,申请 26 退休储蓄供款抵免 :

W

外国 5 外国雇主 12 外国人 :

非税法定义居民 3, 8, 13 税法定义居民 3, 8, 13 外国人身份,雇主公告 28

波多黎各,居民 28 不动产销售 30 从报酬中预扣税款 28 工资 28 奖学金和 29

旅行例外情形 4 意外事故损失和盗窃损失 20 印度,来自的留学生和业务学徒 :

P

披露声明 27

Q

弃籍税 :

2008 年 6 月 16 日后离境 17 定义的长期居民 (LTR) 17 弃籍日期。 17 弃籍税报税表 17

被抚养人 19 合条件尚存配偶 18 户主 18 教育抵免 21 其他被抚养人抵免 21 已定义 3 已婚联合报税 18 子女税务抵免 24 子女税务抵免和申请附加子女税

非税法定义的居民 21 双重身份外国人 24 税法定义居民 21

标准扣除额 20 预扣限额 28 应计折旧财产 10 预估税 27, 32 预扣税 27, 29

务抵免 21 税收,运输 16 税收帮助 36

48 519 号刊物 (2025)

预扣税 (续)

美属维尔京群岛,居民 28 免缴预扣税的工资 28 社会保险税 30 税收协定优惠 30 外国人身份通知 28 小费收入 28 养老金 28 在报税表何处填报 22 中心预扣税协议 28 员工,家庭 28 员工,税收协定项下免缴预扣

税 30 原始发行折价 15 运动员,专业 5

运输收入 :

税法定义居民 21 自雇税 31 自雇退休计划 19 自然资源 (见不动产) 总收入扣除 11

赌博奖金,赛狗或赛马获得 12 来自外国雇主的报酬 12 年金 12 协定收入 12, 33 学生和交流学者 12 租金 10 最低居住时间 7 最后一年居住权 7

来源规则 10 与美国业务相关 14 运输税 16 运输相关工作,加拿大或墨西哥居

民 28

Z

债券 :

不记名债券 11 记名 11 针对税法定义居民的协定福利 33 证券、交易 13

职业运动员 5 中心预扣税协议 28 州和地方所得税 20 逐项列举扣除额 19 准确性相关的罚款 27 资本资产,销售或交换 16 子女和被抚养人抚养抵免 :

非税法定义的居民 21 双重身份外国人 24

非税法定义的居民 21 双重身份外国人 24 子女和被抚养人照护抵免 :

税法定义居民 21 子女税务抵免 :

519 号刊物 (2025)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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