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e statute
GC-340 Order Appointing Probate Conservator (Chinese Simplified)
California foreclosure, tax-defaulted, court-ordered and probate-sale law and official procedures — verbatim and citable.
- Edition
- 2026-09-26
- Last updated
- 2026-10-05
- Jurisdiction
- California
GC-340 Order Appointing Probate Conservator Effective: January 15, 2016 汉语 한국어 españ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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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340 C 律师或无律师代表的当事人: 州律师协会号码: 仅供法院使用
姓名:
律师事务所名称:
街道地址:
城市: 州: 邮政编号: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僅供參考 电子邮箱地址: (姓名)的辩护律师: 請勿提交法院 加州 县高等法院
街道地址:
邮寄地址:
城市和邮政编码:
分院名称:
监管权
(姓名): (相关)被监管人 法令指定 继承人 案件编号: 人员 财产的遗嘱认证监管人 請勿提交法院 有限监管
警告:此任命在信件发出之后方可生效。
申请指定 为继任监管人的听证会 (勾选复选框 c、d、e 和 f 或 g 表示本人出席) 请求: a. 审判员(姓名): b. 听证日期: 时间: 部门: 办公室: c. 申请人(姓名): d. 申请人代理律师(姓名): e. 当事人 申请指定继任监管人的被监管人 的代理律师(姓名): (电话): (地址):
f. 当事人 出庭。 无法出庭。 可以出庭但拒绝出庭。 不在州内。 g. 申请指定继任监管人的被监管人 出席。 未出席。
法庭判定 2. 已按照法律要求发出所有通知。 3. 授予监管权是保护受监管人限制最少的替代方案。 4. (姓名): a. 无法满足自身对身体健康、食物、衣服或住所的需求。 b. 基本无法管理个人财务资源或无法对抗欺诈或其他不良影响。 c. 已自愿请求指定监管人,并且已表明任命的正当理由。 5. 被监管人 a. 是成人。 b. 将在此命令的生效日期成为成年人。 c. 已婚的未成年人。 d. 是已解除婚姻关系的未成年人。 6. 被监管人无法对医疗治疗给出知情同意。 被监管人是《遗嘱认证法》(Probate Code) 第 2355(b) 节中定义的宗教信徒。 7. 根据《遗嘱认证法》第 2590 条授予 继任 监管人独立行使的权力对监管财产有利 且符合被监管人最佳利益。 8. 无论是否存在合理的便利条件,被监管人均无法参与投票。
此表格不适用于临时性监管。 第 1 页,共 3 页
Form Adopted for Mandatory Use 指定遗嘱认证监管人的命令 Probate Code CS, §§ 1830, 2688Judicial Council of California www.courts.ca.gov GC-340 C [Rev. January 15, 2016] (遗嘱认证——监护权和监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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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340 C 监管权 案件号码: (姓名): 僅供參考 (相关)被监管人 請勿提交法院
被监管人患有《遗嘱认证法》第 2356.5 条定义的痴呆症,且法庭认定了第28项中命令所依据的所有其他事实。
律师(姓名): 已被法庭任命为法律顾问,代表被监管人参与诉讼。 代理费用为:$ 被监管人有能力支付 全部款项 零款项 部分款项(请说明):$
被监管人无需参加听证会。
指定的法庭调查员是(姓名): (地址和电话):
(仅适用于有限监管)有限被监管者根据《遗嘱认证法》第1420条,被认定为发育性残疾。
继任监管人是《商业与职业条例》(Business and Professions Code) 第6501(f)条所定义的专业受托人。
继任监管人持有由加州消费者事务部专业信托局根据《商业与职业条例》第3部分第6章(从第 6500 条开始)颁发的有效、未到期、未吊
销的专业信托执照。 许可证编号: 颁发或最后更新日期: 到期日:
(必须勾选 a、b 或 c 中的任一项): a. 继任监管人并非被监管人的配偶。 b. 继任监管人是被监管人的配偶,但并非是针对被监管人提出合法分居、婚姻解散、废止或无效诉讼或程序的当事方。 c. 监管人是被监管人的配偶,并且是针对被监管人提出合法分居、婚姻解散、废止或无效诉讼或程序的当事方。 任命配偶为 继任监管人符合被监管人的最佳利益。
(必须勾选 a、b 或 c 中的任意一项): a. 继任监管人不是被监管人的同居伴侣或前同居伴侣。 b. 继任监管人是被监管人的同居伴侣,既未终止也不打算终止二者的同居伴侣关系。 c. 继任监管人是被监管人的同居伴侣或前同居伴侣,并打算终止或已经终止二者的同居伴侣关系。指定同居伴侣或前同居伴侣为 继任监管人符合被监管人的最佳利益。
法院命令 18. a. (姓名): (电话): (地址):
被指定为(姓名):
的 继任人 监管人 有限监管人,且向其出具符合资格的《监管书》。
b. (姓名): (电话):
(地址):
被指定为(姓名):
财产的 继任人 监管人 有限监管人,且向其出具符合资格《监管书》。
- a. 无需保证金。 b. 保证金为:$ 由授权担保公司支付或按法律规定执行。 c. 存款:$ 按命令存于(指定机构和地点)的冻结账户中:
并需提交收据。未经法院命令不得取出。 其他命令见附件 20c。
d. 继任监管人在没有特定法院命令的情况下无权占有现金或任何其他财产。
GC-340 C [Rev. January 15, 2016] 指定遗嘱认证监管人的命令 第 2 页,共 3 页 (遗嘱认证—监护权和监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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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340 C 监管权 案件号码: (姓名): 僅供參考 (相关)被监管人 請勿提交法院
被监管人 被监管人的财产 应向
(姓名) 立即 按照附件 21 的约定 (说明条件,包括任何联合付款人):
支付法律服务费。
被监管人无权参与投票。
被监管人缺乏能力对医疗治疗给出知情同意,并且 继任监管人根据《遗嘱认证法》被授予第2355条规定的权力。 治疗应由《遗嘱认证法》第2355(b)条中定义的有资质的宗教从业者进行。
根据《遗嘱认证法》第2590条,财产的继任监管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独立行使附件24中规定的权力。
授予附件25中规定的根据《遗嘱认证法》第1873或1901条与被监管人能力相关的命令。
授予附件26中规定的根据《遗嘱认证法》第2351-2358条与 继任监管人的权力和职责相关的命令。(不包括根据《遗嘱认证法》 第2356.5条与痴呆症有关的命令。)
授予附件27中规定的根据《遗嘱认证法》第2402条对与 继任监管人财产监管条件相关的命令。
a. 监管人被授权将被监管人安置在《遗嘱认证法》第2356.5(b)条所述的护理或看护机构中。
b. 继任监管人被授权给予《遗嘱认证法》第2356.5(c)条中描述的与痴呆症护理和治疗相关的药物。按照附件29中规定的其他命令进行授权。
指定的遗嘱认证人是(姓名和地址):
(仅针对限有限监管) 与继任者的权力和职责有关的命令
(仅针对限有限监管) 与继任者的权力和职责有关的命令
(仅针对限有限监管)限制附件33中规定的有限被监管人民事和合法权利的命令。
此命令在 (签署日期) 未成年人成年日期生效(请说明):
第18-34项中选中的框数:
附页数:
日期:
审判员
签名见最后的附件
GC-340 C [Rev. January 15, 2016] 指定遗嘱认证监管人的命令 第 3 页,共 3 页 (遗嘱认证—监护权和监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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